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衍跟赵天歌约定好了,明天晚上二人就在商科大厦的二十层楼顶上,决定出吴小软的归属。两人要是动真格的打起来,能打毁半栋楼,商科董事会一听路头目要在自家的大厦上打架,却巴不得打的越激烈越好,最好打塌一栋楼,毕竟大楼好建,路衍的人情可不好得。祁连山那么多国际集团参与,他商科集团在那里面都排不上号。但是运气就是不讲道理,能跟其中路头目结实,让董事会这几天接连开会。
天色一黑,余飞就走了,告别了吴小软直接飞到了第六生物科技公司那里,他是铁了心要把这武镜跟血族两伙人怼在一起,他巴不得天雷勾地火,同归于尽才好呢。只有这样他才有活路。
余飞刚走没多久,就有一辆黑色凯迪拉克挺在了距离吴小软家不远的街道上。
安妮今天换了一身牛仔裤t恤,正靠着车边伸着懒腰,看着街景。而谢尔比还是一身黑衣,坐在suv车里看着手中的追踪器,建安市地图垫在地下面,他在一个笔记本上不断的记录着什么。
谢尔比狩猎经验老道,目标第二天通常不会折回老巢,而第一天他们就是在这附近发现血精石的,所以今天他们折回来了,想抓个漏洞。
追踪器躺在座位上,上面一片死寂,目标明显不在这里。
安妮转过身望着车内的谢尔比,“看来你的计划落空了,我们又白费力了,为什么不直接去找那帮黑衣人?昨天与他们接触的时候,追踪器上的红点就一直在闪动,偷了血精石的人就是那帮生物局的人。”安妮不明白,明明很简单的事情,怎么让这老家伙越弄越复杂。
谢尔比从车抽屉里翻出雪茄盒,夹起一根点了起来,吸了两口“他不在这里很正常,华夏有句老话叫狡兔三窟,我们只是排除了一个而已,柯林斯大人的命令是尽量不要与华夏势力起冲突,他们只能放在最后去接触。”
安妮一直好奇,这个谢尔比的年龄,比她的初拥者都大,但是混的还是个血仆。要是换一个正常点的人,被比自己小几百岁的晚辈指手画脚,无论如何心里也会有怨气。
谢尔比他却不一样,安妮如何发脾气,使性子,他也一点不上心。就是温温和和的解决问题,让你无话可说。
好像没什么事能让他心情起伏,反正她是没见过,“在你们那个时代,追踪猎物比现在更困难吧?”
谢尔比摇了摇头,吐出一口烟,“那时候能执行回收血精石任务的只有爵位血族才有资格,或者纠集四个二境的血仆,最困难的是要花好长时间确定范围,我们不得不奔徙一个个城市村庄,没有监控,没有天眼,运气好找个三个月,运气差要找一年,击杀猎物反而最简单。不像现在,血仆拿个追踪器在详细到街道的情报下,就轻而易举的能办成。”
安妮听着谢尔比讲述着古老的狩猎经历,她脑海中浮现出中世纪的夜晚,衣着精致如同贵族的大人们,在村庄外面不停的嗅气息的样子,非常有画面感。扑哧一下笑了出来“没有追踪器你们怎么追踪?难道靠鼻子闻吗?那不跟那帮狼人一样了吗”
“靠追踪术,需要两个第二境的血仆联合发动的秘术,但是条件非常苛刻,不仅只能略微的感知血精石的方向,还需要血精石大人残留的血液。”
安妮伏在车身,露出了姣好的身材,让路人看的一愣,“原来如此,可惜啊,我们没有丹尼尔大人的血液,生物局那帮人连别墅教堂的地板都掘走了,不然加上追踪器,一远一近,血精石不就手到擒来了吗。”她感慨道。
谢尔比好像想到了什么,突然用手指生生掐灭雪茄头,手指上的烫伤转眼就自愈。他发动了suv,叫着一旁的安妮“上车,我知道哪里有丹尼尔的血液。”
“哪里?”
“就警察局里,前一阵子娱乐城的张冠就是丹尼尔的后裔,他的血液同样好使,而且他的血液不值得生物局搜刮,遗留了不少沾血的证物在警察局里。”信息如同洪水一般涌入谢尔比的脑海,他抓取着其中有用的信息,硬生生摸索出了一条线索。
“但是那种追踪法我可不会啊。”安妮耸了耸肩膀,她出生在九大长老时代,现在人人都用电子产品,繁琐的追踪法早就变成了简易的追踪器,不要血液,不要携带者境界,只要记得充电就行。任何超凡人士都无法阻止人类的科技潮流,因为人类一直都是时代的主角。
“那种方法,我会。”谢尔比看了她一眼,这黑车随即驶入车流中,直奔警察局而去。
余飞就躲在生物局的大楼上。
他一到生物局,差点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上次明明还是光线的大楼,此刻如同打着补丁的水泥罐头,“来错地方了吧?这这还是自己上次的大楼吗?”
他上次见到的可是那个外表坚实,连涂料都是带着外部扫描的哑光材料的大厦啊。
现在这楼跟内部被c4炸弹崩过了一样,外表吭哧不齐,有的地方刷着新涂料,大楼的不少窗子都换了,连大门的门垛都重新修建了。这几天不见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被阿尔法星人攻占了?
余飞脑抽的想着,连黑衣大佬的底盘都被人炸了,看来敌对势力很猖狂啊,自己再给他们添麻烦不好吧?余飞嘴上说不给人添麻烦,身体却很诚实,在顶楼找了个窗体落了下来,准备在这苟一夜。
余飞窝在角落里,夏季风不冷,但高楼风很大。一般的鸟儿如果不是在飞翔,都会选择栖息在地面的树上。在十几楼这么高的地方落脚,肯定会被吹跑。但凡能在高出建造巢穴的鸟都是大型猛禽,如鹰,隼之类的。而余飞不仅大,还特胖,吴小软最近都抱不动了。
野孩子长大个,这话不假。这一阵子,事情接二连三,连日的奔波让他生长更加迅速了,从最开始公园的小鸟雀进化到了鸽子大小,生长停滞一段时间,经历仓庚梦境后,生命限制又突破了,他现在已经稳固在三十五厘米左右,余飞自己也感觉自己的成长空间快到顶了,撑死也就长到四十厘米。
别看其他鸟动不动就七八十厘米体长,除去尾翎跟羽冠,也不剩什么了。余飞可是实打实的体长,既没有漂亮的尾翎,也没有羽冠,要不是长着一身灰色羽毛,就是活脱脱一团会飞的肉了。
有时候,他自己照着镜子,都感觉自己长得确实有点随意了啊,说好的生而不凡呢?这灰扑扑羽毛的好o啊。他到底是个什么鸟呢?
他忍不住寂寞,翅膀一挥,明色光流如同淡淡的水膜,流转遍布全身,那平凡的岩灰色在明光下也是格外不同,仅凭这一点,天下的鸟就没有几个能与他并论。
身后黑漆漆的屋子突然传一声开门声,紧接着,冷光灯驱散了屋内的黑暗,有人进屋了。脚步声吓的正在自我陶醉的余飞一机灵,散去了明光。灰鸟立刻如同熄火的蜡烛,灭了光,杵在那里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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