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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 第四十六章(1 / 1)

[笔迷楼]

65.豌豆腊肉焖饭上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之间四月已经接近尾声。半个月来,小山坳看似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每一个细节都可以感觉到时光的流逝。

比如果林中的果树们,叶缓归回来的时候,果树上盛开着一树树的繁花。如今花早已凋谢留下了青涩的果子。枝繁叶茂的果树叶片油亮,叶片间的小果子探头探脑,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变大变红变甜美。

田间的油菜花也谢了,满眼的金黄已经消失,只有几朵没跟上大部队的还顽强的顶着几朵残花。绿油油的菜籽荚体态狭长,微风吹过,菜籽荚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声响。

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顶端的雄花已经悄悄的冒了出来,茎秆上也出现了细长的正在生长的玉米棒。估计收完麦子之后,玉米就能陆续成熟。

油菜旁边的麦子已经抽穗,带着麦芒的麦穗们在阳光下飞快的灌浆……

一点一滴,都预示着丰收。

谭渡之滚着轮椅在院外的小道上慢慢的溜达着,篱笆上的花朵们开得正欢,沉甸甸的花朵们压弯了枝头,风一吹来花瓣纷纷扬扬的落下,各色的花瓣铺满了门口的小路。

进宝仰着头轻轻嗅着一支蔷薇花,它轻轻的摇晃着尾巴,看起来心情很好。

谭渡之抬头看了看进石桥的方向,按照时间,叶缓归该在两盏茶之前就回来了,今天怎么还没回?难道路上出什么事了?

这几天叶缓归只要出门,他就会到院外来转转。看着满眼的繁花,心情都会变得好起来。然而叶缓归今天晚回来,谭渡之已经无心赏花了。

轮椅压过碎石的路面发出轻微的响声,谭渡之滚着轮椅到了院中。

院中的地面上摆满了用来晾晒笋干的竹萹,圆圆的竹萹上放着颜色深深浅浅的笋条,一进院子笋子的香味就迎面而来。

笋子刚刚晾晒出来的时候是青白色的,经过晾晒之后颜色渐渐暗淡,丰盈的笋条也慢慢的变得干瘪。晒好的笋条瘦巴巴的就像是柴火棍,灰扑扑的样子完全看不出之前的鲜嫩。

叶缓归这段时间跑了好几趟南山,摘回来不少笋子。他将晒好的笋干用细绳一把一把的捆好放在了储藏室中,等到冬天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炖肉。

谭渡之往菜地的方向看了看,半个月的时间,菜地中的菜已经换了一茬了。

上一茬的菜除了韭菜之外,剩下的只有豌豆了。豌豆会牵藤,它们互相搅合在一起,想要分开非常困难。青绿色的藤蔓上挂着一只只臌胀的豆荚,只要剥开豆荚就能看到一粒粒圆形的绿油油的嫩豌豆。

之前种青菜的地方已经冒出了新的小青菜,叶缓归说再过几天就能有鸡毛菜吃了。

种莴苣的地方有两块,如今莴苣已经吃光光。一块地种上了黄瓜,另一块地种上了豆角,此时黄瓜和豆角都已经发芽冒出地面两寸高了。

此外还有谭渡之喜欢的辣椒和他从没吃过的番茄,辣椒苗和番茄苗都是叶缓归自己育种的,此时两种苗只有半尺长。虽然瘦弱,但是挺精神的。

最北边靠近篱笆墙的部分被叶缓归挖了两个窝窝,一个窝中埋了丝瓜籽,另一个窝里埋了南瓜籽。这两种种子刚刚发芽,放眼一看就能看到窝里面顶着两片肥厚叶片的嫩芽。

不过谭渡之分不出哪一种是丝瓜,哪一种是南瓜。听叶缓归说,这里面还有其他的种子,他就更分不出来了。

叶缓归的菜地中总有谭渡之没见过的东西,每一次看到,都会有惊喜。

隔着篱笆,小鸡们在叽叽喳喳的划拉着泥土找虫吃。这群小鸡正是那两只老母鸡孵出来的小鸡崽子,也许是叶缓归照顾得好,小鸡们一只都没有夭折。

经过半个月的精心喂养,小鸡们已经从小小的一团变成了比拳头还大的鸡了。它们身上的绒毛也开始脱落,稚嫩的羽毛间还夹杂着几根绒毛,看着特别有趣。

小鸡们叽叽喳喳,声音忽大忽小。谭渡之竟然能从它们的声音中分辨出它们是在惊慌还是在愉悦,这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突然间谭渡之听到了一声狗叫,叶缓归回来了!他急匆匆的滚着轮椅往院门口赶去。

叶缓归人刚过石桥就开始嚷嚷了:“老谭,我回来啦!”

