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巴]
之所以想到结婚这件事,归根究底,源自两天前沈音之听来的墙角。
对天发誓,不是故意的。她只不过嫌门缝漏风,且吵,想把门彻底关上而已,谁知正好听到周笙的声音。
“没来。”他说。像是在回答谁的问题。
沈音之稍有迟疑,紧接着,本该在五分钟前离去的心理医生又出声,“到现在还没来?一个人都没来?你有没有记错?就算不说别人,他外公收到消息,总该有点反应吧?”
“有反应,四个字,我知道了。”
迟迟没有下文,心理医生忍不住问:“......然后?”
“没了。”
“就没了??”他极为震惊,语速嗖嗖往上飙:“什么意思?老爷子到底在想什么?要不是他赶着处理沈子安,连那破计划都答应,沈琛至于躺在病床上么?他就没点愧疚担心?”
“不知道。”周笙语气冷得掉渣,想必同样不满。
医生用力揉了揉后脑勺,叹气,而后苦笑。
“早听说他们沈家里头关系不怎么样,但我几年前去过沈家,看他外公外婆对他挺好。还加我微信,没事问问沈琛最近怎么样。我就以为,起码他们外祖孙关系不错来着,谁能想到......”
许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外人不好说道。
他没再说下去,转而半庆幸地玩笑道:“好在这回手术不大,用不着直系亲属签字什么的。不过,你以后可得盯着他。反正沈家大半个家底已经握在手里,沈子安的事解决完了,就别再淌沈家的浑水。是时候该恋爱的恋爱,该结婚的结婚。放下生意出国好好玩上两个月,拍拍照片度度蜜月,下回再有事,至少有个老婆签手术同意书,是不?”
周笙不置可否。
倒是旁听的沈音之悄悄记在心里,回头上网搜索‘手术、签字’之类的名词,似懂非懂。
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手术需要家人的签字同意,明明已经是大人。
但她能够意识到更为核心的事实,那就是:沈琛没有签字的家人。
没有关心他的家人,没有照顾他的家人。四舍五入就是:他没有家人,也没有家。
不过没关系。
她想可以做他的家人。
她会给他签字,会陪着他,就算脏脏臭臭地闭着眼睛老睡不醒,她很愿意照顾他;就像过去他不嫌她爱臭美又爱花钱,处处花钱花心思给她收拾烂摊子那样。
他给了她一个家。
现在应该她给他。
非常的公正、合理,小傻子管它叫做风水轮流转。
抱着这样的想法才要结婚,说起来,恐怕是她两辈子来最慎重的决定。
只是她没有往外说。
沈琛更没有问。
他好像误以为她被吓过头,丢了安全感,或是新鲜劲儿上头。
原因怎样都不重要,答案已是超出预料的好,如同平白落在脚边的彩票。为此,成熟稳重的沈先生难得迫切起来,径自开始准备结婚所需要的东西。
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态证明、底色相同的单人照......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用钱,有时稍微动用点儿私人关系,几天下来,只剩下最后一个无法协调的难题:家里小孩今年十九,虚岁甚至才满十八周岁,不符合国内登记结婚的最低年龄。
彼时沈音之趴在他身上扑闪扑闪着眼皮说:“你说过要去国外玩的,不能骗我。”
“不骗你。”
那就去国外好了。他想。
半个月后,两人前脚离开医院,后脚坐上飞机。
目的地是个很远、很小的国家,地广人稀,连最繁华的街道皆是冷冷清清。
偏偏红黄蓝绿的尖顶房子好看,到处弥漫着松软面包、浓郁咖啡的味道。有大大的商场,小小的店铺,以及被复古玩意儿装得满满当当的二手店,通通变成小傻子的新宠。
沈音之非常喜欢这里,天天到处扫荡商铺,喜滋滋盘点自个儿的超丰盛收获。
婚礼反而成了场意外。
原本在别的国家别的城市打过招呼,安排好日程与事项。但因为那天在橱窗里瞧见好看的裙子和头纱,在回去的路上又途径过崭新的小教堂,所以就想结婚了。
就这么突然。
好在小地方并不讲究,临时受到拜托的白头发老爷爷欣然答应帮忙。
——尽管不晓得他一本正经捧着本子,叽里呱啦在说些什么,但并不妨碍沈音之觉得他是个好人。一边在沈琛的提示下有模有样地作答,一边翘着唇角露出讨喜的笑容,最后她得到小教堂给的结婚证明,纸质,小小薄薄的一张,上头全是她看不明白的他国文字。
“为什么给我们这个?能扔掉吗?”
