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托尔迪会如此说,当然是因为有了梅隆家族的授意,虽然他是一个崇尚自由的法国人,但没人能对自己以及深爱之人的救命恩人置若罔闻,而且纽约连接闹出来的丑闻也让人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种种质疑,固然知情人很清楚,这是两股势力,爱尔兰人与意大利人的纠缠,但也有人会说,既然费城比起纽约来,几乎没有污点,那么他们会什么要苛求纽约呢?自由女神像矗立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只要那个地方依然属于美国。
而理查德的欧德姆大楼从日全食那天开始,就成为了美国最为著名的“光标”,在这个晚间光源依然主要来自于煤油和煤气的时代,一座辉煌如同燃烧着的火把的,高度超过了一百英尺的大楼会吸引多少视线,这就不说了,而且它还是一个如此崭新而又庞大的销金窟呢,理查德用了一万美元在各地的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宣传欧德姆大楼的新奇与奢侈,人们蜂拥而来,以至于欧德姆的房间和餐厅都需要提前好几个月才能预定到。
但就如每个世界,每个时代那样,总有一些人是有特权的,像是市长先生詹姆斯.伯根,麦金利先生,以及所有与梅隆家族有来往的议员们,他们爱死了最高层的房间与露台,“看,那些人简直就像是一群蚂蚁。”伯根毫无掩饰地说道,他手中的白兰地只去掉了薄薄的一层,所以这话完全是出自于他的本心,希利斯沉默着给他点上一枚雪茄,伯根几乎可以说是爱怜地看了一眼这个孩子,要他说,这个孩子既勇敢又敏锐,不好的就是难开金口,性情怪僻,这对一个警司来说没什么关系,反正警察用来说话的通常都是棍棒和手枪,但对于一个政客来说,这可是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想起梅隆先生对他提起过,他有意将希利斯引入陆军军校的事情。
这里就要提到美利坚陆军军官学院的历史了,它的诞生完全是为了美利坚的独立事业,最早的时候,在1776年,也就是波士顿倾茶时间之后的三年,独立战争开始后的第一年,大陆会议就曾经授权给委员会,想要建造一座军事学院,华盛顿,诺克斯以及约翰.亚当斯都曾经参与其中,他们试图建造一个如同圣西尔或是桑赫斯特那样主要培养以战争或是战争相关为职业的军人,但众所周知,圣西尔是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五为了巩固统治而创建的一座军事学校,学校的学员不是贵族,就是绅士(拿破仑就毕业于此),而桑赫斯特,乃是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旨意建立的,学员也如圣西尔一般,非富即贵,于是就有人担心,这座军事学院最终会变化成另一座阶级堡垒。
这样的顾虑并非空穴来风,不是没人尝试着在军队中拔擢普通士兵,但在十八世纪的时候,能够听懂命令,分析战术,看明白地图的还是只有经过长期而系统学习的贵胄子弟,这真不是歧视,而是现实逼迫他们不得不为——最终军队里的大部分军官还是出身于同一阶级。
于是军官学院的议程再一次被提上日程表,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佛逊,美利坚的第一所军事学院终于建立了,首任校长是富兰克林(对就是那个著名的科学家富兰克林)的外孙,乔纳森.威廉姆斯担任,当时只有十名学员和七名导师。
虽然在法案上,这座学院明确地被指出,是为了美利坚的民主事业而服务的,但里面的学员,即便从十名拓展到了两千名,依然是推荐制与申请制共存,而且一个平凡普通的人想要申请通过,除非他有着出色的才能被某个家族或是将领看重,而他即便以后飞黄腾达了,人们说起他,也是某某家族或是某某人推荐的某某,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名字,而在学院里,不论教师,学员的上下等级也是相当森严而有秩序的,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一百多年之后,甚至变本加厉,不过这些我们姑且就不论了。
詹姆斯.伯根也觉得,也许去军事学院,对希利斯来说,比继续在费城攀爬上去要更适合与简单,在城市里,就算是做到了警监,也不过是权力者手中的一根棍棒,但在军队里,政客的力量就要小得多了,或者说,军队里,更注重的是那股可怕的野心与血性,是敏锐的头脑,强壮的体魄,无所畏惧的勇气,而不是一根灵活的舌头,而希利斯显然是不会畏惧任何挑战的。
他轻轻地拍了拍希利斯的肩膀,说起来,不但是希利斯,就连他的好朋友麦金利也要回去俄亥俄州了,他甚至不能阻止,因为麦金利回去正是为了夺回他被民主党人夺走的检察长职位,这也不奇怪,麦金利成为费城的委员会会长也只是权宜之计,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的政治道路已经到了尽头,没有上升的可能,而他一开始,除了帮助自己的朋友之外,也就是为了积累自己的资本——在接踵而来的博览会、爱尔兰人暴动,以及后续的纽约与费城之争中,他可以说是在詹姆斯.伯根以及梅隆家族的帮助下,得到了许多新的人脉,还有大笔的,或明或暗的收入,他现在踌躇满志,只等着回去重整旗鼓。
“那座自由女神像什么时候能到费城?”他问。
“明年。”
“也就是83年。”伯根说,“太好了,这样你可以看着它落成之后再去军事学院。”
“新泽西州已经答应将阿布西肯岛转让给宾夕法尼亚州了吗?”希利斯问。
“当然。”伯根说:“只是他们要了一大笔钱。”说实话,新泽西州不太愿意,但既然他们有了这样的计划,当然就不会允许自己的一番辛劳给别人做了嫁衣,比起纽约,新泽西要贫穷得多了,就算依然是民主党人执政,也不得不在梅隆家族的大手笔下屈膝俯首。
