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劫持(1 / 1)

孙建伟吆喝着“不醉不归”,结果到了正式开席,他却?的要命,一瓶酒没点,全要的饮料。

李哲和王小军一边骂他?蛋,一边给自己杯子里倒饮料。

我偷偷问孙建伟,为什么不上酒啊,孙建伟说:“你带一大美女来,我们怕喝多了出丑。”

刚开始吃饭的时候,他们三个全都拘着自己,说话还得特意捏着腔调说,吃到半截,大家都混熟了,他们就开始原形毕露。

这三个牲口开始在小林面前大谈我们高中时的糗事,谁谁谁给哪个班的女生写过情书,谁半夜从宿舍逃出去上网的时候被钉子挂在了墙头上,直到第二天早晨,班主任带着大半个班的同学去救,还有谁考试打小抄,结果抄错了,把数学题抄在了物理卷子上(这个我怀疑是编的)。

上高中的时候,我一直浑浑噩噩,那时候很多事情都记不住,只记得这三个牲口一直是我兄弟。

他们的学习成绩其实都不错,就我是个特例,我们都不在一个班,我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认识他们的了,只记得有一次我浑浑噩噩骑着自行车走在上学的路上,结果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飞,飞得很高,很远,当时我以为自己要死了,是这三个货把我送到医院,在病房外面陪着我妈等了整整两个白天和两个晚上,直到我从病房里醒过来。

我睁眼后的第二天,他们就拎着一大堆水果冲进了病房,一边说我怎么没死啊,真是祸害遗千年,一边不停地拔桔子。

那天他们带去的水果,大部分都被他们自己吃了。

那次我住院花了了两万多,王小军偷偷全垫上了,然后扔了药费单子,跟我妈说,钱他先垫上了,他爸认识这家医院的院长,找了找人,最后就花一千多,让我妈打到他账户上。

吃完饭,我们没玩尽兴,又跑去ktv唱歌,一口气折腾到凌晨两点。

从ktv里出来,外面温度非常低,小琳冻得直往手里哈热气,我一把抢过孙建伟的棉手套,给她戴上。

“都这点儿了,我看咱也别回去了,”李哲打着哆嗦提议道,“要不咱上通宵去吧。”

我看小琳已经很累了,就摆摆手,拒绝了这个提议:“算了吧,都困了。”

李哲撇撇嘴:“咱们不去网吧,去澡堂,困了就在那睡。”

我点点头:“我看行。”

这里得特意交待一下,我们那的澡堂和别地儿的澡堂不太一样,其他地方的澡堂只洗澡,我们那的澡堂里有池子、饭店、网吧、旅馆,总之就是一条龙,什么都有,你就是在里面住一个月都没有任何问题。

正巧一辆出租车从路旁驶过,李哲他们三个一边招手一边跟着车跑,大叫“停下”,可出租车就是不停,果断驶向了远方。

小琳将下巴缩在领子里,望着这三只牲口的背影对我说:“有这样的朋友,真好。”

我说:“你性格这么好,朋友应该挺多的吧。”

小琳的眼神瞬时黯淡下去:“我……没有朋友。”

我点点头,也将视线投向了王小军他们那边,王小军反过头来,朝我摊了摊手,意思是,很遗憾没把车拦下,我冲他笑笑,算是回应。

我知道小琳为什么没有朋友,毕竟她从小就是作为郭家的备胎被培养的,她的家族必然会尽量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像那样的家族门阀,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实际上只是别人的附庸吧。

嗤——

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

我回头一看,就见一辆黑色面包车开着车门停在了路边,顺着车门往里看,就见七八个穿黑西装的男性正朝我这边张望。

那一瞬间,我根本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忽有两双手从门里探出来,将小琳抓上了车。

这帮人的速度奇快,我刚伸出手想将小琳拉回来,他们已经关上车门,紧接着车子发动,以极快的加速度提起速度来。

我迅速看了一眼车牌,上面涂了黑油漆,一个数都看不清。

花了半秒钟思考这辆车要去哪,随后我就迈开两条腿,用平生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一边追,我一边冲王小军他们三个喊:“你们抄近路去新翠桥的旧胡同,想办法把那儿的路堵上,先别报警!”

