指南门小说网 > 武侠修真 > 超维之道 > 第二章 略通岐黄

第二章 略通岐黄(1 / 1)

一碟盐水煮的黄豆(北方称呼,学名是“大豆”;而“大豆”在北方一般是用来称呼“蚕豆”的)加了些许的孜然,稍是晾的凉了一些;一盘儿肥嫩、带骨的,用辣椒腌制后烧出来的羊蝎子……在大家都吃素,舍不得吃肉的时候,这一盘肉一下子就将众人的目光都聚了过来,张天野随意的夹了一筷,入口极佳——当然,是肉本身的质地好。不是催长出来的,烹饪的手法倒是不重要了。

“唔,这肉不错……”张天野指点着菜,说:“尝一尝,比你那人工催出来的肉好吃。味儿也更重一些……”

风尘稍掀开了帷帽前的白纱,一撩,便挂了两边,又摘了面纱,便夹了一块肉送进了口中。筷子和肉,皆穿过了一层头套,以实化虚。嚼了一下,说:“肉的确不错……”跟着又尝了几口黄豆,吃了一筷子豆腐。

周围的食客只见祂掀开帷帽、摘了面纱,却依然看不清楚风尘的面容,只是感觉隐隐约约、模模糊糊,可偏偏又不感觉这有什么怪异……等着风尘吃了几口,重新戴上了面纱、放下帷帽上的一圈长纱之后,竟是丝毫想不起来刚才看到的,模模糊糊的,风车的脸。安落、韩莎、王佳乐也开始吃。吃了一阵,张天野便看了一圈,慢条斯理道:“都看什么?没见过吃肉啊?没见过,自己要一盘儿……老板,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老板抄着手,站在柜台后面。带着一顶毡帽,两耳还护了毛茸茸的耳娃子。留了一条上挑的,像是阿凡达一样的八字胡,笑容可掬:“是,是,客官说的是。刚那个糙汉,要不我让伙计拖出去?”

他的胡须很有“特色”,但实际上这样的胡须,却很普遍、常见,诸如《陆小凤传奇》中的陆小凤一样,被人称为“四条眉毛”,真要是在这一个时代寻找,那只怕能找出几百万的四条眉毛出来。鲁迅在自己一篇有关胡须的杂文中讲过,这样的胡须实际上是一种汉唐风貌,是从古代遗留的人物画作中,可以考证出来的。反倒是那种温顺的,电视剧中玉皇大帝的上唇那种向下顺的胡须,并没有多长的历史——当然,鲁迅当时要写的,并不是胡子本身,而是从留胡子的各种言论,引申出来的一些东西。张天野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拖出去死外面了……”

店内:……

刚才,五人中最小的一个那一筷子可看不出什么“好生之德”来,一根筷子直接没入了有一寸长,这会儿还在人的额头上插着呢,屹立的如同一根旗杆一般。

且刚才那穿着帷帽的白衣女子怎么教育孩子的?可也不是“上天有好生之德”,而是要如何让这根筷子在插进去之后,还要寻找空隙,直接穿进脑子里——这十足十是奔着“致命”二字去的。

信了你奶奶个腿……一根腿毛都不能信!

“啊……”地上,昏迷的糙汉醒过来,腾的一下坐起来,哇呀大叫一声:“我死了,这是——”最后一个“哪儿”还没有来得及出口,就看清了周遭。见着自己还在店里,新来的一桌人也还在,加之也没个疼劲儿,便以为刚发了一个梦——酒也醒了差不多了,醉酒的时候自己说了什么,自己也不清楚。

响起被人飞了筷子,他抬手就朝着额头一按——

“嗷——”

筷子是真的,就长在额头上,轻轻一砰,整个伤口都疼起来,火烧一般。周遭的看客看他呲牙咧嘴又滑稽的样儿,简直有些笑的忍不住。掌柜的瞥了他一眼,说:“既然醒了,就明些事……以后莫得罪人了。”在掌柜的看来,额头上中这么一下还活蹦乱跳的,更多的应该是一种运气——指望王佳乐那么小一个孩子下手有分寸……想多了。只是,他不懂得,这的确就是王佳乐的分寸:

不然这一筷子戳的地方就不会是额头,而是咽喉、眼睛——过咽喉,则必然丧命,侧一些,穿过颈部动脉,也致命;过眼睛,一触就残,以后也便是一个独眼龙了。反倒是这看似最为危险的一下,实际上却伤的最轻。

王佳乐虽小,但却并不“人畜无害”,手段是异常的老辣的。她的“江湖经验”也要比在场的食客们都要高明。

有什么江湖比古龙笔下的江湖更凶险?狡诈?防不胜防的?

没有!