沈音之外两根指头掂住边角晃来晃去,嫌弃之意溢于言表。
沈琛:“不能。”
“为什么?这有什么用?”
他答::“用来证明我们办过婚礼,然后才能登记结婚。”
哦。那确实不能扔。
“没有登记结婚不算结婚,要有这个才能结婚。结婚之后有名分,我就是个太太,然后才能签名......”神神叨叨念着自编的逻辑绕口令,再看看这纸,感觉确实不同了呢。
“我得把它藏起来!”
如实说着,回到家,小家伙甩开鞋子满屋跑。
客厅,厨房,卧室,阳台。暂住的两层楼别墅共有六七个小房间,她大清早藏在这里,午饭后藏在那里。半夜上厕所,还要偷偷摸摸绕到储藏室里看一看、摸一摸,才肯放心爬回床上睡觉。
做贼似的。
沈琛常是靠在床边看着,不说她,任由她精力旺盛地胡乱折腾,折腾累了再回来。
反正他们在国外没什么计划,只是住在海边而已。
白天做三明治,打闹,光着脚追逐。
坐在岩石边上看日出,也在潮湿的沙里画爱心。
夜里就更无所事事了。
仅仅是聊天,嬉戏,讲故事。
有时候会在外头支帐篷,当然更多时候花时间□□做的事,看看风景。
天晴的时候有蓝天白云,阴下来演几回世界末日。
如果下雨。——这座城市很少下雨,但如果下了,就什么都不做。眼睛眺望着无边无际的海,耳朵听着滴滴答答的雨,人在床上滚来滚去,抱着手机或者游戏机。头发乱掉都没关系,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握着笔,趴在窗边哼哼着脑袋里断断续续冒出来的旋律。脚背故意压住对方的小腿。
这里没什么人。
可以一天到晚穿着睡裙,不穿内衣,无所谓。
周围只有海浪和海鸥的声音,浅淡的雾为万物添上童话般朦胧美妙的滤镜。
傍晚时分,沈琛背着沈音之慢慢地走,放眼望去,远处灯塔的光暗得刚刚好,如梦似幻。
“我没有戒指。”
她伏在他的后背上,忽然把手伸到他的眼前,发起控诉:“她们其他结婚的人,都有很好看做的戒指。可是你看我的手,光秃秃,什么都没有。这样我很没有面子怎么办?”
沈琛:“你昨天不是这样说的。”
前天说好要出门,到了昨天下午又犯懒,抱着被子不肯撒手。什么裙子戒指小靴子,不要不要都不要。是她非说自己只想睡觉,而且信誓旦旦保证过,醒来绝不后悔吵闹。
而现在。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翻旧帐是不好的行为,所以过去的事情不要再提。你就说,你给不给我买戒指,什么时候买?”她嚣张得要命,反悔理直气壮,活脱脱一个小赖皮鬼。
念在戒指是必需品,大方的沈老板挑了挑眉,两脚踩进细腻的沙。他走得沉稳且缓,好整以暇地问:“想买什么样的?”
沈音之眼都不眨:“买最贵的!好看的!全部买,买好多!”
沈琛偏头:“你戴得过来?”
她兴冲冲张开五指:“两只手,十根手指,全部戴满!要是不够我还有脚,还有十根脚趾头!”还真伸出沾满沙子的脚丫得意晃悠。
沈琛被她这幅暴发户堆珠宝的做派惹得好笑,扣住手腕捏了捏,凉凉道:“这么漂亮的手,戴这么多金银珠宝,走在街上小心被人砍掉。”
沈音之豁然瞪眼,仿佛真遭了小偷,赶紧把双手藏在背后。
“现在你砍不到了。”她抬着下巴条挑衅。
“那就等你睡着再砍。”
沈琛左手掐住她的大腿,力道不轻不重。
她倒好,’啊‘的一声大叫,人往下跳,抬脚踢来一片沙。
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顺畅,那边沈琛还没来得及改变姿势,这边她已在五米开外摇头晃脑做鬼脸。丢下一句’我要把你关在外面,看你怎么砍‘,沈音之转身跑得飞快,仿佛赶着投胎。
真真的小孩脾气,结不结婚没有任何影响。
沈琛低眉笑了笑,不紧不慢往回走。
到家时没见着人,猜想她又躲在哪个角落里玩偷袭。正要四处抓人,沙发上的手机铃声响起。他停下脚步,低头接起备注为‘外婆’的来电。
这时是五月二十日晚上七点,国内应当是十点左右。
电话里外婆哭着说,他的外公沈峰,没了。
赶到家已是次日晚六点的事,沈家客厅里堆满人。
犹如一锅即将溢出的汤圆,放眼望去,沙发、麻将桌、茶几边上、房间角落,处处没个空地儿。叉水果、聊天、摆弄手机、抹眼泪、背过身去暴躁讲电话的......
