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章 不换了。(1 / 1)

看到任飞的成绩之后,军区的那些知道自己错了。

大错特错,任飞的测试可不是表演形式的。

而是货真价实的实力,是冠绝全场的实力。

灵管局的众人,都围在任飞的身边,起哄祝贺。

只有白玥初一个人,哭丧着脸。

“没了,我的第一没了,我的奖励没了。”

这一次公开的测试,彻底改变了沈万山的态度,甚至再离开的时候对任飞都非常的客气。

回去之后,沈万山也向首都领导提交了一份报告,而且也用人格保证此报告的真实性。

但是,这份报告的内容实在太过惊悚,什么鬼魂,什么堪比神话的能人,简直不是用科学发展观可以解释的。

不过,首都领导并没有质问沈万山,把这件事默默地放在了心里。

同时偷偷地阻止了一个暗查小组,准备彻底调查这件事情的真伪。

任飞并不知道这个事情,在战斗力测试完成之后,灵管局的队员该如何分级的事情任飞交给了白玥魁。

而他自己忙着处理手头的灵异事件。现在安全局没有人再质疑灵局了,所有非人力所为的事情,全部都会送到任飞这里。

现在手头人员多了,灵管局也可以分头行动了。

任飞拿着一沓资料,扔给了鹧鸪哨,下命令道,

“鹧鸪哨,你带着你的队员,去处理这个运输船上的事件。”

随后,任飞看向了白玥初和野蔷薇,说道,

“白玥初,野蔷薇,你们两个跟我走,我们去抓僵尸。”

野蔷薇嘟着嘴,乞求道,“僵尸?局长,可以不可以换换,让我去运输船吧!僵尸太恶心,我不想我华丽的衣服都被弄脏。”

白玥初也十分不想跟僵尸打交道,点头附和,

“是啊!局长,我们还是去运输船吧!让鹧鸪哨队长他们去打僵尸。”

鹧鸪哨,周星星,徐宝宝三人,平静的看着这两个活宝,反正执行什么任务他们都无所谓。

“你们看完这个,再决定换不换。”任飞笑了笑,从文件夹里那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白玥初。

野蔷薇也凑了过来。

照片里,在一个船上的集装箱里,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里面满是血肉模糊的尸体。

缺胳膊少腿,好像被野兽撕啃过一样,内脏流了一地。

野蔷薇往后撤了一步,双手护住自己的衣服,“局长,我觉得还是僵尸可爱一点,我不换了。”

她倒不是害怕,而且觉得这血腥的现场,更容易弄脏衣服。

白玥初咽了咽口水,说道,“局长,我觉得我们灵管局的队员,应当以大局为重,不要有那么多的个人情绪。”

“所以,你们是不打算换了吧?”任飞调笑的看着两人。

“不换了!”白玥初和野蔷薇异口同声。

任飞大喝,“那还不赶快收拾东西,跟我走。”

“遵命,局长!”

几分钟之后,两辆车分别驶出了灵管局。

鹧鸪哨带着周星星和徐宝宝,三人直奔东南沿海的城市。

任飞开着车带着白玥初和野蔷薇,开往不远处的村子。

没办法,这两个家伙根本不会开车,野蔷薇倒想试一试,但是看那不靠谱的样子,被任飞直接制直了。

一路上,野蔷薇和白玥初两个人,都闷闷不乐的。

毕竟,这两个人是真的不喜欢丑陋的僵尸。

车内的气氛略显安静也压抑。

不过,任飞到觉得蛮不错的,乐得清闲。

汽车,开出了城外,上了高速公路,过了两个收费站,到达了目的地。

一下车,就看见村子已经被封锁了,一排特警队员,真枪实弹的戒严着。

村头有一个帐篷搭建的临时指挥驻地,再看到任飞等人下车之后,马上冲出来一个人。

一个穿着中山装的秃顶中年人,热情的跑过来迎接,

“任局长吧?你好,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把您盼来了。”

任飞回应一声,“你好,你是?”

“你看,我太高兴了,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周围马栏镇的镇长,我们是本家,我叫任伟国。”

任伟国一拍脑门,自我介绍了起来。

任飞来也是处理灵异事件的,不喜欢阿谀奉承,尤其是秃顶中年人热情的劲。

任飞直接问道,“到底怎么回事?我看你布置的也算得当,该封锁的都封锁了,重武器机枪都有,按道理,即使僵尸也完全可以消灭。”

任国伟知道任飞的大概脾气,所以也不生气,摸着下巴愁眉苦脸的解释道,

“任局长,这一次火力可能解决不了问题,我们派人进去试图消灭过,但是,机枪根本打不死,甚至子弹都无法穿透,怪物的尸体。”

“我都准备向上面申请,让军区带着炸弹过来。”

“不申请不知道,原来还有您的部门,专门处理这些事情,我真是孤陋寡闻了。”

“子弹打不进去?看来,是甲尸了。”任飞喃喃自语。

野蔷薇闻言,好奇问道,“局长,不是僵尸嘛?怎么又是甲尸了。”

白玥初瞥了一眼野蔷薇,解释道,

“笨,甲尸就是僵尸的一种。”

“僵尸你应该知道,是人死后怨气不散,一直在喉咙里,逢月光或者合适的时机,就会起尸。”

“僵尸没有理智,只是本能的吸血杀戮,但吸的血多了,也会进化。”

“进化的有两种方向,一种是跳僵尸毒更强,速度更快,跳的更高,甚至可以跑。另一种就是甲尸,身体越来越强悍,可以刀枪不入,堪比金甲。”

“哦,原来是这样。”

野蔷薇点了点头。

任国伟也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这村子里的怪物叫甲尸啊!!!

任飞看着已经被封锁的村子,开口说道,“任镇长,麻烦你带我们进去,再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问题,这边。”

任国伟并没有推脱,带起了路,也讲述起了事情的原委。

这个村子叫刘正屯。

跟周围的村子一样,没什么特别的。

经过调查,事情是从半个月前一个叫刘复兴回来开始的。

刘复兴十七八的时候,就外出去打工了。

基本上,过年都不会回来。

但是这一次突然回来了,而且身上穿金戴银,一看就混得不错。

不过,村子里的人都觉得刘复兴有些怪异。

脸上完全没有血色,从事灰突突的,就跟死人的脸一个色。

而最奇怪的是刘复兴回到家之后,并没有走亲戚串朋友。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按道理,刘复兴那小子发达了,应该可劲炫耀。

但是并没有,只是把自己关进了自己的家里,一直没有出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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