听到他的声音,谭渡之的动作反而慢下来了。他伸出左手整理了一下衣衫和头发,然后不紧不慢的出现在了院门口:“欢迎回来。”

叶缓归麻溜的从吉祥身上下来,他说道:“看!我把兔子带回来了。”

谭渡之看向背篓:“兔子?”

叶缓归将吉祥后背上的背篓取了下来,只见背篓上蒙着一层网,每只背篓里面都有五六只灰扑扑的大兔子。

叶缓归解释道:“喏,这是福伯用来练手的兔子,你忘记了吗?福伯说练完了手就把剩下的兔子给我,练手的过程中死掉了几只,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谭渡之细看去,每只兔子的四肢都有缝补过的痕迹。因为这个,兔子们都不太精神,它们一个个紧张的动着鼻子呼吸急促。福伯的手法很好,伤口处的线缝得很巧妙,不细看都不一定能发现。

谭渡之猛然意识到一件事,福伯把兔子给了叶缓归,是不是证明他已经练手结束了?

果然叶缓归开心的说道:“福伯说他现在已经有把握啦!我们买到了六十只成色很好的凤凰足,明天就可以帮你修补经脉啦!”

谭渡之笑了:“真的吗?谢谢!”

叶缓归笑着背起背篓走向鸡窝旁边:“不用谢我呀,要谢就谢福伯!福伯说了,明天他准备到咱家来帮你动手术。”

谭渡之应了一声:“啊。”

能到家里来动手术总是好的,要不然动完手术之后谭渡之还要赶回来,一路舟车劳顿对伤口不好。再说留宿在杂货铺子,谭渡之多多少少会有些不方便。

更何况叶缓归早就安排好了,老谭动手术期间的饮食起居还有福伯的一日三餐肯定需要他来负责。哪里有比在自己家做菜更放松的呢?

叶缓归心情极好,他哼着歌打开了东边的小门走到了早就准备好的兔笼旁边。

鸡窝的旁边有一个悬空的方形的笼子,笼子高宽都有两尺,长度更是达到了八尺。笼子下有六根两尺高的金属柱稳稳的撑着,无论刮风还是下雨,笼子都不会倒下。

笼子由金属制成,周围包裹着铁丝网,只有顶部的丝网可以打开。叶缓归可以从顶上喂食或者抓兔子,此时他抓着兔耳朵一只只的将兔子放到笼子里面去。

兔子爱挖洞也很会啃东西,如果叶缓归用竹笼子装它们,不用几天,它们就全部跑光啦!

这笼子是他定制的,花了五百文呢。

兔子们到了新环境里面特别紧张,它们在笼子里面东奔西跑,在铁笼子中制造出阵阵骚动。当叶缓归往兔笼子中装入青草时,骚动就平息下来了。兔子们安分的去吃草去了,已经忘记之前为什么奔跑了。

叶缓归在兔笼上方盖了一层竹子编成的旧席子,席子已经被他裁剪过了,盖在兔笼子上时正好两边露出一截可以遮挡雨水。

叶缓归捡了几块石头压在席子上:“你们可要认真吃饭长大长肥啊!”

他和老谭的手撕兔冷吃兔以及兔脑壳梦想就指望它们实现了!

兔笼子下被方叶缓归挖了个坑,坑里养上了能分解粪便的虫子,兔子的排泄物可以从笼子里漏下来。这样他就不用每天都给兔子铲屎了,兔子们的味道也不会太冲。

安顿好兔子之后,他看了看天色:“该做午饭了。老谭你饿了吧?”