人间百态无所不有,偏在沈琛进门之时,不知谁张嘴喊了一嗓子:“他回来了。”
如凶神恶兽到来般,众人齐刷刷扭头看来,满屋子顿时静得万分诡异。
“哎呦,阿琛回来啦。”有立刻摆出谄媚脸的。
也有人小声逼逼:“这时候来,还不如不来,做给谁看呢?”
余下绝大多数人既不招呼,又不数落。一番‘得罪没必要,讨好白讨好,不如看你什么态度再说’的小心思详细摆在脸上,眼睛贼溜溜发着光,像老鼠在脏兮兮的下水道里,妄想着空手掏大米的模样。
“回来了?”
年迈而疲惫的声音自厨房传出,沈老太太露出个哭不哭笑不笑的笑容,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上前来,轻拍沈琛的手臂,眯着眼喃喃:“来了就好,回来就好,就差你了......”
——老太太这是在表态啊?
后面不少人暗暗交换眼神。
沈琛面上没什么表情,只‘嗯’了声,感到后背被一根手指头戳了戳。
反手揪住,躲在后头的沈音之便歪出脑袋,冲他嘿嘿笑着眨眼。
沈琛眼里的冷芒因此有所缓和,而人们这才发觉他不是自己回来的,竟然还带了女人?
小脸,眼睛圆而翘,黑发雪肤,除了身形纤薄缺些女人味之外,长得倒是漂亮。且打扮得光鲜亮丽,又嫩又俏又娇,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女人,像极了被包养的虚荣女学生。
啧,到这节骨眼上还把这种不入流的人往家里带!
在场七大姑八大姨纷纷投来谴责的目光:真是不孝的东西!
男人则是不断上下打量。
“我去放东西。”沈琛随意找个借口,将四处张望的沈音之拉到身边,挡去所有不怀好意的目光。
以往回沈家总是住在同个房间,他习惯性往那走。这次外婆小步追上来,眼神不住往沈音之面上瞧,但什么都没问,仅仅把他们领去别的房间,让他们好好休息而已。
是客房。
房间不大,胜在干净,被单全是新的,除了没有阳台之外都还好。
沈琛并不挑剔。小傻子淘气归淘气,但脾气向来使在刀刃上。这会儿晓得不该提意见,便乖乖脱鞋子睡觉。
两人因时差而昏天黑地睡到九点钟,被敲门声吵醒。
“阿琛,你是长外孙,本来今晚不该你守灵,可你外公说过,要是你回来——”沈老太太站在门边,欲言又止,似乎有些害怕他不乐意。
“我会去的。”
沈琛态度如常。回头给半睡半醒的沈音之掖了掖被子,让她自己晚上留在房间里,然后换身衣服,径直走去被设为灵堂的后厅。
外头或站或坐几个男人,抽着烟,不经意瞧见沈琛,隐隐有上来搭话的想法。谁知他一扫而过的眼神阴冷似鬼魅,他们脊背发凉,终是选择让开路,一声不吭的,仿佛被猫咬掉了舌头,差点儿连呼吸都给忘记。
灵堂分前后,前设牌位香案。
方正的黑白照片内,逝者永远停在前天秋天的事时间,尽管满头白发,双眼却是炯炯有神,眼底的犀利几乎能穿过照片看透人心。
后面摆放着灵柩,盖着深黄色的一层流苏布。沈琛在旁边站会儿,想了想,到底没揭开这层掩盖的布。
外头淅淅沥沥的雨声没断过,他静静在一边的椅子上坐着,就这样坐着。不开灯,不说话,不玩手机,倏忽突兀地想起上辈子,他曾连续三天三夜守在灵堂。
对,给不知名的残尸碎骨守的。
那时他坚信沈音之没死,她死不了。同时又自相矛盾地怀疑她究竟是不是死了,所以不敢合眼,唯恐醒来得知坏消息。或是她难得有良心想回家看看,被他无意错过。
那时他戾气很重。
