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从酒店大门出来,迎着早晨的太阳,两人正式开始了这场注定艰难而充实的旅行。。
因为昨天晚上的新闻事件,王钟为了保险起见,没敢多逛,在附近的一个地摊上买了两双最老式的白色球鞋,然后便朝着西边的方向而去。
出五羊城的时候,身上幽默细胞空前爆发,王钟盯着头顶的烈日,忽然冒出一句让王博文笑的疯癫的话,“哈,再来两个人,咱们都能取经去了。我是大师兄,你是二师兄,赶紧找师父去。”
……
因为每天至少要完成四十五公里的行程,为了最大限度上的保证持续作战能力,也为了照顾王博文的速度,王钟安排了堪称详尽的时间表。
按匀速每小时跑十公里计算,上午跑两小时,中午休息三小时,下午跑三小时,然后晚上在陌生的城市游荡,体验市井百态,其他书友正在看:。
连续几天,任务完成还是很不错的。
从五羊城一路出了广东省,渐渐深入广西境界。
其中发生一个小小的插曲,在五羊城西边将近五十公里的国道上,两人正在跑的时候,见到了一场奇特的争斗,让王钟停顿了半天时间。
破旧的国道上,两边都是崇山峻岭,路面坑坑洼洼,来来往往的都是那种四个轮子的小型货车,毕竟如此破的路,重型卡车之类的根本无法通行。
车上拉的是锰矿石,大概是当地富产的资源,路上到处可见紫红色的碎屑,像是老旧不堪的路面上渗出的血。
王钟见到的场景是一场鹰蛇斗。
黄昏时分,一条一米多长花纹斑斓的蛇,在路面上蜿蜒而行,大概是想从公路一边的树林游到另一边,而就在这时,一只在半空盘旋的鹰忽然盘旋而下。锋锐的爪子,狠狠把蛇按在路面上。
蛇在挣扎着,像是一条鞭子不住击打路面,发出咻咻的声音,老鹰扑腾着翅膀。想要把它抓到半空。
一对生死仇敌。斗的如火如荼。
而就在这时,意外却发生了。
夜幕中,一辆没有载货的货车飞速奔驰。。大概是想天黑之前回家,于是速度飙升到一个极致,路过这一蛇一鹰的时候,大概司机自己都没注意,他的车把老鹰的一只翅膀挂伤了。
老鹰流出殷红的血,蛇却精神大振,抓住机会,狠狠的缠住老鹰。
挣扎,翻滚……搏斗了将近两个多钟头。终于是都筋疲力尽。
然而,路面上都被一滩鲜血染红,两只倔强的生物出于本能,却是谁也不肯先妥协。
宁愿是死,也不妥协。
王钟站在路边,一直静静的看着这一幕。心中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震撼。
争。
你死我活的争。
王钟对这个字隐隐有所领悟,在原地打了好几趟拳,明显感觉心中某些地方通达了许多,然后像是拜佛一样,朝着两只生物的遗体鞠了个躬。在路边挖坑把它们埋了。
王博文对王钟的动作感到莫名其妙,本想着今天晚上或许有一顿美味的蛇羹,却泡汤了。
平心而论,王钟没打算教给他自己从季华那里学到的东西。
不是因为门户之见等等什么蛋疼的东西,只是因为不合适。
季华创造出的这门功法,与其说是武功,倒不如说是一股子精气神,是一条道。
大争武道。
没有具体的招式,没有具体的路数,只是一个字,争,争先机,争气势,争活路……
这样的境界,王博文现在还根本理解不了,包括修身阁中大部分的学员,也根本理解不了。
有句话叫做,一朝悟道,鸡犬升天。鸡犬升天的前景虽然美妙,但在悟道之前,却是需要作出大量的积累,如水滴石穿般的努力,才能厚积薄发。
……
第七天,其他书友正在看:。
整整一个星期,两人即将走出广西境内,而经历了这七天的适应,速度也越发快了起来。
王钟身上倒是没什么变化,因为他本来就黑,再变也变不到哪去。
而王博文,整个人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体消瘦了一大圈,却更显精装,原本白白嫩嫩可以媲美少女的皮肤,也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偏黑,咧嘴一笑,显得牙齿特别白净。。
最主要的变化还是气势,如果说之前的他是一头小绵羊的话,那么现在,就是一头吃苦耐劳的壮獒,虽然距离恶狼、猛虎还有很远的距离,但身上已然隐隐有了一股子锐气。
用王博文的话说就是,“老子现在穿上一身西装革履回去老爸的公司,他们绝对认不出我是那个好吃懒做耳根子软的羞涩少爷,估计会有一大半人把我当成新上任的变态总监,哈哈。”
阅历和苦难,的确是男人身上最宝贵的财富,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
一条满是泥泞的小道,大概是前几天下过雨,原本就不宽的路面有了积水,几乎和两边的田地连成一片。
一脚踩下去,便是软软的一片淤泥,渗入鞋子里,滑滑腻腻的,或许还有某只不幸的小虫子,想想都觉得恶心。
不过,两人一步一步走着,如履平地。
经过七天的跋涉,这样一小段几乎没有落脚之地的泥路,对他们已然造不成任何威胁。
绕过一个弯道,前面是一片更大的泥泞,路倒是宽了一些,两边生长着不知道什么物种的大树,把这一片“沼泽”牢牢圈在其中。
瞳孔一缩,王钟见到了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是个老人。
一个看起来不知有多少岁的老人,身子干巴瘦,花白的头发稀稀疏疏,背驼的很深,整个人看起来异常畸形,从背后看去,他就像是魔幻世界里的地精。
老人推着一辆两轮木车,上面载着一头猪。
壮硕的肥猪,一眼看上去至少有三百斤。已然被开膛破肚,白花花的肉躺在手推车上,用透明的塑料纸紧紧包裹着。
他推的很吃力,腰杆几乎弯成了九十度,一步一步的朝前蠕动。样子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
两人很有默契的对视一眼。踩着泥泞走了过去,一左一右,帮他推车。
老人转头看了一眼。叽里咕噜吐出一串让人根本听不懂的话,但他干枯如树皮的脸上那个笑容,王钟却是看懂了。
三个人缓缓朝前走去,走了约莫半个小时,一座相当原始的村子映入眼帘。
村头一根崭新的电杆,大概是通电还没多长时间,一条清澈的小河绕村而过,水中隐隐可见指头长的银色小鱼,几个女人在村头小河旁的青石板上用力捶打着衣服。发出啪啪啪的声音,见到老人,再看看王钟和王博文,她们笑得很欢快,其中有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拿个竹筒捧了一筒河水。小跑着过来递给王钟,小脸蛋上蓦然升起两朵红晕,娇羞的跑回河边。
这样的场景,几乎一下子就把王钟和王博文俘虏了。
对于从小生活在钢筋混凝土城市的两人来说,这样的一幕,其他书友正在看:。仿佛无比放松,身体似乎进入一种很奇妙的境界,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有种很干净,很清新的感觉。
心中一动,出门找了个鸡蛋,王钟脱了鞋,又一次尝试着颠鸡蛋。
这一次,鸡蛋像是黏在脚上一般,轻轻跳跃,轻轻落下,有种和谐而自然的韵律。
“老大,你……”王博文目瞪口呆。
王钟闭着眼睛,似乎能听见心脏处潺潺的流水声,全身劲力控制的完美无暇,细致入微。
走了那么多路,跋山涉水,再加上今天的安定和宁静,他在控制这两个字上,终于是取得了可喜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