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咽的西北风贴着草皮驰骋过去,“呜呜”之声盖过了马车“咯吱”“咯吱”的车轮转动时摩擦车轴,发出来的声音。拉车的是一匹瘦马,身上的毛打了绺子,靠着腹部一些的地方,更是硬成了钉一样,一缕一缕的硬挺,风吹不动,只随着身体,似一呼一吸的扩张、收缩。马背上铺了一条毛毡,既是挡住了初春还寒的冷风,又隔开了鞍子,不使鞍子直接和背摩擦,免得破了皮肉,磨的疼。嘴上戴着一个柳条编成的笼子——如果是放在第一世界,或许可以作为一种新式的女式挎包。一缕一缕的白气,热腾腾的从缝隙中喷出来,马显然是不喜欢这个“口罩”的,但它也没有手,取不下来,只能戴着。
车,是一辆极为普通的马车,连车厢也没有。左侧的车辕上坐着赶车的老汉,一脸蜡黄,酒糟鼻,杂乱的灰的、白的、黑的胡子在嘴上围了一圈,连嘴都遮住了。头上是一顶破毡帽,圆圆的,像是一个倒扣在头上的碗——
它不好看,甚至于有些丑陋,但却足够的实惠、保暖。行走口里口外这条道上,一顶毡帽是必不可少的物件。
身上一件同样破的羊皮袄,这一件衣裳更是冬天穿、夏天穿、春秋两季穿。冬天冷的时候,将毛穿在里面,暖和,夏天的时候,将毛穿在外面,不那么热。这是行走口里、口外的第二宝——羊皮袄。
……
后面的车板上坐着一个围着被子,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头发束成了一左一右两条大辫子的男子,男子的脸色有些苍白,不时的从怀里取出一个牛尿泡做成的酒囊,小口的抿一口。
“少爷,前面就是王胡子的店,咱们进去就能休息几天,先把你这风寒好了……”
赶车的老汉称他是“少爷”,但这个男子却已经是中年,看不出丁点儿“少爷”的模样。
但少爷只是一个身份,和年龄无关。
“咳……咳咳咳!”男子剧烈的咳嗽几声,压抑不住的咳,似乎要把自己的肺都整个咳出来才甘心。好一会儿,舒服了一些,才是停住,又喝了一口酒,说:“童伯,我这怕是好不了了。这肺痨的毛病本就是少年时的旧疾,现在跟着风寒一起来,怕是回不去了……回不去……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去了。”
那童伯安慰:“少说两句。回得去、回得去。江南的地方好,气候好,又温润,少爷你的毛病就是因为这天太干了……”
“回的去……到时候啊,这老房子一住,心情一舒畅,人一快乐。什么病也都好了。天机谷的薛神医不说过吗?人这病,皆从心来,也从心去。我老童是个粗人,不懂得这些,但神医肯定是不错的——这天机谷的神医,就更不可能错了。”他很是信服“薛神医”的话,少爷只是说“但愿吧”,就闭口不言。不时的喝上一口酒,不时的咳嗽几声,两个人,一匹瘦马,一辆没有棚子的车,就施施然的朝着店去。
二人的话便顺着风上了天,传进了风尘、韩莎的耳朵里,其他的三人没有那样的耳力,却也能够听出一个分。
刚才作死的,在自己媳妇跟前说要看“金香玉”,被安落一脚踹下去的张天野重新归位,蹲着,像是一个大马猴一样,说:“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融万物为白银。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之间的寂寞……这一幕,多熟悉啊。同样是一个肺痨,一个车夫,我预计,他们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一个叫龙啸云的为首的黑恶势力,将会被连根拔起,有人要倒霉喽!”
风尘噗嗤一笑,说:“你这一句话可不怎么应景——哪儿来的雪?而且人家车夫姓童,也不叫铁传甲。”
张天野道:“但这个车夫是一个高手!”
“是!”
这个貌不惊人的车夫,的确是一个高手。这一点风尘、韩莎、张天野和安落四个人都是一眼可以看出来的——他一身的肌肉走势和常人不同,胳膊并不粗大,但其中一部分的肌肉特别粗壮,一双手也宽而不厚,手心上的肌肉更见饱满,整个人的全身,尤其是内圈的肌肉,都是这般的形状——这,便告诉人,他有着惊人的抓、拿、摔的功夫。而且其人一双眼睛,也是神光内敛,精神极为饱满——这又说明,他是一个意志坚定,甚至于可以说是顽固的一个人!
