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火器发威(1 / 1)

第398章欲擒故纵

连着忙了几天,李贞有些身心俱疲,回到了房间内准备休息,这时萧雅从远处走了过来,手里捧着一碗莲子羹。

“殿下,吃碗莲子羹吧,我亲手给你熬的。”

萧雅的眼眸之中脉脉含情,李贞微微一笑,取过莲子羹喝了几口,只觉从胃里暖到心里。

三口两口喝完了莲子羹,李贞看到萧雅坐在椅子上正笑盈盈的看着自己。

李贞就问:“夫人,还有什么事吗?”

萧雅笑着说道:“殿下,听说要打平州了?”

“嗯,你的消息很灵通嘛。”

“打平州的话,我也许能帮上忙,我萧家在平房也有些根基,有上千家兵,我可以给父亲修书一封,让父亲助我营州大军一臂之力。”

“不错,这倒是个好办法,我一定会让大军注意,保住萧家不受损失。”李贞笑着说。

“信我已经写完了。”萧雅将信交到了李贞的手中。

李贞大喜,口中说道:“夫人,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李贞立即叫来尼娜,让尼娜派人将信立即送到平州萧家。

“殿下,你要怎么感谢我呢?”萧雅媚眼如丝看着李贞。

“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这个人。”

萧雅说完,玉手轻轻抚摸着李贞结实的胸膛,李贞只觉心头一颤,一团火焰冉冉升起,口中说道:“这几天我太忙,有些怠慢你了。”

说完,李贞去抓萧雅的小手,哪成想萧雅却如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般,将小手抽了出去,轻声说道:“殿下这些天太累了,还是好好休息吧,我这就去了。”

“纳尼?”

李贞有些抓狂的感觉,心说这萧雅将自己的火勾了起来就想离开?

想到这儿,李贞去去揽萧雅的纤腰,萧雅却又是一下闪开。

这种让人看得到又摸不着的感觉让李贞的心中更觉欲火难奈。

李贞一咬牙,口中说道:“小妖精,你还能跑出我的五指山?”

身如电闪,李贞已一把将萧雅抱在怀中。

“不要啊!”萧雅尖叫一声。

“殿下难道想要非礼萧雅不成?”

“纳尼?搞笑呢吧,你我啥没见过,怎么成了非礼?”李贞心中暗想。

“今天我就非礼你了,我要让你见识一下本太子的厉害。”

李贞向着萧雅扑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贞长出一口气,将头伸出床帷。

“殿下,来嘛,人家……人家……”

身后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李贞一听这声音,真是酥到了骨子里,

“噢,真是个小妖精,宝贝,我来了!”

直到天蒙蒙亮,李贞再一次醒了过来,看着身旁脸上尽是满足笑意的萧雅,李贞突然有一种上当了的感觉。

欲擒故纵!

萧雅给自己玩了一把欲擒故纵啊!

好嘛,平时总是抓鹰,今天却被鹰啄了眼睛。

李贞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还好,自己的战斗力还是蛮强的,将萧雅这小妮子搞得服服贴贴的,自己还是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再说。

想到这儿,李贞穿上衣服,悄悄的出了门。

这几天自己一天忙忙碌碌,都没有时间自己一个人静静。

上一世的李贞,是很喜欢安静的,喜欢一个人静静坐在小桥流水旁静静的看书,听着溪水的潺潺,聆听自然的声音,感受着来自灵魂深处的空灵与安逸。

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之后,李贞很少有闲时间自己一个人走走,放松一下心情,他觉得自己的心变得有些浮躁,真的需要一些时间安静下来,好好想一想现在,想一想未来。

不知不觉,已经到这个世界六个年头,这个身体也已经二十二岁,这六年,自己经历了太多,无数次的东征西讨,南征北战,为大唐立下了悍马功劳。

然而,大唐最终还是分崩离析,虽然这并不怨自己,但李贞还是觉得,既然大唐因为自己而改变,那自己就有责任将大唐重新一统,为整个民族打下一个大大的疆土,让所有的唐人可以扬眉吐气,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无论何时,他们都可以自豪而骄傲的向所有人宣布,我是唐人,我是大唐的子民!

李贞相信,凭着自己的本领,凭着身旁一干俊才的努力,这个愿望迟早能够实现,自己不但要光复长安,还要打下吐蕃,让大唐实现大一统,将大唐的影响力洒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啾啾!”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无数的鸟儿在鸣唱,呼吸一口自然清新的空气,只觉心旷神怡。

这大唐的空气真好啊,没有后世工业污染,也没有噪音的喧嚣。

能生活在这么美好的世界里,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

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要这个世界,有一个天翻地覆的改变,让人类的历史走上一条高速发展,更加辉煌而灿烂的轨道。

不知不觉,李贞已来到了城门旁,城门已经打开,李贞刚一出门,就看到一支军队顶盔贯甲,全副武装正从城门口跑过,跑在最前面的正是黑齿常之。

原来是军校的学员正在进行五公里越野拉练。

这些学员并没有发现李贞,李贞也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多惹麻烦,于是就走到了一棵大树后面,就听黑齿常之大吼道:“努力操练,振兴大唐,忠于职守,报效太子!”

“努力操练,振兴大唐,忠于职守,报效太子!”

士兵们一边跑步,一边大声喝着口号,听到这口号,李贞心头不由一暖。

这些学员是大唐军队的未来,今天将他们训练出来,未来,他们就是三百多个火种,让大唐的军队焕然一新。

不过看到这些学员穿着沉重的铠甲,李贞不由想,如果让这些学员都配上火枪,利用火枪作战,那就无需再穿这些笨重的铠甲,因为铠甲太过于笨重,会影响到军人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铠甲更多在作用是防止弓箭,而火箭的射程大大远于弓箭,拿着火枪上阵,根本无法防范弓箭的袭击,所以与其佩戴沉重的铠甲,还不如换上新式的军装,以增加机动性和灵活动。

看来,是到了设计新式军装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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