满肚子的痛苦、绝望、窝火,还有被背叛被抛弃的愤怒在脑子里横冲直撞。不知该朝谁发泄,他便想摸枪,想见血。简直想把世上所有年岁相仿的男女全部杀掉,把所有笑着的人除去,唯独剩下狼狈的、再无生望的那批人,陪他慢慢沉进暗无天日的深渊。
如今不同,意外地淡然。
沈琛自觉不喜,不怒,没有不舍,更没有埋怨,心情平静如水。
冷静下来想想,大抵是世界上的利益有价,感情无价的道理。
他天生棱角分明,亲情缘差,数十年在沈家蛰伏,得来的只有金钱和地位。
作为代价,该做的,该帮衬的,全部做得七七八八。剩下沈子安那件事,有他的部分责任,有他最后欠外公的安心。他还了,双方自是利益抵消,谁都不再欠谁。
所以他住院的时候对方没来。
所以对方重病的时候也没有通知他来。
必要的牵扯已经结束了,彻彻底底。
沈琛闭了闭眼睛,蜡烛缓缓燃烧着,光影似乎发生轻微的摇晃。
“沈琛。”
听到声音的时候,他下意识以为自己产生幻觉。心里不由得自嘲,才分开不到两个小时,怎么能念念不忘到这个地步。
然而沈音之再次小小声喊了:“沈琛。”
人从帷幕后头冒过来,像梦游跑出来的小孩。身上连外套都没披,单单穿着丝绸质的短袖睡衣,浑身被雨淋得湿透了。眼睛半开半闭,不知道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哼哼唧唧便往他怀里钻。
“不是让你自己睡么?我今晚有事。”沈琛皱眉抱住她,面色却是不自觉地软化。
“我忘掉了。”
前段日子她们日夜形影不离,晚上都要抱着睡觉。沈音之纯粹是今天半夜醒来没见着他,不安心。就揉巴揉巴眼睛,幽灵似的自个儿找了过来,路上吓坏不少胆小女人。
她想留在这里睡。
沈琛不答应,哄完之后再用戒指威胁,硬是把她给送回去。
谁知不到几个小时她又打伞溜过来,手里还端了碗热腾腾的面,递给他吃。
“哪来的?”沈琛摸她的手,冰冰凉凉。
“她们在厨房里煮面,超香。本来我想很礼貌地去要一碗的,可是她们不让,说没有煮你的份。我很不高兴,就回房间拿我们给猫买的老鼠玩具,很不礼貌地直接扔到厨房里,然后——”
恶作剧显然获得莫大的成功,沈音之乐得无法自已:“然后她们以为是真的老鼠,被吓得哇哇叫。我趁机端面,顺便把其他碗里的鸡蛋全抢过来了,厉不厉害?”
她撅起嘴巴,摆明要奖励。
“厉害。”
沈琛从善如流地低头亲她,她无情地一把推开他的脸,“才不要你亲,我要肉!”
“那以后都别亲了。”
沈琛脸色淡下来,沈音之又笑嘻嘻凑过去蹭他,亲他。
两人黏黏糊糊玩玩闹闹花好长时间才吃完面,最后沈音之咕噜咕噜灌下几口热汤,靠在沈琛身上,嘟嘟囔囔想念起刘阿姨的红烧牛肉面。
“还有牛排,刘阿姨煎的牛排也好吃,有八分,不过我们上次去的餐厅更好吃,给九分。”
沈音之自封美食家,讲起食物立即精神振奋,滔滔不绝。
不知说了多久才犯困,闲不住的嘴巴终于停了。沈琛低头看去,只见她眼皮闭合,呼吸声浅浅,分明睡着了,但双手仍紧紧拽着他的衣服不放。
算了。
打消把人送回房间的想法,谁知道她会不会第三次跑过来呢?
沈琛脱下衣服盖在她身上,抱着人,视线落在墙上,不期然望见两道影子,正以常人难以忽视的亲密姿势重叠在一起。
他莫名怔住。
屋外凌晨的雨继续下,屋里烛火光影被风吹得左右晃动。
一个空碗端端正正摆在桌上,拉出斜长的影子。
沈琛看着看着,猛然发觉,原来自己正在被关心着。
被牵挂着。
被陪伴着。
也被依赖着,保护着。
原来——
他真的已经被人认真的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