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天气就是这么奇怪,刚过了国庆,天气才渐渐转凉。
看着外面阳光明媚,秋风习习,叶歌内心蠢蠢欲动。
于是穿了一件性感连衣裙,配上小高跟就出门了。当然了,外面裹了件薄外套。
一出门,她就拨通了肖文的电话,电话一响那边就接通了,“喂。”声音带着还没睡醒的懒散。
“老肖啊,今天天气好,我不想去工作室了,我自己去附近走走,找找灵感。”
电话另一头的肖文看了看窗户透进来的点点微光,沙哑地回答:“嗯,去吧。我看你这几天状态也不太对,去走走也好。”
“那工作室就辛苦你了哈,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嗯,去吧,别把自己弄丢了就行。”
“切,小看我。”叶歌说完便挂了电话,然后慢悠悠地走进小区对面的早餐店。
这家小店是两位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妈在经营的,据说他们在这里做了好多年,反正叶歌来的时候这家店就已经在了,虽然装潢很简单,但因为他们家卫生做得很好,所以叶歌很喜欢来他们家吃早餐。
“老板,我要一份蛋肉肠和一碗豆浆。”叶歌一进门就朝着在忙活的老板说道。
“好的,你先坐会,马上好。”
过了一会,老板娘把肠粉和豆浆端了过来,“请慢用。”
“谢谢老板娘。”
“不客气,小姑娘今天打扮得很漂亮,是要去约会吗?”老板娘笑着问道。
叶歌微笑着回答,“没有,今天看着天气好,去走走。”
“好好好,女孩子就应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才招人喜欢。”老板娘说完便转身忙活去了,叶歌也只是笑着没回答。
吃完早餐,叶歌懒得开车,便朝着地铁站走去。由于她住的小区算是中高档,在这里居住的人都是有车的,所以出门坐地铁的人很少。她一个人也走得自在,便带起了蓝牙耳机,一边听着歌一边走着路。
突然感觉身体被撞了一下,她转过头一看,便看到了一张阳光的笑脸。
“不好意思,刚刚没注意,所以撞到你了。你没事吧。”男子看着一副学生模样,有些羞涩。
叶歌看了看他,微笑着说:“没事。”然后准备离开。
“那个,你也是住在前面的小区吗?”虽然通往这条路只有那个小区,男生还是忍不住问道,然后用手指了指叶歌身后的建筑物。
叶歌点了点头,“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就先走了。”
男生不好意思得挠挠头,“那个方便加下微信吗?”
对于这种行为已经习以为常的叶歌,面对着男孩有些期待的眼神,还是坚决地拒绝,“不好意思,不方便,没什么事的话我就不打扰了。”话一说完,叶歌便离开了。
看着叶歌离开的背影,男生有些失望,然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到了地铁站,进了地铁,看着身边那些忙忙碌碌的人儿,叶歌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虽然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但是这三年来她周围的人都很友善,所以她很知足。
带着愉快的心情来到了a市的图书馆,叶歌脸上都挂着笑容,让原本就长相好看的她看起来更美艳动人,所以一路上回头率很高。
一进图书馆大门,叶歌便直接奔到小说专区,看她的小说去了。
这天,陆笙趁着出差时的空闲时间,也来到了酒店附近的图书馆。
逛了一圈,都没看到想看的书,当他准备回去的时候,不经意间看到了角落里的人,满眼得不可置信。
任他怎么想也不可能想到他千方百计都找不到任何线索的人,现在居然出现在他眼前。他紧紧得盯着她看了许久,然后才放轻脚步走了过去。
他缓缓在她身边蹲了下去,看着她那微微翘起的睫毛以及好看的眼睛,心里很是复杂。而此时沉浸在小说里的叶歌根本没注意到身边多了个人。
陆笙看到她这个样子,不免有些生气,她还是跟原来一样,一点警惕性都没有。就她这样的人,出个门都担心她会被拐卖了,居然可以躲了他整整三年。这让陆笙很不可思议。如果说她背后没有帮手他是不信的,并且那个人的背景一定不简单。
看着她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本,他犹豫了一会,眼神也扫过一眼她手里的书,不看还不知道,看了之后他不禁笑了笑,还是这么喜欢看小说,问题还是言情小说。
于是他静静地看着她,眼神里有着他不知觉地宠溺。他一直以为如果再次见到她,他肯定会很生气地骂她一顿,然而在他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他眼里除了震惊之外,都是欢喜。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只要能看到她,就是幸福的。不过这次他不会再让她有机会从他手里逃走了。
