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百四十七章
巨大的变数。
种放在完成联络、招降靺鞨七部的目标之后,在混同江支流与李建勋的三万驻东瀛军会合。原本是与三万渤海军一起沿混同江支流北上,准备与耶律敌里的叛军会合,彻底混乱辽国的后院。
但在行至黄龙府以南百里处就与耶律敌里率领的叛军相遇。耶律敌里打算南下攻打通州,种放见如今己方军势强盛,便建议李建勋共同攻打通州,李建勋允了。而渤海军虽然依旧由靺鞨族自己统领,但既然答应归附明国,在战略上就处于了受命的地位。既然明军决定攻打通州,他们自然也不反对。
也怪当时的通讯不畅,变时,百里康早已经攻下通州,按百里无忌的命令向上京右侧迂回。
大军到达通州,遭遇百里康留守的驻高丽军小股守城部队,才知道通州早已经被百里康攻下。
如此一来,这支混编的大军对去路就有了分歧。
种放认为大军应该向正西方进军,与新军会合。
李建勋则认为应该北上,与百里康会合。
而耶律敌里则站在李建勋这一边,希望北上攻打上京,以圆他取代亲哥哥耶律璟帝位的美梦。
渤海军的统领则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种放为此特意向李建勋阐述了他的想法,“李将军,明、辽两军之所以在潢河对峙,最大的原因并不是皇上不愿意北上。而是明、辽两军兵力太过悬殊。如今我们坐拥近八万大军,一旦与皇上会合,击破辽军的北岸防线指日可待。如此天大的功劳难道李将军愿意弃如弊履吗?”
李建勋显然不是种放的对手,他很快就被说服。
于是,这支混编大军向正西方进军,由于此时已是午后,为了尽快与百里无忌会合,大军连夜赶路,却不想因此而走错了路。没有进入潢河以南,而是绕到了潢河以北。
李建勋、种放临时决定,让大军顺潢河继续西行。待遇河道狭窄之处进行泅渡。
为了不与潢河辽军意外遭遇,大军行动非常缓慢,李建勋将斥候增加了一倍,前出距离也增加了一倍。
也正因如此。大军原本可以在耶律休哥意外发动总攻的那一刻赶到战场。结果却错过了。
当明、辽两军厮杀到晚上时,其实这支混编大军正在三十里地处驻扎休息。
前出十里的斥候自然无法探知三十里外的发生了什么,何况李建勋麾下的所有士兵基本上都没有来过辽地,地形不熟是最主要的原因。
直到半夜里,杨廷式等人投掷的“无敌神雷”的巨响,在夜深人静之时传到李建勋等人的耳朵里时,李建勋方才下令斥候沿声音前行探查究竟。
这一探,便探到了明、辽两军混战的战场外。
当斥候将情况禀报给李建勋时。李建勋犯了难,此时在潢河北岸。继续前行就会与辽军侧面撞上,如果大军全是明军,李建勋自然能统一指挥,但这支大军有三方面组成,甚至耶律敌里带来的近二万叛军都是些乱民,根本无法与辽军对抗。
李建勋根本不知道战场已经乱成了什么样,他出身南唐,对辽军有了根深蒂固的恐惧,这种恐惧来自辽军骑兵。驻东瀛军的装备远远不如百里康的驻高丽军,这是百里无忌为了安全而采取的手段,李建勋部直到与百里康会合后,才得以装备手榴弹。
而渤海军本是辽**队,如果当场来个反水,恐怕三万驻东瀛军死得连个埋得地方都没有。
在李建勋的意识中,这样一支混编军队与辽军硬碰的结果,绝不会是胜利,很可能土崩瓦解。
就在李建勋举棋不定的时候,种放出了一个“馊主意”。
种放让李建勋不要将斥候禀报的情况告诉耶律敌里和渤海军统领,而只告诉他们,刚才的巨响是明军胜利突破潢河北岸的辽军防线,辽军在败溃退,此时皇上正在率新军追击辽军残部……。
种放的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大军一头撞上去,只要进入了战场,无论渤海军还是叛军,只要一打起来,黑夜之中,想要停下手,那就得问敌人愿意不愿意了,哪还轮得到他们反水?
李建勋认为种放说的有理,但为了保险起见,李建勋还是将自己的驻东瀛军独立出来,由种放带耶律敌里部和渤海军自成一部,这样,两军平行向战场推进,只要接近到三里地时就同时发起冲锋。
只要渤海军、叛军开始冲锋,黑夜之中,那就是想停也停不下来了。而李建勋就可以凭借三万驻东瀛军趁乱支援新军。
事实也如同种放所说,当渤海军、叛军开始冲锋后,黑夜之中,只要迎面撞上的都一刀砍去,谁还顾得上谁啊,甚至身边的同袍死了多少也不知道。
而这三方八万大军的蜂涌而止,瞬间清空了辽军在潢河北岸的驻守士兵。辽军已经在耶律休哥的率领下全军突击到了南岸,留在北岸的不过区区数千人。
李建勋一声令下,三万驻东瀛军率先向南岸冲去,而这时,渤海军、叛军已经打出兴头来了,原来胜利是这么容易,于是不甘落后的两军便不顾一切地冲向南岸。
本已经是胜券在握的辽军黑夜中哪顾得上从背后捅来的刀子。明军一直处于被动防守状态,除了百里义命令火炮轰击时,明军借此对辽军组织了几次反击之外,就再无主动攻击的时候了。
明军仅依靠着三人背靠背的组合,利用火枪加刺刀长于辽军弯刀一倍以上的优势,勉力支撑着。
天意弄人,八万多杂牌军如同洪水般突如其来地闯进了战场,引起战场态势的彻底改变。
幸亏天色渐渐亮起,否则对峙中的明军恐怕也逃不过这群意外出现的生力军的狠手。
渤海军的战力甚至超过正规辽军,这也正是耶律璟最为忌惮的地方,所以才将靺鞨人分为“生、熟女真”分而治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