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似乎有点惊讶?”林千沙抬起眼,嘴角带着恶作剧似的微笑看着布鲁斯,拿着书翻身跳下了书架,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落地声。
“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的。”布鲁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脸上那白痴花花公子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肃,如同大学时期的面无表情,当然,还多了一丝压迫之意。这个时候,蝙蝠侠和布鲁斯才真正融为一体。
“哦呀,不打算继续和我玩‘我傻一点也没关系因为我是有钱人’的游戏了吗?”林千沙嬉笑着,走到书房的单人沙发上,很不客气地一头枕着扶手,双腿翘在另一边扶手上,整个人躺下来,依旧拿着书翻阅。
布鲁斯笑了,也没有开灯,只是坐到了林千沙的对面。
“既然你是聪明人,我也不必白费力气地装傻。”他慢悠悠道,“只是我没想到,猎人竟然会是你,克丽丝林,我的老同学。”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普林斯顿大学是培养天才的地方,既然能培养出你蝙蝠侠,当然也能培养出我猎人。不过说实在的,我从大学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你小子不同一般,没想到竟然会变成哥谭的黑暗骑士,哦,理想化的职业。”林千沙带着调侃的语气,“啪”的一声合上了书,将夜视镜调成了透明模式,转头看着布鲁斯。
因为月光透过纱帘照射进来,书房里并不是完全黑暗。布鲁斯良好的视力让他看清了位于月光下林千沙的眼神,戏谑,玩味,捉摸不透,如同一只正在打什么坏主意的狐狸。
“我今天来是找你算账的,毕竟你昨天晚上可把我害得好惨。”林千沙头枕着手臂,目光懒散地看着布鲁斯。
“威胁我没有任何用处。”布鲁斯毫不犹豫地回答。
“是吗?哥谭之子布鲁斯韦恩是蝙蝠侠,这惊天大新闻如果被别人知道了,就算你有方法自保,但是你能保得了将你养大成人的阿尔弗雷德管家吗?我再想想,哦,对了,还有瑞秋道斯,你的青梅竹马,身份暴露后,你会连累所有你关心以及关心你的人。瞧,为什么没有用处?身为蝙蝠侠的你似乎无坚不摧,不过身为布鲁斯韦恩的你,可是有太多弱点。”林千沙摇晃着一根手指,颇为不满道。
布鲁斯的脸色变了,他阴沉沉地盯着林千沙,声音里充满了危险:“你想用这种方法,敲诈我,世界排得上名次的,影响力巨大的富豪,夜晚罪犯们的噩梦?”
林千沙看着自己对面完全隐藏在阴影里的男人,突然笑了,修长的美腿一交叠,离开了扶手,整个人坐了起来,倚靠在柔软的沙发背上,勾魂的桃花眼深不见底。“你认为,我喜欢钱?”她的声音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讽刺,似乎在讽刺布鲁斯,又或是在讽刺自己,“你认为,这世上所有的珍宝大盗都是看见财宝就忘了如何走路的白痴?你这是职业歧视啊。”
布鲁斯看着她,没有说话。
“算了,我已经和不少的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我也懒得再重复一遍了。”林千沙无奈地摆了摆手。
“我说了,我今天是来和你算账的。算账可是算两方面的,你今天早上可是跟我那报社很好心地捐了钱,我总得跟你说声谢谢。别露出这种不相信的眼神,我是说实话。刚才那些话是你自己提出来的,我只是纠正你的观点,好心地提醒你你并不是完全无敌。说实话,一个人养一大家子真他妈不容易,个个张着嘴要饭伸着手要钱,还真把我当取款机使唤。”
