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之子,布鲁斯·韦恩,上个月被发现死于韦恩庄园中。哥谭警察局局长声称,布鲁斯先生的尸体状况惨不忍睹,他的面部、胸前、小腿和大腿处均被刺了十余刀不止,死因是大量失血导致的低温休克和心脏停搏。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和线索来看,凶手正是蝙蝠侠和罗宾。目前,凶犯蝙蝠侠和他的同伙依然在逃,我们欢迎所有哥谭民主向我们提供……”
酒馆内,一个飞起的酒瓶砸烂了悬挂在酒吧一角的电视机,把女主持人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播报声音变成了滋滋作响的电流。
始作俑者只是个喝得醉醺醺的莽汉,他站起来,一手举过头顶,口齿不清地大喊道:“这里是蝙蝠侠的城市,执政官滚出去!暴君滚出去!”
酒吧中坐满了人,却无一人发声。很快,门被推开了,新任执政官走了进来,他穿着哥谭警察的黑色制服,头上带着样子有点滑稽的安全帽。漠无感情地对着那个醉汉来了一枪,枪声震天。子弹精准地打穿了醉鬼的头颅,后者脖子以上爆裂开来,像个摔在地上的烂西瓜。执政官没有表情,对着醉汉抽搐的身体再补几枪,让空荡荡的吧台上开出一朵血腥而破碎的红花。
“新哥谭法典第四十四条,谨言慎行,不可妄议新法,违法者处死。”执政官说着抬起帽檐,正是双面人。
没人回答,酒馆中一片死寂。
另一边,大约两百五十人在哥谭市政府大楼的门前静坐,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四十八岁,最小的只有十五岁,人群整齐划一地穿着带蝙蝠标志的白衬衫,额头系着各种颜色的飘带,举着或拿着写满口号的标语,手上、脸上或者腿上有些彩色的喷漆。不久前刚下过一场豪雨,空气潮湿,人群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热得呼吸都缠在一块。
政府大楼的门忽然动了,游/行者有几人扑了上去,大喊道:“企鹅人滚出去,哥谭是我们的城市!”
“你们这群懦夫!如果蝙蝠侠在这,你们怎么敢这么对我们!”人群中
最激进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她只穿着一件白色的吊带和牛仔短裤,脸上涂满了白粉,画着一只黑色的蝙蝠标志:“你们的阴谋不会得逞,蝙蝠侠不死!”
“蝙蝠侠不死!”
“蝙蝠侠不死!”
抗议者们站了起来,振臂高呼,他们中有些人在贝恩统治哥谭之前,从未给蝙蝠侠任何正面评价,现在却把他的标志挂在胸前,好似这能让他们获得一点披风英雄的力量。其中以少女的呼声最大,她高举着双手,脸颊因为亢奋而通红,围在她身边的人组成了一道坚硬的人墙,她相信这是永不屈服的人民的力量。她生活在一个自由而文明的国家,在这个国家,游/行/示威是人民的权力,没有什么能阻挡民意,政府应该在人民的呼唤中颤抖。但是企鹅人只是漠然地看了他们一眼,神色好像在看几个弱智,他甚至没有说一句话,只是转过身去,轻蔑地挥了挥手,身后,荷枪实弹的士兵举起了机枪。
枪声响起,如鼓点般敲打着大地,少女仍然高声呼喊着,但一颗子弹打穿了她的胸膛,她倒在地上,看着貌似坚不可摧的人群被撕开了数个裂口,为自由而战的人们四散溃逃。压制性的暴力如鞭子般驱赶着羊群,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女孩的目光微微往下,她看见沉重的军靴整齐划一地推进,踩碎了不知是谁落下的眼镜。仿佛是一个命运的隐喻,代表着文明的自由、平等与尊重都不复存在,在绝对高压的残暴面前,它们都只是被踩进泥里的东西。
但仍有不少人逆着人流向前,扑倒在士兵的防爆盾上,向企鹅人投掷自制的颜料瓶和腐烂的鸡蛋菜叶。他们一遍遍地喊着口号,呼声越来越高,直到被士兵们粗暴地按在地上,军靴踢断了几根骨头,仍然喊着:“这里是哥谭,谁也不能统治哥谭!独/裁者滚出去!我们要自由,不要暴政!蝙蝠侠不死!”
女孩虚弱地吸着气,断断续续地说:“蝙蝠侠……不死……”
她说完这句,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平静地死去了。娇
弱的女孩如凋谢的花朵,落在地上,被铁蹄践踏成泥。
在游行队伍不远处,射杀开始前十分钟左右,有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站在小巷里,他把自己小心的隐藏在监控摄像头拍不到的阴影处,眼见着企鹅人残酷镇压游行者的惨状,藏在口袋里的拳头握得死紧。一声声“蝙蝠侠不死”仿佛鼓槌般敲打着他的太阳穴,他前额青筋暴跳,刚想冲出去,忽然被人拉住了。来人穿着一身略显破旧的兜帽衬衫,露出很久没刮胡子的下巴,说道:“别过去,企鹅人的陷阱。”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儿:“布鲁斯?”
