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门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王者荣耀战纪 > 第58章 第0058 公主与怪兽(四)

第58章 第0058 公主与怪兽(四)(1 / 1)

高明吃下一个包子,感觉未吃饱,便掏出另一个咬了一口。

与草原之云霸王别姬之后,他根据胖子的地图找到一条叫做古浪江的大河,扎一个简易木筏,顺流而下,沿着河流漂流了两天两夜。走水路速度既快且节省力气,他借机磨炼各种英雄技,进行组合攻击。

与阿弗雷的那场战斗,让他感觉自己并非技不如人,反而是技多压身,诸多英雄技,使用组合不够娴熟,时机把握和收尾衔接都差强人意,导致英雄技的效果大打折扣,不及阿弗雷。一套项羽的英雄技,吃透用熟,一招鲜便吃遍天。

他边走,边琢磨,边磨合,对英雄技做了充分的了解,战斗力提升很大,领悟不少坑人杀人,突袭暗袭,甚至硬打硬抗的法门。

他现在白银三星,每一种类型的英雄都可以觉醒八重英雄技,所以庄周的化蝶觉醒至完满的第六重,而蝴蝶效应和天人合一则只觉醒第一重,扁鹊的致命灵药和生命主宰只觉醒第一重,但善恶诊断完满,关于嬴政他则完满觉醒威力无边的至尊王权,王者守御觉醒至第四重,以便危机时刻保命,而王者惩戒只觉醒第一重。

至于项羽的三项英雄技,威力足以劈山断岳的霸王斩没有什么好考虑的,直接完满觉醒。

但无畏冲锋和破釜沉舟到底如何提升,让他破费思量。破釜沉舟的威力令人心痒难耐,草原雄狮一声吼,大地都要抖三抖,但有完满的善恶诊断在先,这个又炫又威力巨大的英雄技的的需要,其实不是那么的迫切。

他比较心仪无畏冲锋,阿弗雷的几次发难,都逼近他三尺以内,不得不他拼命自救,尤其最后那一记挑斩,次次都差一点送他进鬼门关。

但无畏冲锋导致敌我双方的大力冲撞似乎极其的挑战体力跟防护,为了验证其效果,也实验自己是否扛得住高强度的冲撞,高明只能潜入水中,逆流而上,施展无畏冲锋,虚拟体验冲锋陷阵的快感。

无畏冲锋可谓神乎其技,贴江底狂奔,如游龙破水,狂鲨闹海,直线飙进,畅通无阻,无物能阻,战阵之上,万马军中取上将之首,一定无人能挡,但冲撞对自身的反噬也残酷,每次出水皆瑟瑟发抖,小部分是因为水冷,大部分是因为水流冲撞身体的疼痛,尝试几次,尽皆如此。

最终结论这项英雄技既伤人又伤己,绝对是自虐。

幸好他既是庄周,又是扁鹊,治疗这点皮肉伤,不费吹灰之力,但是他搞不明白,阿弗雷那头蛮牛是如何每每做出贯穿战场的壮举,无双猛将果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的。

他从不远处离开江水,来到家包子铺,距离绝境之城不过十余里,再向前便是人烟鼎盛之地,人来人往,若从水里钻出来,不被围观才怪。

同时他也做出决断,破釜沉舟觉醒至第四重,而无畏冲锋这种猛冲猛打的英雄技,既伤人又虐己。他决定只保留一重留个念想,战斗中则敬而远之,束之高阁,轻易不用。

一想起若是贤者的庇护在身,如此神技自然可以在他的身上大放异彩,不可能弃之不用,便让他心情抑郁。

小精灵不止一次说,阿弗雷天赋异禀,冰天雪地可以裸睡,脑袋撞墙像剪刀裁纸一般轻松,这套技能简直便是替他量体打造的……

明明是开导之语,高明却觉得他言下之意,无畏冲锋落在他手上算是遇人不淑,甚为遗憾。

但小精灵也安慰高明天赋异禀,最大的优势在于那颗脑袋总能冒出让人和精灵都捉摸不透的主意,当然有的时候脑袋进水,有的时候像自寻死路,更多的时候遇到美女便发芽发霉发花不知所谓,以及爱心泛滥便有可能不顾自己吃不饱饭,却给乞丐扔钱……

