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叫怀溪,因有一条河直接把整个城贯穿,故古时候又有‘环河城’的别名。
不知是国家为了保存文化遗迹,还是古城地处略偏,以至于城内大多还是旧时候的复古建筑,生活水平也大部分处在八九十年代。不过近年来游山玩水的人多了,古城也就开展了一定的旅游业,平日里总会看到三三两两背着行囊、边走边用相机拍摄的外地人。
然而我们的运气真是一顶一的差,刚进城不久,因为一时兴起跑去看集市,结果就在人群中遭了贼,老陈腰上那个布袋钱包让人悄悄割了,里面八万块钱全部被偷,连根毛都没剩下。
当时人太多,那小偷看起来是个女的,我看不清样子,只看到她左耳上戴了三个吊坠式的耳环,仗着身材纤细,一溜烟地跑了,根本追不上。
本来还琢磨着吃了那么久豆腐,嘴都淡出鸟来了,想在城里吃顿好的,现在倒好,我跟老陈都身无分文的,连个馍馍头都买不起了。
虽然古城里民风还算淳朴,但毕竟我们是外地人,人家开饭馆的老板不肯赊账,所以进城多久,我们就饿了多久,临近傍晚,两人倚在一处小河边的青石台阶上,实在走不动了,不由得一阵唉声叹气。
很快,阴霾开始聚集在古城的天空,细雨从周围屋檐上翘角聚多而滴,它们跌落下来,打在地面的小坑洼里,溅起一小点水花,碎了,散了,又聚了。于是不多时,檐上的天和檐下的地都被笼罩了起来,一片迷茫的白,似乎笼络了整个世界。
雨虽然小,沥沥淅淅的,但胜在冰冷,所以我和老陈担心淋湿衣服,牵着马跑到了一处屋檐下避雨,刘霜蹦蹦跳跳跟在后头,那纤细却又不失丰腴的身体,还有亮丽的毛发非常显眼,吸引了一堆三五岁的孩子在好奇围观。毕竟猫狗见得多了,可是狐狸大摇大摆出现在人面前,可是稀罕事,好在刘霜寸步不离地跟着我,不时还会跳到我肩膀上来,才让一些垂涎她毛皮的成年人打消了捉她的念头。
是夜,冷风依旧,雨却停了。
这段时间里,我跟老陈还问了好多家旅店,可是依旧没有人愿意赊账让我们白住,气得我差点要动手锤老陈这个顾着看那些中年妇人丰硕胸脯、却连钱包都不管了的老色棍。
当然动手打老人我肯定是做不出来的,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那匹外号‘小红’的瘦马身上,跟老陈商量,要不把它卖了,换点钱,先把目前的温饱解决掉再说。
可是老陈死活不同意,急得老脸涨红,大叫道:“使不得,使不得哩!小红跟了俺十多年,老多感情了,卖俺也不能卖它的撒!”
而这匹瘦马好像也听懂了我的话,一个劲的打响鼻抗议,不时还踢踢蹄子,朝我怒目而视。
虽然结果并没有把马卖掉,但这匹小红却变得高冷了,死活不肯再给我骑,一靠近它还会一个后踢脚踹过来,一点犹豫没有,显然是恨上我了。
无奈之下,我跟老陈只好在城尾找了家没人住的破瓦房歇息,虽然屋顶破了个大洞,还四面漏风,但总比在外面睡大街要好,想着凑合一晚,明天再想办法弄吃的。
结果刚睡到半夜,我就被一阵鸡叫给惊醒了。
起初我还以为是太饿,出现了幻觉,可揉了揉眼睛之后才发现,没听错,确实是鸡叫!
在旁边已经快要熄灭的火堆微弱光芒下,我看到刘霜略微尖细的嘴,刁着一只鸡,正不断用身体蹭我。
当时我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伸手把鸡给拿过来,两巴掌将睡在旁边的老陈打醒,狂喜着大喊:“快起快起,刘霜给咱们找到吃的了!”