“是我,戈登局长。”布鲁斯叹了口气,“往后退,躲到这条巷子里来,这里是监控盲区,再往前走一步,你就要被监视器捕捉到了。”
戈登闻言往后退了退:“我们现在都是死人,都看过市中心悬挂的我们的巨幅讣告,也算同甘共苦,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你一定会出现在这场游行队伍附近,因为我们都能看出来,这是企鹅人的陷阱,他在网络上煽动仇恨,组织游行,就是为了射杀游行者,逼我们现身。”
毫无疑问,布鲁斯和戈登都曾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地劝人不要
游行,不要激怒现在的当权者,他们跟以前的政府不一样,暴君之所以被称为暴君,是因为他们真的会杀人。但很显然,有些激进的年轻人完全听不进他们的话。
被迫死亡的这一个月里,失去身份和金钱的戈登什么都干过,饿了翻垃圾桶困了就去睡车站或桥洞。堂堂警察局长结结实实地下了一回基层,戈登上下打量他,发现他们二人差不多落魄。阿尔弗雷德被挟持,所有蝙蝠家族成员退出哥谭,韦恩企业的离岸资金被猫女抽调一空,伟大的蝙蝠侠一夜间成为身无分文的流浪汉,甚至连合法的身份都失去了。他不知道布鲁斯这一个月是怎么熬过来的,眼前的布鲁斯跟以往相比有些邋遢,但眼神中的光辉还未磨灭。戈登局长点了根从路边捡到的烟屁股,对布鲁斯说:“你过得
怎么样?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戈登,你是最棒的警探,我想托你找一个人。”
“杰森吗?”
布鲁斯摇了摇头,递给他一张略显模糊的照片,照片很明显有些年头了,画面上的男孩笑脸都被岁月刻蚀成一片模糊:“不,是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提姆·德雷克。我想要你找的也不是他,是他的父母。提姆·德雷克有惊人的黑客技术,曾经黑进企鹅人的银行账户,把他走私弄来的脏钱全部捐给慈善机构。然后他被企鹅人盯上了,企鹅人绑架了他的父母,威胁他为疯子们工作。就是他建立了巨大的隔绝和监控网络,我们无法绕过监控天网跟外界的蝙蝠家族联系。”
提姆·德雷克,第三罗宾,又有称号红罗宾,被人称为“完美继承蝙蝠侠的侦探能力”的罗宾。
戈登局长接过那张照片,头疼于蝙蝠侠又给他整新的幺蛾子,要从这种旧照片上找一对消失的父母,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你让我找这个男孩,杰森怎么办?”
“杰森是我的罗宾,你不用担心他,他自有逃脱的办法。”
布鲁斯话音刚落,枪声就响了起来。他并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脱去了沾着油渍的皮衣,露出邋遢的衬衫下的蝙蝠标志。价值超过两百万美元的蝙蝠战甲此刻支离破碎,连胸前的蝙蝠标志都是用颜料画上去的,凝固的颜料下遍布着白色的弹孔,腹部被开了一个硕大的洞,卷曲的金属边缘沾着发黑的血,仿佛是被开罐刀粗暴打开的罐头似的。布鲁斯只能用皮带和简单的金属扣进行固定,让这套战甲看上去格外寒酸的同时,又有种赛博朋克般的凌乱感。
“你冲出去会被企鹅人打成筛子。”戈登说。
布鲁斯绕过了他,带上同样破碎的蝙蝠面具,叹息般地说道:“我知道,但我是蝙蝠侠。”
哥谭,人们用很多词语来形容哥谭。
哥谭是恶魔之城,罪恶之都,是凡人的噩梦,是一些随地掩埋的恶毒,一场无人出席的葬礼,一些被遗弃的救赎之物,和
几道无可回避的叹息。
但是在蝙蝠侠出现之后,人们越来越多的这样形容哥谭:“哥谭是蝙蝠侠”。
但是,哥谭不是谁的城市,没人了解哥谭,谁也不能代表哥谭。他不是贝恩的,不是小丑的,更不是蝙蝠侠的。它只是它自己,它深藏在女子的娇嗔和流氓的笑声中,栖身于贵族的窃窃私语和名流的衣香鬓影,它是上等人们高脚杯里的红酒也是黑帮火并时流出来的血。它用黑暗的子宫孕育了邪恶的灵魂,也让某条小巷孵化出此世的英雄。
我曾向……我的父母起誓。我发誓清洗这座城市所有的罪恶,再也不会让人饕食它的富足,我将成为恐惧的化身,创造一个不会有孩子在父母的尸体旁哭泣的城市。
……是的,父亲,我会成为一只蝙蝠。
蝙蝠侠捂着手臂穿过黑暗的小巷,鲜血滴滴答答地淌了一路,很快,他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某处古旧的石质钟楼。他喘了口气,敲响了紧闭的房门。许久,才从门后传来闷闷的、男人的声音,被暴雨声掩盖,几乎微不可查:“进这扇门可以,你要给我韦恩家全部的财产。”
“好。”
门开了,门后站着一个身穿黑白二色礼服的男人,前胸带着金色的胸花,一头深绿色的鬈发笼着惨白的脖颈。蝙蝠侠递给他几张沾满鲜血的钞票,揉得皱巴巴的,活像乞丐掏出来的钢镚,曾经的哥谭首富,现在口袋里只有一卷寒碜的毛票,加起来可能还不过35美元。他对上男人疑惑的眸子,说道:“这就是韦恩家最后的财产。”
杰克叹了口气,接过那卷可怜的钞票:“行了,刚好够一瓶手术的麻醉药,剩下的钱只够一杯咖啡。缝合线,术后的纱布和抗生素先记着账,进来吧,我帮你缝上肚子上的洞。”onclick=hui
([综英美]小丑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