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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不可信(1 / 1)

很多天前,一支大军经过了蕲春社。

在这里驻扎期间,秋毫无犯,而且还会发给村社的孩子一些蔗糖块吃,临走之前一些名为“工兵”的士卒还帮着村社挖了一下排水渠。

村社的人对于这支军队既熟悉又陌生。

陌生是因为从未有过这样一支军队在这里驻扎过。

熟悉是因为这支军队中穿着巫觋服装的女人,曾有一些穿着类似服装的男女来到过这里,送给他们一些食物的种子,还教会了他们一些治病的草药。

这种巫觋服装是墨家的医者、祭司的服装,融合的是淮夷和楚地民间的祭祀服装,很容易辨认。

楚国女巫极多,而且不少女巫就是村社的医生,越落后的地方,女性的地位反而相较而言略高一些,因为这是久远时代的残余。

那支军队离开的时候,村社的人心中颇为不安。

因为这支军队是很好的人,虽然语言不通,只有少数人可以和他们交流,但是态度和善。

也因为他们村社的不少青壮都被征召,参加了战斗,而战斗的对象就是就是不久前经过这里的这支军队。

这支军队很好,是好人;但战斗的对象是自己村社的亲人。如此一来,便颇为不安,既是盼望着胜利能够如那支军队中能够和他们交流的人唱的那些歌谣一样过上好日子;又担心自己的亲人死在了战场上。

村中不知日月,村外正是邾城起义二十余日后,村社的人正在社前祭祀祈福。

社为土地神,各个村社的原始祭祀之地。

这种祈福的事,也不是随意就做的。

后世秦国变法后,秦王生病,有村社的人买了一头牛杀掉为牺牲,为秦王祈福,但那时候秦国已经变法,村社祭祀也要依照基本法,不能随便祭祀。

于是秦王道:他们违背了法律,虽然初衷是爱我的。但我不能因为爱我就不惩罚他们,因为他们可能将来不爱我,所以还得依靠权势和法律这才是长久的,不管他们爱不爱我都会遵守,于是依照法令罚那个村社两套皮甲的钱。

不过楚国这时候距离变法还远,就算是上一任楚王变了变法,那也不过是都城附近的那些地方,根本无法有效管辖到这里。

村社男女老少聚集于此,没有按照时令,而是宰杀了一条狗,在村社长者的带领下祈福。

一祈于村社的年轻人们不要战死;而祈于那支古怪的军队和他们所信任的穿着巫觋服装的那些人说的那个美好的天下可以实现。

祭祀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有人喊道:“他们回来了!”

惊讶无比的叫喊声惊动了村社的所有人,循声看去,只见百余人正朝着这边走来,正是他们村社出征的人。

村社出征之人的旁边,还有七八个扛着火枪的人,他们认得,虽然二十年前不认得,但是这些年来火枪也逐渐成为从军之人需要练习的器械,他们当然不会太过惊讶。

那些扛着火枪的人,明显是之前经过的那支军队的人,他们特殊的军装很明显。

只看到人群中有个人和村社出征的那些人说了些什么,然后众人便散去了。

原本正在进行的祭祀也不再继续,反正那条狗晚上可以吃。

家人回来的人家兴高采烈、家人没有回来的泣不成声,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了。

而没有回来的,还包括封邑的主人和主人身边的从奴,也不知道他们是死了还是怎么样了。

社地空地上,一个女人抚摸着丈夫缠着白布的手臂,问道:“你的手怎么了?王上兴师,是败了还是胜了?”

那个手臂上缠着白布的男人表情有些古怪,好半天才道:“以后……没有王上了。”

村社虽然闭塞,可是人也不是傻子,还是分得清没有王上和换了个王上的区别。

闻听此言,众人也不是太过惊讶,本身王上和他们距离就很远,再说今日换一个明日换一个,远不如封地上的主人长久。

可王上去哪了呢?怎么就没了呢?是死了?还是怎么样了呢?