“……如果你要感谢的话,不必以这种方式登门拜访。”面对态度180度转变的林千沙,布鲁斯有那么一瞬间的停顿。从接触她到现在,布鲁斯可不会再随便相信这个多变狡猾又深不可测的女人。
“我还没有说完,你急什么。”林千沙极其不淑女地翻了个白眼,“这是我欠你的,现在我们再来看你欠我的。你知道你昨晚上让我多狼狈吗?我的手臂到现在都很酸痛,别说拿枪了,就连拿支笔都不行,这是身体上的损失。”
“再加上精神上的,那可是我生命里第一次失败,这种感觉比别人捅你个十几刀都难受。鉴于你对我的报社还有点贡献,我们之间的恩怨就抵消了,我希望你以后别来找我麻烦,作为交换,这哥谭的土豪我是不会再光顾了。”林千沙摸了摸下巴,想了想,然后站了起来,“就这样,亲爱的,我不会管你蝙蝠侠是生是灭,你蝙蝠侠也别来管我猎人是死是活。”
说着,林千沙又一次地不等布鲁斯有所反应,轻快地翻窗而去。
布鲁斯沉默了,他微眯起眼,突然站起来,走到一个房间里,看着空空如也的保险柜,布鲁斯终于笑了起来。
那只狡猾的狐狸,话说的真好听,说什么一笔勾销?还是应该说不愧为国际大盗,来到一个有钱人的家,就一定会捞点油水再离开吗?难怪她会走得那么快,原来是怕他反应过来啊。
布鲁斯摇了摇头,想起林千沙那狡猾却带着异样风情的笑容,说不定那串原本属于他母亲的珍珠项链意外地很适合她的脖子。
不过嘛……布鲁斯摸了摸下巴,又想到了他最近收集的有关于克丽丝林,以及她的那家报社的资料。鼓励员工受贿其实是耍阴招,表面上对于哥谭警方大肆赞扬的报道,实质上是讽刺警方和犯人勾结……
布鲁斯不禁沉下眼,勾起了嘴角——这个亦正亦邪的克丽丝林……
才25点好感度啊……布鲁斯韦恩这家伙真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林千沙看着系统通知有些沮丧地摇摇头,不过好感度难增长倒是在情理之中,因为他还有一个一直喜欢的青梅竹马,瑞秋道斯。
从林千沙搜集的资料上看,这个瑞秋道斯是个在哥谭为数不多的正义人士,身为助理检察官的她最大梦想就是将所有的罪犯关进监狱,不过那些罪犯总能找到各种理由,譬如请一个心理医生来鉴定他的精神问题。按照法律,如果罪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不能坐牢而应转移到精神病医院,所以,道斯小姐几乎没法将那些本来挺正常的罪犯送进监狱。
不过她还是在坚持不懈地与哥谭黑暗势力斗争,拒绝受贿。一个女人在哥谭公然站在了与大多数哥谭人敌对的位置,除了勇气可嘉之外,林千沙不得不感叹一句,她这过于正义的办法在哥谭是不适用的。也许换个城市可以,但在她周围人她的上司没有一个人的手是干净的情况下,她的叫嚷声过于微弱了。
更何况,哥谭的那些老大们,想要除掉她简直是易如反掌。
聪明、知性、富有正义感,简直沐浴在哥谭稀缺的阳光下的女性,是内心充满城府及阴暗的布鲁斯喜欢的类型?林千沙摸了摸下巴,随手将到手的珍珠项链上的追踪器扔掉,还是说,身处黑暗的布鲁斯渴望着靠近光明?或者,是因为那段儿时失去父母前,和瑞秋在一起的快乐无忧无虑的记忆,让布鲁斯特别珍惜她?
看来得不停地在布鲁斯面前刷存在感啊,要不然他很有可能就跟着瑞秋道斯小姐的石榴裙跑掉了,那么她找谁要剩下的这60点好感度?
看着自己手里厚厚一沓资料,林千沙挑了挑眉,直接将它们烧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林千沙走进报社,就发现自家原本在她强压下还算干净整洁的报社现在变得乱七八糟,不知从哪个废弃家具回收厂里弄来的木质无靠背椅子代替了原来的办公椅,咖啡机不见了,甚至连相机都只剩两台。
……这是遭遇小偷了吗?林千沙嘴角一抽,赶紧拉过现在荣升为明星记者的亨利:“搞什么啊,我们报社被小偷光顾了吗?”