一个人有功夫、有意志,内外相合,便是最难缠的一种……
车上的男子有无功夫,却因为被子太厚,看不出来。
但想来是有的——
因为铁传甲的少爷是李寻欢,那可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这一套毫不相干的理论依据出自张天野。
“车上的那个大叔神情挺抑郁的啊……”安落的关住点很飘,张天野撇撇嘴,敢怒不敢言——凭什么你就可以关住大叔的眼神儿,我就不能关住一下龙门客栈的老板娘?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太过分了……不过,为了自己不被再踢下去,还是忍了。说:“咱们换套衣服下去?”
正所谓“入乡随俗”,针对第三世界,他们是做过一些准备的。在第一世界买了不少漂亮的古装。
“嗯……也许有戏看。”
于是,一行人就在半空换了衣服。风尘、韩莎一人一声白衣,风尘由于自身的原因,另外戴了头套。外面还裹上了几层面纱,戴上了一个帷帽,帷帽周围的一圈白纱直垂到了膝盖处,将人遮的严严实实。韩莎也是一样的打扮,一人腰剑配了一把剑——工艺品店里差不多五十块钱一把的装饰品。二人换好衣服,便去看张天野、安落,张天野是一身青色的袍服,腰间一条腰带,同样佩剑。安落则是一幅小家碧玉的打扮,上衣是粉色的,下裳是绿色的,也戴了面纱,却是丝绸质地的,显是当口罩用了。
至于小人儿王佳乐,自是随着韩莎打扮,穿了一件浅绿色的衣裙,头发梳了一个高一些的马尾辫,戴上了一块面纱……
王佳乐问:“咱们是什么门派?人家问起来怎么说?”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他人若问我,天上谪仙人……所以,我们的门派,就叫!”张天野故意一下停顿,然后报出了一个名字:“天上人间。”
“……”
“你怎么不叫金碧辉煌?”
“想一个响亮又不失威严,令人不明觉厉的名头出来……”
“那……明玉宫怎么样?”
“明玉宫?”
“对啊,你不是说这个世界有绣玉谷移花宫嘛,既然这俩不能叫,咱们干脆叫明玉宫。这名字霸气不?而且有你这么一个是神是魔,但绝对不是人的家伙……很契合啊。明玉宫威压江湖,谁有意见?”
“那行,咱们就是明玉宫了。”
商量了一下名字,众人就从天上落到了地上,然后施展出“轻功”,如同纸鸢一般,轻盈的跃动之间,就赶上了前面的马车。
白衣飘飘,孑然如仙,便和马车一错而过。先了一步进入这个荒野客栈。客栈没有名字,里面有一些客人,正吃着盐水煮黄豆,或是花生、豆腐、鹌鹑蛋之类的,一边喝酒,一边高谈阔论。风尘五人一进来,说话声突然集体的哑了一下,诡异的令人浑身难受。风尘一行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忽然一个人故意大声的叫出来:“原来是一群娘们儿。”韩莎对王佳乐说:“乐乐,丢他……”
自桌上放筷子的竹筒里抽出一根筷子,递给了王佳乐。
王佳乐问:“怎么丢?”
“用力丢啊……”安落帮腔。
王佳乐“嗯”一声,便睁大了眼睛看那叫嚣的汉子,汉子有一圈络腮胡子,圆脸,因为醉酒而变得通红,身上是一套开了线的棉衣。于有意无意之间,一根筷子刺出了尖啸,“啪”的一声,便透过了眉心,插进去一大截。王佳乐这一下用的是全力,也没有保留,且人的眉心本就薄弱,内中还有空腔,故而一筷子就插进去了。
那汉子,却忽然倒去——这一筷子并不致命,但他却自己将自己下的晕了过去。韩莎笑吟吟的摸一摸王佳乐的头,说:“不错……有意无意之中,便是真意。只是年纪小,力道差了许多。”
“嗯!”王佳乐得了韩莎的夸奖,很是高兴。便听韩莎又说:“你刚才要是扎他鼻窦,将劲道带着旋为每秒六十转,筷子就会自己上扬,从里面的空隙穿进脑颅,直接就要了他的命了。转少了,劲儿就不够大,转太多,又会扬不起来,这其中的度,你需要计算、把握……”指点了一句,就叫小二:“给我们弄一些吃的……烧鸡有么?肉呢?”小二点头哈腰,退去准备,丝毫不敢得罪这一群人。
安落小声和韩莎说道:“师父,乐乐还小,你这么会把孩子教坏的。”
韩莎一笑,说:“没事,乐乐早是老江湖了。”
像是《萧十一郎》这种增加阅历、经验的游戏,王佳乐玩儿过许多次。在其中扮演过各种各样的角色。就连《三国战纪》都能独自凭借机巧、经验过了第一关。这对于她的年纪、体力、技巧等方面而言,都已经是足够的不凡了……所以,王佳乐并不是菜鸟,有些事也并不需要避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