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宝珠寺休息一晚后,武松带着重新整编的剿匪大军,向青州匪患的最后一站——清风山进发。
为了防止宝珠寺被歹人占据,再次成为贼窝。
下山前,武松指挥众人拆毁了所有的防御设施——也包括部分佛殿。
被师弟喷个狗血淋头的王闻之禅坐一晚,应该是想明白了什么。
不仅没有站出来阻拦众人,还和师弟邓尤合力推倒了方丈室。
嗯,犯天子禁令,以“龙”为名的二龙山贼首邓龙,已经被武松阵斩当场。
这个邓尤和“金眼虎”邓龙绝无半点关系——武巡检的幕僚王闻之可以作证。
武松出马,一仗未打,令青州官军措手无策的山贼匪患就已经平定大半。
对于这样的结果,武巡检在泸南平定夷人动乱就已经适应了。
其人本就悟性极高,又深受徐泽影响,清楚战术要为战略服务。
站在青州官府的角度,打仗的目的是为了平定匪患,还社会以安定,而不是单纯的杀人。
站在同舟社的角度,落草的山贼,绝大部分是被朝廷恶政所逼,
只要没做大恶,都可以,也应该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然,有“绝大部分”,就会有极少数。
比如说,清风山两位头领。
清风山。
“哥哥,这武松去年在泸州随徐泽平乱,一战擒获夷人首领十八人,端是一条了不得的好汉,我们这点人可拦不住他,要不,咱们也降了吧?”
说话之人乃清风山二头领邓飞,其人因运送花石纲受提调官欺压,一怒之下杀了提调官。
路过清风山时,与下山打劫的燕顺斗个旗鼓相当。
燕大头领起了爱才之心,诚心邀请他留在山寨,做了二头领。
“哎——”
大头领“锦毛虎”燕顺长叹一声,道:“我倒是想学那李忠、周通二人,投他武巡检。”
“只是他在之前告示里说的明白,投降后,还是要追查之前所犯过错的。”
“我担心你我杀人、吃人肉这事,会被他揪着不放啊!”
听了这话,邓飞泄了气,靠坐在交椅上,
一双红眼无神地仰望屋顶,跟着叹气。
“哎!”
第一次吃的人肉,是被他杀死的提调官,当时纯粹是为了泄愤。
没想到,吃了这一次,竟然再忘不了那绝美的味道。
之所以铁了心待在清风山,除了邓飞为人义气外,
很大一方面,就是因为大头领燕顺也有同样的爱好。
两位志同道合者在吃人这件事上越行越远,还吃出了花样,
人身上哪里的肉最好吃,怎样吃才不浪费,如何烹饪才能保证食材的极鲜味美。
甚至因为吃多了人肉,导致双眼红赤,他还得了个“火眼狻猊”的外号。
邓飞终是不想坐以待毙,稍稍调整思绪后,重新坐稳。
“哥哥,要不,咱们再寻一个安身处吧?”
“再等等吧。”
燕顺倒不是舍不得清风山这基处业,他只是没找到更合适的安身处。
“耳听为虚,黄信、秦明好大名声,还不是败在我们清风山和二龙山手里!”
“兴许武松这会也败给了邓龙呢,等他拿下了二龙山,咱们再走也不迟!”
“嗯,哥哥言之——”
“报——”
邓飞话未说完,被伏路小喽罗的报信声打断。
“大头领,山下来了一队官兵!”
“怎会这么快!他们有多少人?”
“两百人!”
燕顺乃莱州人氏,别号“锦毛虎”。
原是贩羊马客人出身,因为消折了本钱,流落在青州打劫。
常年做山贼大头领,燕顺自是有几分凶性。
听说武松带的人少,心下猜测,这狗官定是见青州众好汉好欺。
把大半兵力留下看守俘虏,带这么点人就想来剿灭清风山。
“他娘的!老子倒要看看,这武松究竟有没有三头六臂!”