老陈睁开眼一看,也呆了,馋得口水都流了出来,二话不说爬翻身而起,麻利地从行囊里把平时吃饭的碗碗盆盆拿出来,最后又翻出一把钝菜刀,拎着鸡就去了外面的河边。
而我则带着刘霜到附近找回一堆干柴,把火生旺,很快老陈也就端着一盆切好的鸡肉回来了,同时还有一碗鸡血。
我小时候一个人生活惯了,要说做饭的话,倒也会,不过老陈显然是饿坏了,根本不给我插手的机会,迅速将清水倒进锅里,再把鸡肉和一些盐油葱花之类的放进去,盖严盖子,立即加大火,煮了约莫有二十分钟,伴随着锅里的水烧开,阵阵肉香味就这么传了出来。
俗话说,人要是饿到了极致,那就连屎都是香的。
现在的我可真的有这个感受了。
终于,鸡肉煮熟了,老陈麻利地拿出两个碗,递给我一个,各自剩了一碗肉汤,也顾不上滚烫,使劲儿吹了几下,立即喜滋滋喝了一口,顿时那醇香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让得人骨头几乎都要酥了。
在现在这种天气里,做鸡汤是最好的,既能喝汤又能吃肉,老陈显然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才没有把鸡烤了,万一到时候烤焦了或者烤的味道不行,那可就浪费了这个唯一的食物。
喝了两大碗汤之后,我总算是缓过劲来,想起刘霜也还没吃饭,于是就装了几块肉和一大块鸡血,耐心地吹冷了,再把碗放到她面前。
刘霜身为狐狸,自然吃肉,所以不消片刻就把碗里的肉全吃光了,我怕她没饱,就又装了一碗,直到她已经实在吃不下了,我才放下心来,跟老陈一起将锅里剩下的,全部横扫精光,就差没把锅都给里里外外舔一遍了。
一只几斤重的鸡,两个人吃,怎么着也饱了,我摸着滚圆的肚子,只觉得肚子暖呵呵的,说不出的惬意。
久饿得食,顿时连所有的一切都觉得不在乎了。
不过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我转念又想,刘霜肯定是看我们太饿,所以才到附近农舍里把鸡偷回来的,虽然不能怪她,但我想了想,还是让她以后不要再这么干了,毕竟偷东西还算是小事,万一被人家抓起来的话,那可就糟了。
老陈吃饱之后,到外面河里将碗筷洗好,再给瘦马添了一些粗饲料,这才又重新和衣睡下。
只是虽然解了一时的温饱,可接下来的两天却同样不好过,我跟老陈虽然也想给城里的一些店打零工,赚点钱,可是老陈太老,长得又丑,人家不收,而我也有一段时间没干粗活了,所以在一家饭馆里洗盘子的时候,不到半小时就打烂了人家好几个碗碟,气得老板当场炒了我鱿鱼,连一分工钱都没拿到。
这样一来,我们就又回到了那个饥寒的状态,最后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只好又让刘霜去人家鸡笼里把鸡刁回来,偷偷煮了吃,当然力求一举得手,我跟老陈是在外面望风的,而刘霜身手非常好,加上夜晚鸡基本是不会叫的,所以一连三天都得手了。
直到第四天,屡屡丢鸡的主人家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在我们再一次打算下手的时候,刘霜还没来得及把鸡从笼子里刁出来,就被五六个打着手电筒的老乡逮了个正着。
城里的人们彼此关系都非常好,所以在一阵“抓贼啦”的大叫声中,本来已经熄灯的家家户户,都开始有人跑了出来,加入到讨伐的队伍之中,而我们身为贼,当然理亏,没敢跟居民们动手,没命似的夺路狂逃。
就这样,在一群愤怒的居民追赶下,我和老陈欠着瘦马小红,连夜处了城,一直跑出十几公里,天都蒙蒙亮了,才把那些穷追不舍的人甩掉。
一时间,我门又累又困,眼见着前面有个小村,于是准备到那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要点吃的。
然而刚进村口,冷不丁就看到那里停了一辆奢华的马车,一个左耳戴着三只耳环的少女,正巧从车上下来。
一看到她,我立即就火了,大吼一声:“小偷,把我们的钱还来!”整个人猛地就扑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