“不是,老大,这是强尼提出来的馊主意,他说什么既然那个韦恩要来我们报社看看,那就把这地方弄得可怜一点,说不定他同情心泛上来,就会多丢给我们报社一点钱。”亨利愁眉苦脸回答。
林千沙一掌拍向自己的额头,她差点忘了这档子事,但这群吊丝的馊主意真……看到土豪就像见到狗粮的狗,立刻装可怜摇着尾巴吐着舌头跑到腿边,简直……太丢脸了,如果被那个腹黑的土豪知道了,指不定他会怎么嘲笑堂堂世界大盗猎人的报社这么穷酸。
“全都给老娘闭嘴!”林千沙越想越觉得脸上没面子,“不就是一个布鲁斯韦恩吗?!瞧你们一个个眼睛放光有没有点出息!你们还像个新闻界人士吗?限你们半个小时内收拾干净,慢了哪怕是一分钟,这个月的分成少10%!”
“嘶……克丽丝,你平常对待自己的员工也是这么凶吗?”在整层楼被林千沙的狮子吼吓得寂静无声时,角落里一个调侃的声音传来,林千沙脸上的表情立马僵硬了——是布鲁斯韦恩那家伙!
原来,布鲁斯在林千沙来之前,老早就来到了报社,不过他带着墨镜和鸭舌帽,穿得普普通通,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又称自己是来找这家报社的总编爆料的,其他员工见惯了神神秘秘的访客,便将他遗忘到一边,继续为哥谭之子的来访“精心布置”。
林千沙面无表情地看着拿下墨镜的布鲁斯,突然间笑了,转头对身边彻底傻了的亨利猛地一踹,将他的魂踹回来。“你去拿笔记本做记录。”她平静道,然后随手拉过了旁边另一个人,“你,拿着相机。”
“拿……拿相机干嘛?”也许林千沙平时雷厉风行的女王作风太过深刻,就因为离她站近了一点而被莫名其妙点出来的汉子有些结巴道。
“拿相机还能干什么,你在和我开玩笑?”林千沙微笑着,眼神凌厉地瞥了他一眼。那人一个机灵,立刻抓起一旁的单反。
这时,林千沙才带着职业化的微笑,笑容灿烂地迎上布鲁斯,很友好地和他握了握手:“很抱歉让您看笑话了,韦恩先生,我的下属缺乏管教。不过,这也没办法,因为做我们这一行的,根本没有什么利润,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看电子新闻,很少有人会花钱去买一份报纸,所以他们工资少干活又累,我能体谅他们的辛苦,他们已经把《哥谭都市报》当成自己的另一个家,他们这样做,只是想让我们的家变得更好而已。想必您也能理解吧,热心的韦恩先生?否则您也不会在资助我们之后,又想来到这里,体验一下媒体工作人员的生活环境,并乐意给他们一点改善。”
闪光灯亮起,照下了正在握手的两个人。
一旁亨利奋笔疾书,在心里不禁为自家boss的机智和无耻点了32个赞。在韦恩亲眼目睹了这些员工的恶劣行径的情况下,还能把这些想钱想疯了的吊丝们说得如此高尚舍己为人也只有自家说谎不脸红吹牛不眨眼的美女老大了。她这样一说,又照了照片做了记录,如果韦恩拒绝捐赠,不久之后的报道就有损他的公众形象啊。
看着林千沙如此心安理得蹬鼻子上脸笑面嫣然的阴险样子,布鲁斯眼角一抽,勉强笑道:“当然,我能体会他们的苦心。事实也正是如此,我打算再为我老同学的报社捐赠10万,以改善辛苦的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环境。”
作者有话要说:回头默默数了数存稿……
马丹我得开始压缩剧情了啰嗦党没法活了……o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