高明懒得跟小精灵理论,咬一口包子,便准备朝绝境之城进发,他距离城池已经不远了,守护大位唾手可得,不知道露娜那边怎么样,作为露娜加上吕布的双面英雄,逃跑还是绰绰有余的,只要,她别冲动……

他又咬了一口包子,按照小精灵的唠叨,他在遇到乞丐之前,最好赶快把包子吃到肚子里,消化掉。

两个包子是他用两条江鱼换得,露娜赠送的糯栗很早便吃光了,他身无分文,装备又不能拿去换吃的,它们太值钱不划算,而且也没人敢买,除非遇到英雄。但江水滔滔,人类寥寥无几,偶尔能够遇上几个泛舟江上,撑篙撒网的渔夫,便再也见不到其他人,所以在江上漂流这几天,他都没有换到可口的食物。

但作为一个英雄,固然可能穷困潦倒,生活窘迫,但被饿着是不可能的,英雄技傍身,最擅长莫过于杀生,打点猎物难不倒英雄。

大江中最多的便是鱼,无论化蝶、致命灵药、还是王权惩戒都一打一大把,但他很恶趣味的无畏冲锋撵着鱼群跑,哪条最大他便追杀哪条,所以他每天都吃鱼,木筏上不能生火,他便只能吃生鱼。

一条

两条

三条

十四条

虽说他也没少吃生鱼,但都是的味道比较淡,没有平常鱼类的鱼腥味的三文鱼,而且作料丰富,自然是美味佳肴,但这些江鱼,捞出水面,腥味便让人想要吐出来,但他还是吃了,生吃。

一条

两条

三条

十四条

满嘴鱼腥味,中间一次拉肚子,感谢天人合一。

第十五和十六条被他拎给了包子铺,换了两粒包子。这便是老板宰客了,两条鱼的价值远超过两粒包子,但他没有讨价还价,绝境之城近在咫尺,进城他便是守护,八百里森林的王者,即便不能富甲天下,也绝对是一方雄豪,犯不着为蝇头小利,斤斤计较。

街角有吵闹声,几个熊孩子打架,一个前边跑,四个后边追,边追边喊“抓小偷……”。

跑前边的是个小女孩,死物岁的样子,是个小美人胚子,小脸白白胖胖的,带着婴儿肥很可爱,但她跑起来一点也不可爱,小身子套着一件宽大的黑袍子,啰里啰嗦,脖子以下全是衣服,上衣和裙子连为一体,高明觉得她好像随时可能踩到衣服绊倒,样子十分好笑,但她跑起来居然十分快速,把两个小男孩落开远远的。

那两个小男孩则跟他见过的大多数人一样消瘦,都比小女孩至少高两个头,至少有七八岁的样子,跑起来却气喘吁吁,似乎没什么力气。

论短跑,胖子并不比瘦子差。如果不出意外,短距离内,无论这是做游戏,还是真的抓小偷,他们休想追上小女孩。

但中间跟着一只小母鸡?不对。

小肥猪?也不对。

鸡首猪身?差不多。

邪兽吗?看起来不像。

被人,尤其是一群孩子追着跑,肯定不是邪兽,邪兽向来见人便扑,但这头小兽,怪则怪异,却似乎并不凶戾,相反,臃肿地身材,跑起来像个肉球在滚动,十分滑稽可爱。

小女孩,朝她跑来。

路面狭窄,两人迎面而行,便需一人侧身避让,为了不挡路,他朝路边靠了靠,准备放小孩子们过去,看他们那速度,也用不着等多久。

小女孩第冲过来,奇怪,两条小胖蹄子轮流撩,速度很飞快,却不喘粗气,她跑过去,高明便将视线放在“鸡首猪身”的小兽身上,它圆滚滚的速度也不慢,而两个比较大的男孩气喘吁吁,脚步沉重,眼看便跑不动了。

高明觉得很奇怪,这两个小男孩难道营养不良,没什么体力,疑惑中视线随着小男孩移动,却听到噗通一声,小女孩终于踩到了衣服,摔了个跟头。

这一下摔得可真重,高明听到了衣服撕破的哧啦一声和额头敲地咚的一声。

不出意外,五体投地,脑门渗血的小女孩,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中气十足,嗓门洪亮。

这么巧!

跟碰瓷一样。

高明的小心脏慌慌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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