而且阿布西肯岛不但遍布沼泽,荆棘,也不适合建造港口,也没有道路和铁路与内陆相连——当初为了摧毁伏都的圣物集市,伯根等人都还是乘坐船只潜入的,这块地方对新泽西来说,也犹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虽然他们很清楚,费城想要阿布西肯是为了与纽约争夺自由女神像的所有权,但纽约在之前已经失去了自由女神像,虽然他们也可以乘机恶心费城的共和党人一番,但政客正是为了资本家服务的,他们的金主可不同意在经济事务上感情用事——就算费城之后超越了纽约又如何?新泽西一样可以从中得到好处,甚至比纽约给的还要多,毕竟人们若是跑去纽约看自由女神像,和新泽西没太大关系,但他们若是来到了阿布西肯,再要往费城,是要穿过新泽西的。
费城与阿布西肯之间,贯穿新泽西的一条新路已经在开拓之中了,在83年,女神像坐落在阿布西肯之后,这条新路也就会宣布贯通。
伯根抬眼望去,天边只余下了一条纤细的红线,黑暗降临费城,穹顶上星辰密布,但很快,更明亮的光侵占了人们的视野,正如理查德所宣告的,欧德姆大楼每当夜晚,就会点亮环绕在楼层上下的电灯,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但听听人们发出的欢呼声——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聚拢在大楼下,不为别的,就为了看看这一令人惊奇的场景。
过了很久,他们才逐渐散去,一些人走进了欧德姆大楼,一些人只能离开,他们口袋里连一张门票钱也没有,但他们依然心满意足,说起欧德姆也仍旧津津乐道,对里面的场景更是如数家珍,没人知道他们只是从报纸上看到的,欧德姆每天都会刊登的节目单。
“我要下去了,”伯根说:“你也是,希利斯,去跳跳舞,和姑娘们快活一下,别活得像是个清教徒似的,我们知道你不是。”他拍了拍希利斯的肩膀,将雪茄丢到风里。
希利斯把他送到电梯里,目送着这位年轻的市长逐渐消失在黑沉沉的甬道里,才回到露台上,露台上的女墙只到他的腰间,晚风劲烈,希利斯环顾四周,因为已近深秋,晚上很冷,就连露天剧团都停演了,宾客们更是寥寥无几,等到最后一对,仿佛不那么正当的情人也依偎着离开了,希利斯才伸手往大衣的口袋里一摸,一个软乎乎毛茸茸的东西被他拿在了手里。
“哈啾!”
“我说,你又不是人,”希利斯有点无可奈何地说:“哈啾什么呢?难道你还会着凉不成?”
“哈啾!”
希利斯再次看了看它,那是一个……新生的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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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斯能够如此确定,还是因为他已经见到了自由之神,落在大灵的大地上,从世界树的枝干里伸出的新芽,他对那股气息再熟悉不过,不然,他也许会把这个新生的神明当做一个精灵,或是一个魔怪。
它太小了,小的可以坐在希利斯的手掌里,因为风大,它还紧紧地抱住了希利斯的拇指,它是一个发着光的朦胧人形,在黑夜中就像是电灯那样显眼,这也是为什么希利斯没敢在人们面前把它拿出来的原因。
它在日全食的那天就出现了,似乎对希利斯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它躲着除了希利斯之外所有的人,却对希利斯探头探脑,一会儿在他眼角的余光里,沿着电线跑来跑去,一会儿钻到电灯泡里,从光芒里伸出小手和希利斯打招呼,今天还是第一次,在灯光大亮的那一瞬间,它跳到了希利斯的大衣口袋里。
希利斯微微卷曲手指,低下头,把它藏在大衣里,也许是黑暗让它不高兴了,它就跺着脚,发出了更为明亮的光,这下子希利斯甚至能够看清它的五官了,就像是一个偶人,有着弯起来的眼睛和嘴巴,鼻子是一个圆形的小点,耳朵半遮半藏在犹如刺猬一般竖立起来的头发里。
它的身体光溜溜的,没有性别,小手插着腰,显得异常神气活现。
“你是谁?”希利斯问,他还以为自己得不到回答,新生的神明要么一开始就有人告诉祂将要承担起怎样的职责,要么就要摸索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理解到自己的权力与责任,但他马上就听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
“光。”
它说它是光。
任何一个神话中,首先出现的总是光,光明之神在每个神话体系中,都担当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就像是奥丁与弗丽嘉最爱的儿子巴尔德正是光明之神,而奥林匹斯山上,太阳神阿波罗也是三代神中举足轻重的一个,伏都中的太阳神利撒是创世神两个孩子中的一个,阿兹特克人的祖先更是因为有着太阳神托纳提乌的指引,才能找寻到最初的栖身之地,更不用说,埃及的太阳神拉被尊崇为所有埃及法老的先祖——现在,一个新生的神明说它是光。
但希利斯很快就意识到,它确实是光的神明,它是所有人造光的神明。
在电灯得到大范围的应用前,人造光,无论是火把,蜡烛还是煤油灯,煤气灯或是沼气灯,这些都是无法与自然之光相抗衡的,但自从有了电灯,有了使用时间一千个小时,可以大规模生产与安装使用的灯泡,人造光就取代了自然的光,就像是那些日日等待在欧德姆大楼前的人们,他们难道不像是悠长的时间之河里,对着初生的旭日,或是夜幕中的星月祈祷和赞叹的信徒么?
希利斯握着这个新生的神,离开了露台,电梯门大开的那一瞬间,他可以感到口袋里的神明发出一阵欢欣的跃动,这是人造光的胜利,在人类的建筑中,人类造出了另一个白昼,他们战胜了黑暗,也战胜了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