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SSG(1 / 1)

程斌这次选择的宿营地点是一个山谷,他把越野车停在山谷中间,但是却没打算在车里过夜,而是带着丽贝卡在山崖下找了个凹进去的地方,先用石块垒了一道胸墙,又在石块外面培上土,做成一个半封闭的掩体来当成他们的临时宿营地,反正他决定宿营的时候天色还早,有足够的时间够他折腾。

在程斌的计划里,他本来应该一个人穿越荒原,在入夜时分赶到大峡谷,第二天接上古浸妻女后返回,在荒原上过夜或者干脆开夜车,第三天到达枫叶镇后立刻离开。

这就是程斌向土豆大叔说自己需要三天时间的原因。

但是现在丽贝卡跟在他的身边,显然程斌不需要赶时间——土豆大叔又不会等他回去。

丽贝卡看程斌忙碌的样子,本来还打算帮忙,但是很快就发现这种体力活真不是她擅长的,反倒是完美诠释了“碍手碍脚”这个词的意思。

程斌直到叠完了胸垒,才注意到丽贝卡闷闷不乐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又怎么了?”

丽贝卡看了他一眼,无精打采地说道:“你受伤了,我却帮不上忙。”

本来还觉得大小姐性格莫测的程斌这才明白过来,顿时失笑,摇头说道:“每个人都有擅长的领域,你看今天袭击我们的那两个人,擅长射击的那个用枪,不那么擅长的就负责观察,如果没有那个观察手,拿枪那个恐怕到死都不知道我已经下车了。”

丽贝卡想了想,很认真地向程斌说道:“可是他们都死了啊。”她说道:“总不会他们更擅长死亡。”

程斌顿时语塞,想了想之后说道:“吃饭吧。”

晚饭并不像丽贝卡想的那样只能就着冷水嚼干粮,程斌挖了个无烟灶,不但能热饭,还有热水喝。让丽贝卡觉得荒野猎人的技能树真是奇妙。

吃过晚饭,程斌带着M16A4在附近转了一圈,临走的时候要了丽贝卡的几根头发。

和伊莎贝尔的金发不同,丽贝卡的发色淡黄,长度也要短一点,介于过耳和垂肩之间。

要说起来,丽贝卡的相貌当中东欧风格比较明显,又有一些东方女性的特点,程斌觉得她应该是混血儿,只是不知道程度如何。

回来的时候,他看到丽贝卡正抱着那支SSG翻来覆去地看,不用说,她已经把枪擦干净了。

“你为什么不用这支枪?”丽贝卡很好奇地说道:“你不是说这是一支好枪吗?”

“我说这是一支很贵的枪。”程斌说道:“这两个还是有区别的。”

他把M16步枪竖放到胸垒后面,看着丽贝卡手里的枪说道:“它不适合我。”

丽贝卡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觉得既然程斌这么说了,那就肯定是对的。于是很遗憾地摇了摇头,正打算把枪放回去,听到程斌说道:“你很喜欢这支枪?”

丽贝卡想了想,点头说道:“是啊,我觉得它挺漂亮的。”

丽贝卡的话不能说错,SSG做为一款专业的狙击步枪,外型相当漂亮。和它比起来,程斌的M16A4就显得五大三粗,荒原上常见的那些武器则显得非常简陋。

程斌笑了一下,他伸手从丽贝卡手里接过SSG,发现枪上破碎的光学瞄准镜还在,显然丽贝卡没找到拆卸它的办法。

SSG没有使用史前时代流行的皮卡汀尼导轨,瞄镜是用卡具卡在枪上的,程斌取出多功能刀,拧开螺丝,把已经变成废物的高倍瞄镜基座扔到地上,然后翻转枪身,拉开下方的弹仓看了一眼。

不出所料,这支SSG的四发弹仓里只剩下了两发子弹,这也是那个狙击手两枪不中之后再开枪变得迟疑的原因,再开两枪结束不了战斗的话,他就得重新装弹了,SSG的弹仓容弹方式让重新装填的过程显得相当漫长。这也是程斌说它不适合自己的一个原因。

只能连开四枪的枪,在他的手里实在是有点蛋痛,除非有可靠的队友在身边,否则的话就算射程再远,程斌也没兴趣。

不过这支枪对于丽贝卡来说倒是很合适,因为它的枪身足够轻,使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子弹杀伤力也够大,射击时的后座力还小,就算是力气不大的女孩子也可以承受。

最重要的是,SSG有效射程有一千米,给它配一个好一点的光学瞄具,丽贝卡可以躲在足够远的地方射击,荒原上能够在这个距离上反击的人绝对寥寥无几,如果在加上待在一边的程斌,她几乎可以算是立无不败之战,正适合菜鸟新手积累战场经验。

于是他向丽贝卡说道:“你要用它吗?”他说道:“我觉得它挺适合你。”

丽贝卡愣了一下,疑惑地说道:“我可以吗?”她说道:“你说过这种枪不是谁都可以用的。”

“它的确不是谁都可以用。”程斌一本正经地说道:“然而我就是‘是不是谁都’。”

这是个很冷的笑话,就算丽贝卡很努力地想捧场,也要花上一点时间才明白过来。

越是明白了程斌话中的含义,她就越觉得好笑,一个人傻笑了好一会才停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向程斌说道:“我可以吗?”

程斌没有笑话她的笑点低,点了点头,趁着天色还没有全黑,拿着SSG给丽贝卡讲解这支枪的用法。

SSG没有机械瞄具,所以必须配合光学瞄具使用,程斌身边没有多余的瞄镜,也不想拆M16步枪上的那一支,毕竟这玩意拆下来之后再装回去需要校枪,在现在的环境里并不适合。

所以程斌只是说了一些射击要领,丽贝卡的记忆力和领悟能力都很强,基本上一教就会,有时还能举一反三,让程斌教得很开心,开始觉得收个只能看不能吃的美少女徒弟也不错。

他宁可多挨累也修掩体,而不是选择在越野车里过夜,是因为他觉得这附近很可能有一些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在活动,这些人的战术能力也许不怎么样,但是很可能拥有重火力,毕竟已经有了SSG,那么M82A1还会远吗?越野车那层薄薄的钢板可挡不住反器材武器。

更何况在发现两个枪手很可能有组织之后,程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袭击橡树镇佣兵的人,他们可是连反坦克导弹都有的,格洛瓦的核动力卡车挡不住,自己的越野车更挡不住,挨一发就可以安魂了。

所以程斌才要修掩体,就是为了防止被人偷家。

他故意把越野车留在掩体外,也是为了吸引敌人的注意,好给自己创造提前发现敌袭的机会。刚才出去巡视的时候,他更是在几个适合观察越野车的地方放了诡雷,用的是在格洛瓦家从佣兵身上捡来的手雷和丽贝卡的头发。

如果有人半夜摸过来,很容易就能发现越野车,然后当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越野车上,准备抵近观察的时候,也就离死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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