谭渡之并不饿,叶缓归这段时间给他做了不少小零食就在桌上放着呢,他想吃就可以随时拿起来吃。只是看不到叶缓归,他的食欲就不是很好。

听到叶缓归在问自己,谭渡之笑道:“还行,我们中午吃什么?”

叶缓归想了想:“要不,做个豌豆饭好不好?”

这段时间家中的荤菜没断过,谭渡之每天卤虎肉、炒肝腰伺候着,还没生理上对虎肉产生厌恶纯粹是因为叶缓归做的好吃。

谭渡之觉得最近吃的确实有点荤,吃点素的也行。他笑道:“行啊,就豌豆饭吧。”

叶缓归擦擦手,他拎了一个竹篮子便向着玉米地东边走去。谭渡之困惑的跟在他后面:“不是说做豌豆饭吗?怎么往……”

他竟然忘记叶缓归在这块地种的是什么了,这种能开紫花的作物叫什么来着?

亏叶缓归了解他,他接话说道:“土豆,这是土豆田。”

谭渡之点点头:“嗯,对。怎么到这里来了?”

叶缓归弯腰往土豆根旁边的土里扒了扒:“豌豆饭里面放点新土豆可好吃了!”

一边说着,他从土里扒出了一个黄白色的犹如鸡蛋大小的土豆。再抠了抠,又从旁边抠出了四五个土豆。

谭渡之诧异道:“土豆这么大的吗?!”

在没看到土豆之前,谭渡之对土豆的印象停留在豌豆的大小上。他之前还想着,等土豆成熟的时候,叶缓归该怎么将它们从地里出来呢?需要过筛吗?将一粒粒的土豆从泥里筛出来?

没想到叶缓归随手一扒就扒出了鸡蛋大小的土豆,惊到他了!而且土豆的颜色也和他想的不一样,这颜色看起来很好看啊,一点都不像泥里能长出的东西。

叶缓归道:“这不算大,大的土豆能长到碗口那么大呢!你看咱家土豆的叶子是不是还嫩绿的?等到叶子开始枯黄的时候,土豆就能采收了。”

叶缓归没停下手里的动作,他换了一处继续扒开松软的泥土:“土豆这种东西在它发芽的时候就在生长了,咱早点吃早点享受。吃的就是一个稀奇!”

等土豆真正成熟的时候,就怕谭渡之已经吃腻了不想吃了。

66.豌豆腊肉焖饭下

叶缓归从地里回来的时候,他的篮子中已经放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土豆了。新土豆上沾着黑色的泥土,显得它们的外皮更好看了。

摘完了土豆之后,叶缓归便去摘了小半篮的豌豆。他坐在堂屋中剥着豌豆,豌豆嫩的时候,外皮比较厚豆米比较小。而随着豆米越来越大,外皮会越来越薄。

叶缓归摘的豆荚都是熟得恰到好处的,此时剥开薄薄的外皮,里面的豆米嫩绿滚圆,丢在碗里的时候还在蹦跶。

叶缓归看了看外面的太阳,他征询谭渡之的意见:“老谭,我一直想买葡萄树回来种,你觉得怎么样?”

谭渡之肯定道:“买!”

叶缓归指了指厨房方向:“我想在厨房那边再开一道门,这样去厨房就不用从正门拐弯,从菜地里面摘的带泥的菜也不用提着过客厅了。如果在厨房门口种上几颗葡萄树搭上架子,就可以任由葡萄爬藤。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形成一片阴凉。”

叶缓归期待道:“夏天天气色的时候,我们可以在葡萄树下择菜,还可以放个躺椅在树下睡午觉!葡萄的品种最好买那种又大又甜的,这样我们还有葡萄吃。对了对了,还可以在葡萄架下建一个水池,这样洗菜什么的就更方便了!”

谭渡之面带笑容:“好呀。”

叶缓归越说越期待:“有了葡萄架之后就有阴凉了,我们傍晚的时候还可以搬着小凳在屋外吃饭!”

谭渡之含笑:“好。”

叶缓归一锤定音:“就这么定了!等你身体好了我就去找葡萄秧。”

没一会儿叶缓归就剥了一大碗的嫩豌豆出来,他将豌豆米稍微清理了一下之后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对了!差点忘记了!福伯给了我一块腊肉!”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开了储物袋,翻了一阵后,他取出了一扇猪排:“看!好大一块腊肉!”

