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狼当然听得懂,吃了鱼肉,紧随其后,就在三米后的位置跟着,不远不近。
它知道只要敢跑就得挨揍,不是没试过,刚跑几米远,就被周良人抓回来一顿揍。
揍了两天,就老实了,知道逃跑的举动会迎来胖揍,再也没有轻举妄动。
一路走走停停,食物吃光就到河岸边缘千米之内捕猎,绝不深入,大型动物很少遇见,但是一些小动物还是抓的到的,比如常见的鸟,灰兔,蜥蜴,土拨鼠……食物是很珍贵的,抓到什么吃什么,可不像是进餐馆想吃什么点什么有厨师做好了端上来,拿筷子直接吃就行。
在丛林里,吃饭靠本事,而且天天需要捕猎,就算抓的再多也没用,食物无法保鲜,运气好饱餐一顿,运气不好,那隔天就得饿着。
“今天运气有些差,唉,只抓了一只土拨鼠。”
周良人叹了口气,看着土拨鼠这肥硕却很小的体型,杀了吃肉也不够三个人分,顶多吃个半饱。
为了安全,为了不耽误赶路,捕猎的时间和范围压缩的很短,想要捕捉到更多的猎物,必须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深入更危险的丛林,万一迷了路,再想寻到类似于‘河水主干流’这么明显的导航指标就难了,而且带来的影响最明显的就是淡水也将成为众人生存下去的重大问题,比没有食物更加危险。
这样对于周良人等人来说,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离开河岸周围的,这是众人保命的最后底线。
孙文成和王大龙找了些木材点起了火堆。
土拨鼠被周良人熟练的放血,剥皮,剔除内脏。
“呜呜……”孤狼趴在旁边,看着新鲜的血食,口水不停的从狼口中滴下,趁着周良人不注意,一口就将土拨鼠的内脏咬在口中,想要进食。
“住口,谁让你吃的!”
周良人神色微微一变,上去就伸手拽土拨鼠的内脏。
孤狼龇牙咧嘴,发出呜呜的警告声:“放开手,我饿了,我要吃东西。”
“草。”
周良人立刻将土拨鼠放置一边,拿起带着刀鞘的砍刀就往孤狼的头上砍,打的孤狼头都歪了。
可孤狼就是没有撒口,死死的咬住土拨鼠的内脏,哈喇子流的满地都是,狼眼里也充满了残忍和暴虐,丝毫不怀疑周良人再抢夺食物,孤狼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攻击。
“你还凶,跟谁俩呢。”
周良人直接一把抓住孤狼的脖子,往地上一摔,压着孤狼的头,一巴掌呼了上去。
“嗷呜……呜呜呜……”孤狼被打了脸,龇牙咧嘴,张口就咬。
“啪!”
又是一巴掌抽了过去。
孤狼被抽歪了脑袋,神色有些呆滞,随即不服的又要咬人。
“啪!”
周良人又是一巴掌抽了上去,死死抓着孤狼的后颈皮,让其无法站起身,只能乖乖的躺在地上。
孤狼反抗无果,又被连扇了好几耳光,顿时委屈的松开了狼口,将土拨鼠的内脏给吐了出来。
周良人夺回土拨鼠内脏,神色冰冷的伸手指着孤狼的鼻子:“给我记住了,我没吃之前,你不准吃,我给你的,你才能吃,我不给你,你不准抢,否则,我就杀了你。”
“呜呜……知道了,我再也不敢了,求你放过我。”
孤狼叫了两声,不敢再龇牙了。
周良人闻言,冷冷的松开了手:“再敢抢一次,我就直接杀了你。”
孤狼起身蹲坐在原地,极为尴尬的舔了舔嘴角,左右四顾,不敢与周良人对视。
周良人见状,这才拿着血淋淋的土拨鼠内脏回到了火堆旁,将清洗好的鼠肉用木头穿好放在火上烘烤,内脏就丢在脚边的地面上。
可是孤狼却老实的坐在原地,不敢再有举动,静静的等待周良人的投喂。
王大龙说:“良子,这狼抢食物还龇牙咬人,养不熟的,你跟它说那么多有什么用,它又听不懂,听懂也不会听你的啊,野性难驯啊。”
周良人淡淡的说:“狼是群居动物,只要是群居动物就有头领,它现在是独狼,我只要比它强,让它畏惧我,顺从我,认可我的头领地位,那它就会效忠我。”
“是吗?
这样可行?”
王大龙疑惑。
孙文成点点头说:“有几率成功,但这种驯化方式有些简单粗暴,不会很彻底,一旦主人出现衰弱现象,那狼绝对攻击主人,挑战头领地位,简单来说,这玩意噬主。”
“白眼狼就是白眼狼,良子,你别玩火把自己玩死了,对这个畜生小心点。”
王大龙看着孤狼,有些不太放心。
“你放心,我有数。”
周良人侧头看了一眼孤狼:“过来,爬下。
“孤狼闻言,犹豫了一下,还是畏惧于周良人的棍棒,选择听话的走到身侧趴下,望着近在咫尺的土拨鼠内脏疯狂咽口水,没有再抢食的举动了。
环保系统:“叮,恭喜驯化一只丛林狼,获得随机天赋能力:洞察秋毫。”
周良人摸了摸孤狼的头顶,笑了。
王大龙见周良人跟摸狗似的摸狼,顿时就震惊的说:“牛皮啊,良子,这白眼狼还真被你打服了啊。”
“老板,没想到你训狼也是有一手啊。”
孙文成见状,惊叹一声:“食物在眼前也纹丝不动,有点忠犬的意思了。”
周良人笑了笑,没做声,这还是系统给予的能力,可以通过救助的方式架起与被救助动物沟通的桥梁,否则,单纯的棍棒只会让野兽被打的莫名其妙,仇恨只会积累越来越深,而通过语言告诉野兽自己的用意,错在哪,犯错就要挨罚,该怎么做才有食物,这样野兽自然不会触碰雷区。
毕竟,野兽虽然凶,但也是有脑子的。
“食物烤好了,分着吃吧。”
周良人将土拨鼠的肉用刀分开三份,一人一份,接着面向孤狼,用手抓起土拨鼠的内脏放在孤狼的面前说:“现在,你可以吃了。”
孤狼得到允许,快若闪电的埋头吃着一团内脏,内脏周良人他们不会吃,但对于孤狼而言,却是上好的血食,营养价值很高的。
这点内脏自是不够孤狼吃的,三五口就尽数下肚,蹲在的原地舔舐后腿的伤口,消毒并且促进伤口愈合。
如此过了几天,孤狼已经彻底明白了,只要听话,就有食物,而且只要主人吃饭,它就有的吃,虽然只能吃内脏,但好吃啊,营养很高的好不好。
我是孤狼,我喜欢吃下水,带屎的最喜欢!这种生活对于孤狼来说,不亚于人类躺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大爷生活,简直不要太幸福了。
在这种大爷般的生活下,伤口结痂愈合了大半,不再影响孤狼的行动力,就算是放出去捕猎,也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