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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恭行天罚(1 / 1)

刘捕头一大早就带着六名捕快到处搜捕杨秀。郑知府下令官差衙役全城搜捕杨秀,如果杨秀拒捕,格杀勿论。一大早就有十几支小分队出动,刘捕头带领的是其中一支。

自从杨秀越狱后,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刘捕头——那位窝囊得很的文士是否就是当年的“秀爷”,从年龄看似乎是的,但他那副衰相怎么也看不出秀爷的霸气。直到杨秀全歼助捕小队后,刘捕头隐隐觉得这位落魄文士似乎就是当年的“秀爷”。如果是的话,就衙门里那些官差衙役简直就是白给。杨秀武功超群,自幼随父征战,还精通兵法。当年杨忠带兵打仗,战略战术波诡云谲,屡屡以弱胜强、以少胜多,而杨秀聪颖过人,武艺兵法一学就会……。如果杨秀真是“秀爷”的话,只怕郑知府性命难保,非出大事不可。

傍晚,刘捕头带着六名捕快回衙门交差。和前几天一样,搜寻了一天,杨秀的影儿都没有。

不过今天有点特别,刘捕头远远就看到衙门前聚集着二三十名官差衙役,都是上午外出搜捕杨秀,现在回衙门交差的。他们为什么不进衙门,而待在门口。

刘捕头走上前去,分开众人。眼前一幕,令他大惊失色。

但见衙门的门环上挂着一颗人头——郑知府的人头。再看衙门内照壁上,赫然用血写着五个大字——“杀人者杨秀”。

见此情景,刘捕头情不自禁道了一声:“秀爷”。

数十官差衙役在衙门外手持梢棒配刀,神情紧张,却不敢进衙门。衙门里也没有衙役出来,静得出奇,诡异的是衙门里似乎隐隐飘出血腥气。

回来交差的官差越来越多,已经有五六十人了,相互壮胆,共同进了衙门。进了衙门,都惊呆了!

只见十几具官差的尸体躺在血泊之中,另有一具无头尸体是郑知府的。从衙门照壁上题写的血字“杀人者杨秀”可知,这是杨秀干的。

这确实是杨秀干的。

杨秀趁官差衙役出动,全城搜捕自己,衙门人力相对空虚之机,来向郑知府讨血债——炮制假案、草菅人命的血债。

郑知府是官,有护卫衙役保护,而这些护卫衙役瞬间就成了杨秀的刀下鬼。

郑知府是在恐惧、怀疑和惊愕的状态下被杀的。他至死都不信他会死在一个草民的刀下——一个自己所鄙视的草民的刀下。

如同中国古代所有官僚,郑知府有强烈的等级观念,从来就不把庶民百姓当回事,冤死在他手下的庶民不在少数。但在古代,这种现象很普遍,而且官官相护,致使庶民无处申冤,只能忍气呑声。庶民的隐忍,更强化了官僚的暴虐,久而久之,这种现象就成了常态,而且内化为官僚和庶民的信念,相互之间心照不宣,无论欺人还是被欺,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但这不符合儒家思想。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儒家倡导民贵君轻,在儒家看来,即使是国君践踏仁义都可予以诛杀,更何况是国君聘用的奴才。杨秀是儒者,容不得贼仁贼义的一夫。汤伐桀,武王伐纣,侠客诛恶吏,皆顺乎天而应乎人,理所当然。

一周后,杨秀的故乡。

当铺伙计发现仓库内杨秀典当的刀不见了,现场留下五两银子和当票。

——杨秀回来了,而且把家传的刀赎回了。

当铺伙计立即把此事告诉当铺老板。

死囚脱逃,这可非同小可;而且从他秘密赎刀可知,他有可能要去拼命。知情不报也是违律的。一旦告发,免不了接受调查询问,而古代律例是允许对证人刑讯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铺老板想。同时吩咐伙计,杨秀赎刀之事对任何人也不要说,就当没这回事。

全县除了当铺伙计和老板两人外,没人知道杨秀已经回来了。

杨秀拿着家传的刀,这把刀跟了他二十多年,使用时得心应手。如今,他要用这把刀为自己的母亲和妻子复仇,为自己蒙受不白之冤讨个说法。

孝子先为母亲报仇,目的地——金大善人的聚贤庄。

为亲复仇,正大光明,天经地义。

光天化日之下,杨秀叩响了聚贤庄的门,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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