于是,他伸出他那干净修长的手指,在叶歌的视线下把她手中的书拿走。
书被拿走了,叶歌却没有生气或者恼怒,而是呆呆地看着他的手指,嘴里叨叨道:“真好看,我都很久没看到这么好看的手了。”
是的,叶歌是个颜控,只要一切与好看有关的东西都可以让她留恋。当初跟陆笙在一起后,每每看到他的手,都会忍不住感叹,然后羡慕地说“如果我的手也可以这么好看就好了。”
陆笙看了看她的样子,想起了三年前在一起的时光,忍不住问道:“有多久没看到了。”
叶歌想到没想就回答:“三年了吧。”说完,觉得不太对劲,声音怎么那么熟悉,很像她心里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这才转过头看了看身边的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瞪大了眼睛看着陆笙,支支吾吾地说道:“你怎么在这里?”说完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这才想起她在图书馆。心想着要不要这么巧啊。
于是连忙站起来,礼貌地说道:“那个,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陆笙不慌不忙地起身,挡在了她面前,“那是有什么急事?看看我能不能帮你。”
叶歌心想着能有什么急事,我就是不想见你,于是扯了个借口,“人有三急,你懂不懂,这个你帮不了。”
陆笙目光深邃地看着她,也不动。叶歌有些着急,可是他把去路挡住了,她根本走不开,“那个,你能不能让一让,我是真的急。”
陆笙面不改色地回答:“不能。”
叶歌眯着眼睛看了他一眼,见他纹丝不动,灵光一闪,嘴巴刚张开就被陆笙的手捂住了。
“放手。”
“不放,你那小心思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你想干嘛。”
“自然是带你走。”
“哼,我才不跟你走,你个大猪蹄子。”叶歌被捂着嘴,嘴里还是那么不饶人。
陆笙感受到她说话呼出来的热气,有些手痒,但还是不敢轻易放开,谁知道她等会会说出什么雷人的话来。
“我是大猪蹄子?有我这么好看的大猪蹄子吗?”
“好看能当饭吃吗?你再不放手,我报警了哈。”
“可以,你报警吧,就我这条件,你一报警我就说你想色诱我不成就污蔑我,看警察信谁的。”陆笙淡定地说。
叶歌一听,想了想,也是,人家三年前已经是b市数一数二的人物,经过了这三年的发展,他的公司业务已经扩展到了全国,身价现在都数百亿了,而她就是个天天被客户催的苦逼服装设计师。
“大哥,老板,那你想怎么样?要不你说,需要我怎么做,你才能放过我。”叶歌恳求道。
陆笙听了她的话,眼神暗了暗,“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只要留在我身边就好。”
叶歌压低声音说道:“你休想,我可不愿意再当你的金丝雀,每天守着你。而你却每天在外面逍游自在。”
“你在说什么?如果是三年前那件事,我不是已经跟你解释过了吗?那是误会。”
“误不误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有个3岁大的孩子,你能不能高抬贵手,放过我,我可不想做后妈。”
陆笙一听,脸都黑了,“你在哪里听说的?”
叶歌这才想起这个她是从关欣那边听来的,前段时间她听关欣说她跟她家人去参加b市一个高级酒会,遇到了陆老先生,当时他身边还跟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孩子,听说也姓陆。当时叶歌知道后伤心了好久,便下定决心从此跟陆笙形如陌路。
“哪个,这个,哎呀,你管我从哪里听说了,反正以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各过各的。”
陆笙看了看她,“那如果我硬要让你跟我走阳光道呢?”
“我誓死不从。”
“呵,那就走着瞧。”陆笙说完一把把叶歌扛在肩上。
叶歌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在陆笙的手上了,她生气极了,“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来人啊,这里有人绑架……”
看着周围渐渐往他们这边看的人,陆笙很是镇定地扛着她走着。
也许是叶歌反应过激,周围人刚开始有些犹豫,后来便发觉不太对劲,于是陆陆续续有人上来劝,但都被陆笙的眼神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