客栈的门又一开,那童伯就和少爷一并走了进来,车已经停在了外面。少爷身上的被子一起披了进来。童伯和掌柜的说:“借火靠一靠被子。”掌柜的说道:“原来是关西鲁,您老这是什么风儿?被子好说,栓子,去给鲁爷把被子压炕上,好好烤一下……”伙计便过去,接了被子。正要转身走,就听王佳乐道:“等一等。”

伙计停住……

“这被子你敢压炕上烤?他有病,咳嗽的厉害。你压炕上烤,这一店的人只怕都要染上,会传染的……”

店里一下静,万籁寂静,伙计此时已经不是停住,而是如同被人按下了定格键一般定住了。

“你家少爷风寒,你还敢让被子随意被人接触。这病本来就会降低自身的抵抗力,容易感染外邪,你让被子根被人的行礼接触,你家少爷再染了别的病怎么办?”

一句话,两头说,却说得两头都没了主意。

过了几秒,童伯才问:“那该怎么办?”

王佳乐道:“找一些驱虫的药,在被子上撒一些,然后再单独烤。这样对大家都好。你家少爷不容易因为抵抗力不足染了别的毛病,别人也不会染了他身上的风寒咳嗽。掌柜的你也不想从你这里出去的,一个个都是病痨鬼吧?”

店内一道道的目光都落在了掌柜的身上,掌柜的道:“是我疏忽了。”便挥挥手让栓子快去照办。

韩莎赞许了王佳乐一眼,低声的问道:“怎么管起这件事了?”王佳乐答道:“他们不懂,我懂啊,而且咱们住在这里,当然不能有这样的隐患。或许姐姐、姐夫你们不怕,但我这么可爱,才不要生病呢……”

“嗯,真不错。”韩莎揉了揉王佳乐的头,对王佳乐的表现很满意:

在不危害自己的安全的条件下,明哲保身是明智的。

但如刚才的情况“明哲保身”就是不明智的——周围一群人都不懂,但该是出头就必须要出头了,否则就要面对可能的病菌。风尘、韩莎自然不怕,但王佳乐却禁不住这些肉眼看不见的杀手,就是安落……她也经受不住。这个时候“明哲保身”就意味着拿自己的性命去开玩笑,赌一赌自己的免疫力够不够强——

这很傻!

那少爷坐了下来,被子下面是一身深蓝色的袍服,一双手修长、有力,对王佳乐这里点点头,说:“小姑娘懂得医术?”

王佳乐莞尔一笑,说:“略懂。”

“那我这病可有的治?”

“不治……”王佳乐没有一点儿得意忘形,想要逞能显本事的意思,“我还小。”“我还小”这三个字,内涵却很丰富,一是说自己怕死,二是说自己的医术并不精湛……熟悉小丫头的风尘、韩莎听出了两个意思,都是莞尔。张天野他们和食客们,则是听出了另外的一个意思:懂医术,但不精湛。看一眼王佳乐的年纪,所有人也都表示理解:医术不是这么大点儿一个孩子可以精通的。

或许有神童,你拿来一本《九章算术》他可以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直接就能引导国家级的水利工程。

但绝没有一个神通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就成为一个良医的。

再天才,医术都需要经验的积累。

中年人却不生气,“哈哈”一笑,又咳嗽了几声,才说:“有趣,有趣……也不知谁家才能生出这样好的孩子。”

韩莎道:“当然是我家了。她是我们的孩子。只是我们喜欢她叫姐姐,叫姐夫。这就和唐朝左右,叫爹叫爷一样……”

“可总有人以为叫爹一直都是传统的,自古以来都如此……”男子笑着说了一句,补充道:“却不知,自来书上只是一个字——父,但源自于人的称呼,却是多变的,叔、爷、爹、大、哥之类的,都曾代表了父,历史上的诸多有趣,这也算是一个。只是科举不考,所以很多人也都不去读……”

“许多人想要读书,那也要有书才行。你的毛病是练功过度,又感染了风寒,杂在一起形成的。如果你不放弃你现在的气功法门,你的病就好不了……”

没有了一身臃肿的棉被,他身上的毛病风尘、韩莎自然一眼就看出来了。

中年人默然,说道:“是我练功太急!”

韩莎嗤笑一声,说:“跟你急不急的,倒是没有太多的关系。你这气法不正,哪儿有强调爆发,但却不调养的?内脏柔弱,没有一下子岔气要了你的命,已经是你之前的底子打的好了。练气、练呼吸,气息深沉,自然就有力了。你单纯练习爆发,人不废了才怪……放弃吧,再练会死人的。”韩莎的话中没有一丝一毫的讳言——中年人不愿意提起的东西,都被她直接讲了出来。

童伯也劝说了一句:“少爷,你不要再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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