谭渡之道:“福伯的杂货铺里面还卖腊肉吗?”

叶缓归道:“卖的!南来北往的东西他那边都有卖的。这块腊肉是福伯清库房的时候找到的,还是兰陵城的土特产呢!”

一边说着,他将腊猪排放在了案板上。腊肉上猪皮的颜色黢黑似乎已经长毛,上面粘着的排骨颜色也不太美丽。可是当叶缓归横刀切下靠边的一根肋排之后,腊肉断面上出现的肉颜色却非常的好看。

鲜红的瘦肉和雪白的肥肉层层交织,一看就很好吃!

叶缓归见上面的排骨片了下来,只留了排骨下方的长条肉。虽说只有一条肉,可这块肉沉甸甸的,足有一斤多!

叶缓归举着肉比划了一下:“哇,这一定是一头大猪,你看,它一根肋骨的长度都和我胳膊一样长了!”

谭渡之想了想:“可能是灵猪,普通的灵猪一只能上千斤,非常巨大。”

叶缓归咋舌:“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猪呢!不知道好不好吃。”

一边说着,他一边在灶台中升起了火。等火燃起来之后,他夹着这条肉放架在火上认真的烧了起来。

猪皮上的残留猪毛被烧得叭叭作响,肉里面的油脂都被烤出来了。当猪肉从灶膛里面拿出来时,它已经成了一根漆黑的炭条了。

叶缓归早就准备好了一盆淘米水,他将肉泡在了水中就又去忙着做自己的事去了。

新土豆的皮特别好去,清洗的过程中只要用指甲轻轻一划就能撕开大片的皮。撕下来的皮微微透明,像是一层膜一样。

没一会儿叶缓归就将十几个土豆都剥去了外皮:“老谭,今天中午给你做个红烧土豆好不好?”

谭渡之不会有意见:“好。”

叶缓归将土豆分成了一边多一边少的两半,他将分量多的那一堆切成了滚刀块,另一边切成了小拇指粗细的土豆丁。

此时腊肉已经浸泡了一会儿了,叶缓归将它从水中捞出来瞅了瞅。只见腊肉表面被黑乎乎的油脂包裹住了,看起来非常难看。

这难不倒叶缓归,他拿起菜刀三下五除二的将肉四周的污脏给刮了下来。刮好了的腊肉表皮金黄,肥肉金灿灿还有一种微微透明的感觉。

叶缓归认真的清洗了好几遍,直到确保腊肉上面没有残留的污脏后,他将肉切成了和土豆丁差不多大的丁。

他将腊肉丁放到清水中浸泡起来,趁着这个时间,他去地里割了一小把香葱回来。等他将香葱清理干净之后,豌豆饭的准备工作才算完成。

谭渡之熟练的绕到了灶台后开始烧火,等锅热了之后,叶缓归往锅中倒了少量的豆油。等姜丝入锅爆出香味后,他将腊肉丁一股脑的倒入锅中煸炒了起来。

腊肉丁遇热后分泌出了大量的油脂,锅里不时传来细小的噼啪声,小小的油花伴随着青烟溅起,一股咸香的腊肉味弥漫了出来。

等腊肉丁翻炒得表面微黄时,叶缓归将豌豆和土豆丁也下入了锅中一同翻炒。这两种食材遇到热油,绿色的犹如碧玺,黄色的犹如暖玉。混在腊肉丁里,黄黄绿绿的太好看了。

直到这时叶缓归才将早就浸泡好的灵米倒入锅中,随后他加入了比正常煮饭少一些的水。水一入锅,锅里的动静就小了。

铲了铲锅中的米后,米面上顿时飘起了一片金灿灿的油脂,当然,还夹杂着几块肥肉丁。叶缓归往锅中倒了一勺老抽一勺生抽上色,他盖上锅盖:“正常煮饭就行啦!老谭,口锅的火也帮忙点燃一下嗷。”

谭渡之应了一声:“好。”没一会儿他说道:“已经燃了。”

红烧土豆一点创意都没有,只要油热了下切成片儿的土豆翻炒几下,再加入老抽生抽酱油,再放上一点盐调味,加一点糖提鲜。稍稍焖个一会儿,等筷子能轻松戳进土豆的时候,土豆就算成功了。