这三个货哪见过这阵仗,一个个都有点傻眼,直到我又喊一声“快点!”,他们才动起来。

车子是朝县城方向去的,边区和县城交接这一带到处都是监控,唯一的盲区就是新翠桥一带的一处老胡同,这帮来抢人的要是仔细排查过附近的情况,肯定会把车开到哪里去,不然很快就会被追踪到行迹。

之所以让王小军他们先别报警,是因为我怀疑,劫走小琳的人,很可能来自黑山,虽然这种推断确实没什么依据,但确实不能避免这种可能性。

黑山的存在,还是尽量不要让外面的人知道为好。

夜半时分,路上几乎没有其他车辆,面包车的速度非常快,我就算有血玲珑的加持,也要拼尽全力才能保证不跟丢。

奔跑中,我不断计算王小军他们三个的速度,从ktv到新翠桥老胡同有一条近路,可面包车的速度实在太快,就怕他们抄近路也不一定能赶上。

面包车进了县城以后,第一时间拐上了向阳路,我就知道,自己猜中了。

接下来路就没有那么好走了,面包车渐渐降速,我眯着眼观察车后窗,视线渐渐适应了玻璃上的挡光膜后,总算够判断出了小琳在车里的位置。

穿过三条街后,车子一个急转,直接进了新翠桥的老胡同。

我跑到胡同口的时候,就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碎响,接着是急刹车的声音。

冲进胡同一看,王小军他们弄来一堆铁门,将路给堵住了。

这个胡同早就没人住了,铁门肯定都是从周边的老院子里拆下来的,不得不说,他们仨的速度也真够快的,光拆门就得花不少时间。

“你们三个,找地方藏起来!”我担心车里的人有武器,奔跑中,一边抽出山筋,一边朝着王小军他们喊。

离面包车不足一米的时候,我奋力挥动手臂,将山筋甩向了车顶。

“哗楞楞”一阵破风声,山筋在空中甩出一道大弧度,重重砸在了车顶上。

山筋之锋利,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摧金断石,平时我和猪人对练的时候都是用木剑,从来不敢把它祭出来,生怕一个不小心把猪人给斩杀。

就听“刷”的一声,面包车直接从正中间被一切两截。

我用了个巧劲,在收回山筋的时候,快速将上面的力道朝右侧一引,右侧的半边车厢立即朝外倒下去,要是不带着一下,两截车厢肯定相互顶在一起。

趁着左半侧车厢刚刚开始朝右倾斜,还没有完全扣下来,我一个箭步上前,单手将小琳抱了出来。

车上的人看来也不是吃素的,眼见自己的车被斩成了两截,竟然丝毫不见紧张,右车厢刚栽在地上,里面的人全部翻爬起来,用双手顶住左车厢的车顶,左车厢里的人也没有半点迟疑,第一时间冲出车厢,朝我冲了过来。

被猪人虐了这么些日子,我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当你和敌人遭遇的时候,能抢先手一定要抢先手,后动手的往往先遭殃。

我迅速放下小琳,收起山筋,朝敌人扑了过去。

第一个从车上下来的人,是个脖子粗、肩膀厚实的精壮汉子,一到我面前,他二话不说,对着我的面门就是一记直拳。

猪人之所以可怕,不仅仅是因为这玩意儿力量奇大,更因为它们那看似臃肿的身躯,却能爆发出完全违背常理的速度,往往是你还没看清它怎么动的,它的拳头就落在了你的面门上。

和猪人相比,眼前这位兄台的拳,就跟慢动作差不多。

我脚下猛一个停顿,接着一个撤步和对方拉开距离。

他一击未中,刚要收拳,我已将五指搭在了他的手腕上,一扣、一拉、一推。

他先是闷哼一声,接着就被我拉得一阵趔趄,没等找回平衡,又被我推了出去。

后面过来的人刚好被他撞到,也是一个趔趄。

我冲上前,对准刚才挥拳的汉子就是一脚,他本来就失去了重心,根本避不开,这次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顺着地面滑了出去。

收脚一瞬间,我又探出手去,死死抓住了第二个人的肩膀。

打熬力气的时候,我练得最多的其实就是握力,因为不管是剑术还是跤术,对握力都是有要求的。

被我这一抓,那人顿时大吸一口凉气,我没给他把这口凉气呼出来的机会,对准他的脚踝一个低扫,直接将其扫翻在地。

干翻了这两个人,我离后面的人就很近了。

我学的这套跤法,特别适合贴身作战,敌人离我越近,就越容易被我抓住。

没等第三个人做出反应,我已抓住他的肩膀和腰带,向上一提,让他几乎离开地面,接着又是一个低扫,将他扫翻。

如果我不刻意用握力去挫骨,跤术的直接杀伤力其实并不强,但间接杀伤力,尤其是摔在地上那一下的杀伤力却相当猛,所以在他们摔在地上之前,我都会加一个向下的力,进一步增加他们落地时的冲量,保证他们只要一接触到的地面,就有一种浑身骨头都被摔散的感,半小时之内别想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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