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阳光晴好。
一抹俏丽的身影,飞快地跑在路上。
女孩穿着一身轻快的便装,她一边看表,一边往公交站而去。
今天,是她去明星学院的第一天,可不能迟到了。
眼看1314路公交从不远处驶近,应采蝶凤眸瞠了瞠,赶忙加快步伐。
幸好她今天穿的是平底小白鞋,若是高跟鞋,又得一阵折磨。
话说,权倾城送她的药膏还真管用,早上起来看的时候,肿块明显浮了下去。
那个药膏还挺好用!
思绪一个游移,1314路公车已经停在了站点。
等公交的人陆续上去,回神的应采蝶,一个激灵,扬手叫喊了起来。
“师傅,等等,等等……”
可是,来不及了,车门被关上。应采蝶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从眼前飞走。
这种感觉,真是酸爽。
要不要这么惨的,她都算好时间的,等下一班车的话,是肯定来不及的。
她有想过打车去明星学院,可是,那样来回的话,太贵了,依她现在这个经济收入是绝对不行的。
眼下,她没有别的办法了。
出血,就出血了,总比迟到强。
要是迟到给老师的印象不好,那多划不来。
而且,她没有忘记,在香NA酒店,面试会上,老师是如何挺她的。
正因如此,她才更要努力。
该死的权倾城,干嘛突然跑进她脑海嘛,害得她一不小心分神,结果错过了公交车。
应采蝶埋怨完,就从包里拿出手机,刚要点开滴滴出行。
就听的,一道性感迷人的嗓音传入耳畔。
“美丽的小姐,需要我载你一程吗?”
应采蝶手上的动作一顿,轻抬嗪首,望向声源处。
她会抬头,是因为她听出了这道声音的主人。
男人露着一口白牙,那张白皙俊美的轮廓,比女人还要精致漂亮。
尽管他戴着墨镜,但应采蝶还是认出,他就是万人迷利先生无疑。
招摇的红色法拉利跑车,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加上车主时髦的装扮,风流的气质,回头率不高才怪。
亏他戴着明星专用的大牌遮脸墨镜,要不然被人认出他就是利晓的话,他恐怕连停路边的机会都没有,早已被爱慕他的粉丝给淹没了。
应采蝶看着他,本想直接拒绝的,可是一想到,她若是在这个时候拒绝了他,便很有可能会迟到,So,拒绝的话就这么卡在了喉咙口。
到底要不要他送呢?
“去哪儿,我送你,嗯?”利晓再一次热情地邀请。
犹豫再三,应采蝶还是决定上车。
“明星学院,谢谢。”
利晓蔷薇色的唇瓣一勾,主动下车为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荣幸之至。”
上了车,应采蝶端正地坐在副驾驶上。
不管怎么说,她跟这个男人一点都不熟,只知道,大家都叫他利先生,其它的,她一无所知。
不过,在白冰冰的订婚宴上,从那些宾客、记者的反应,应采蝶能确定的一点就是,他绝对是名人,而且名气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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