虽然是一道没有创意的菜,味道却不会差。新土豆软糯香甜带着大地的香味,这种味道是存放了一段时间的土豆所没有的。

往年叶缓归会专门捡蛋黄大小的新土豆用来做红烧土豆或者香煎土豆,今年他还是第一次吃呢。

等饭锅中传来锅巴微微炸响的声音,灵米饭的味道在屋外也能闻到时,豌豆饭就算成了。

此时的餐桌上已经放了三道菜,一道是卤虎肉,一道是红烧新土豆,还有一道,是前段时间泡下的酸笋。

叶缓归将酸笋切成了一寸长的段儿整整齐齐的码在了盘子里,上面还放了一根红色的辣椒作为点缀。

谭渡之从灶台后面出来时看到这道菜就忍不住笑了:“这……已经可以了吗?”这股子臭臭的味道是怎么回事?

叶缓归捏了两片笋子塞到谭渡之嘴里:“我想应该好了,你先尝尝!”

虽然泡笋有一股说不出来味道,但是入口之后却异常鲜美,麻辣鲜香又脆又爽!不愧是谭渡之忘记了大半个月的食物,如今一登场就强势的打败了泡萝卜在他心中的地位。

叶缓归见谭渡之表情很愉快,他笑着揭开了锅盖。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米饭香,豌豆香,腊肉香交织在一起,闻道这个味道,叶缓归的肚皮就开始唱歌了:“啊香死了”

他将切成段儿的葱花撒在米饭上,随后快速用饭勺将米饭打松。一粒粒吸饱了汤汁的米饭油汪汪香喷喷的散发着热气。

染成了酱色的米饭中夹杂着煮得软糯的豌豆、土豆和腊肉,尤其是土豆丁。它们的棱角早就不见了,此时它们松散的躺在米饭和豌豆之间,筷子轻轻一碰就能让它们彻底的变成一团粉。

相反作为核心的腊肉成了最低调的存在,一块块腊肉丁肥瘦相间任劳任怨的散发着肉香。馋得招财进宝围着灶台直打转转。

叶缓归迫不及待的将一大锅米饭搅匀,他最期待的东西还在下面。刨开上面的豌豆饭,在贴近锅底的地方会有一层锅巴。

豌豆饭的锅巴在叶缓归心里犹如神一般的存在!有谁能拒绝一口又香又脆富含油脂和蔬菜香味的锅巴?!

锅巴轻轻一铲就松动了,纵然叶缓归倒了酱油,也能清楚的看到锅巴外侧有一层金色。

叶缓归直接上手揪了一片锅巴下来,他将这片锅巴郑重的放在了老谭的爪子上:“来,这是精华中的精华,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谭渡之将信将疑的将锅巴塞到了口中,一口下去他嗯!了一声,又香又脆,口感一流!

叶缓归在两人的大碗中盛了满满一碗饭,他特意将米饭压实了一点,上面盖上了一片锅巴。见老谭一口一口的在吃锅巴,他开心的问道:“怎么样?好吃吗?”

谭渡之很快就将一片锅巴吃完了,他意犹未尽:“真好吃。还有吗?”

他觉得今天他能吃四碗饭!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昨天评论区出谋划策的小伙伴们,我认真的分析了一下,应该是前两天我没控制住自己的爪子时不时的去坛子里面夹一个藠头吃导致坛子里面进入了太多空气的原因。今天我控制住了自己,坛子中的泡沫果然少了很多!谢谢

上大学的时候,大学城小吃街有一家土豆叉烧焖饭,巨好吃!那时候赶毕业设计,熬夜到深更半夜,宿舍的人喊上外卖,那个味道能馋一栋楼的人。里面有土豆豌豆和米饭以及需要仔细寻找才能找到的叉烧,满满一大盒,味道超级赞。

出了学校之后我就没吃过那么好吃的土豆叉烧焖饭了,后来专程回学校去吃了,但是怎么都吃不出当年的味道了。同理的还有里脊饼,刚开始的时候三块钱一大个,大四那年五块半块钱一个,现在去的话,十块钱一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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