回来的士卒道:“二十天前,我们随军撤退,退到一处,被围住。那些墨家的士兵骑着马,君子们冲了一番也没有冲开,听说邾城被攻下了,没有地方可退了。”

“晚上的时候,对面就唱起了歌,都是用楚语唱的,都听得懂。”

“有唱的,也有大胜宣讲的,说是退路被断,楚王必败。又说要授田于民每户百亩取缔公田劳役……”

“歌声一起,我们这些人便商量着逃亡。趁着天黑先躲到了树林里,想着第二天就去对面军营。”

“去了墨家军营,有吃有喝,又让我们按照乡里聚集在一起。结果很快就听说,王上投降了。”

“我们便在营中听人宣讲了几日,听了些饭,挑选了一些精壮的人,我们可以回来。”

一场大战在这些当天逃亡的士卒眼中,似乎稀松平常,被围的那天晚上逃亡的人极多,实际上也根本没有大规模的战斗。

众人听了这些,不关心王上去了哪里,而是关心起“授田、取缔公田劳役”之类的话语,惊奇地问道:“可是真的?”

士卒指了指后面跟着的那些墨者道:“真的,他们是这么说的。说是要把君子的封地都分掉。”

村社的老人疑惑地问道:“那些人不是士?分掉了君子的土地,那些人吃什么呢?你不是听错了,是将封地重封于别人吧?”

一直以来都是如此,中原地区提早了几十年实行了亩税制度,但在楚地这种制度只是在江汉的一些变法改革的地方实行。

原本都在用石头青铜之类的劳作,生产工具摆在这里,不可能征收实物土地税,只能选择剥削劳役地租。

这是个简单的成本问题,分封建制制度下,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没有足够的基层官吏,不可能有效地收取实物税。

还不如直接将土地人口分给大小贵族,采取公田劳作制度。

各个民族都有过原始的村社时代,氏族村社的残余就是土地公有制,这种残余配合上分封建制,也很容易形成劳役地租制。

泗上如今已经开始征收货币税而非实物租;中原一些城邑诸侯国也开始征收实物租和布匹税,而更为偏远的地区仍然还在实行劳役租。

劳役租的缺点很多,但却是在楚地边远地区生产力水平之下最合适的。

其最大的缺点就是逃亡问题,公事毕乃敢治私,公田劳作、封主的劳役征调这些,都是无偿的,而且是优于自己的籍田的,这样一来能逃亡当然选择逃亡。

也就是农夫手里没有铁器、没有火枪,纵然有大片的荒地,可是狼虫虎豹太多又需要吃盐,使得逃亡成本太高。

这种情况下,村社众人听到免除公田劳作、重分土地、授予籍田的消息后,立刻就兴奋起来。

易田这是一直以来的传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不是农夫的,农夫只有使用权。

而且因为耕种技术的落后,使得土地必须要适当休耕,村社的传统是每隔几年重新分一次土地的,只不过不包括君子的藉田而已。

分地之事,众人不惊讶,那么剩下的事也就简单多了。

“你听说怎么分了吗?”

村社的人连声询问,那些村社归来的士卒道:“听说了。将藉田和籍田统一测量,分出上田下田,一易田三易田等等。”

“将垦田均分之后,再配上一部分荒田,每户百亩。”

“七年之后,皆可买卖。四年之内,只收垦田之税,十而税一。四年之后,收垦田与荒田之税。”

“男子十七即服役,不分军役劳役,只服三年。服役三年,终生免役,若令有征调,每日发钱。不役者,收田。”

只说到这,村社的人都已经已经不太相信了。

税不高,什一税,而且四年之内只收现有的开垦土地的税,相较于以往的各种劳役,那真是天上地下。

而最让他们不相信的,是十七之后只需要服役三年,不分劳役军役,这简直是不可想象。

服役这种事,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众人早已习惯。可役这种东西,最是吓人。

今日征战,要服役;明日修城,要服役……种种这些,再加上那些为封田主人劳作的劳役,使得村社众人都有些承受不住。

如果真的能够服役三年之后便可免役,那可真是仁义之政了。

这件事真假还不知,但是封地主人的土地就在那,只需要看看分不分那些土地就可以知晓。

什一税取缔了以前的公田劳役,也不再需要承担马匹器械伐木之类的不算在役期之内的劳作,莫说什一税,真要是能够如说的那般去做,就是八一税、五一税这都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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