清风山是由多个山头构成的群山,比二龙山更高。
且山中树木稠密,岔道极多。
官兵进剿,最大的困难就是找路。
武松只带来了两百人,就是怕人数太多,吓跑这些贼人。
另外的人,则由几个部下统领,扼守清风山外围的几个路口,以防贼人走脱。
另有一部三百人,由周通带领,在远处潜伏——主要是战后方便抓俘虏。
留下少量山贼守护山寨,燕顺便和邓飞带着近六百人,呼啦啦下了山。
居高临下,视线更好,远远地看到官兵,确实只有两百人的样子。
二人打算故伎重施,当即分了兵。
“巡检,贼人应该是分了兵。”
看着燕顺带人从山上往下冲,已经专心做幕僚的王闻之提醒道。
“嗯!”
武松也看出来了,心里有数。
燕顺率三百人冲到山下,大喝道:“哪里来的官兵,竟——”
“刮躁!”
武松懒得跟这吃人的贼人废话,直接举起手中的刀。
身后结阵的夷丁立即端枪,跟着巡检迈开步子行进。
眼见官兵的步伐越走越快,却始终整齐如一,未等大头领下令,贼人们直接放声喊——转身跑了。
尴尬的是,计划中的衔尾追击并没有出现。
贼兵“溃逃”后,官兵便调整步伐,始终不急不躁,按照固定的节奏前进。
甚至走一阵,队形乱了后,还要停下调整。
眼见即将进入伏击地点,官兵的队形还如此严整,
不打乱他们的节奏和阵型,凭自己手中这帮乌合之众,就算再多一倍的人,也未必能啃得动。
燕顺喝令喽啰们停下,简单整队后,迎着官兵冲了过去。
山贼之间的战斗,之所以会出现“斗将”的情形,
就是因为彼辈全是乌合之众,士气极差。
若是吃穿最好、武艺最出众的头领都不身先士卒带头搏命,就别指望猪狗不如的喽啰们给你真打。
燕顺现在就面临这问题。
要想冲乱官兵的阵型,最起码得实打实的冲一阵。
他其实不想和武松单挑,因为对方的造型实在太威武了,只是远远地看着心里就发寒。
但这狗官就在队列最前面,自己要带头冲锋,就必须和他交手。
选无可选,燕顺咬紧牙关,硬着头皮冲了上去。
铛——
仅一刀!
燕顺就感觉不妙,暗叫“我命休矣!”
邓飞眼见大头领已经跑到伏击点,却又返身,猜到情况不妙。
此时也顾不了太多,赶紧带着喽啰们冲了出来。
“大头领,我来助——”
话未说完,“锦毛虎”燕顺就已经被武松一刀砍作两截——连声喊都未来得及发出。
邓飞已经不及逃跑,明知抵不过,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哼!”
武松刚才跟燕顺多走了几合,就是怕胜得太快,吓跑了贼人,此时见邓飞也跑了过来,自不会再客气。
一计重刀砸飞邓飞的武器,反手用刀背敲晕其人。
“缴械不杀!”
“缴械不杀!”
“缴械不杀!”
贼人们的战斗意志,其实在接阵的一瞬间就奔溃了。
占人数优势的贼人,却极短的交手时间里,死了近百人,还有几十人倒地哀嚎。
都是长枪捅刺的伤口,估计也难救活。
若不是两拨贼人接连冲阵,导致前面的人被后面的人推挤,很难返身,估计早就跑散了。
因此听到“缴械不杀”后,都如蒙大赦,赶紧投降。
武松与随后赶来的周通移交了大部贼人,自己则押着小部,继续上山。
清风山山寨聚义厅。
夷丁们抬来了一个凄惨异常的汉子。
此人耳、舌皆被人割掉,两支手腕齐根切断,左右大腿上各剜去了好大一块肉。
之所以没死,是因为其身上的伤口被人精心包扎过。
喽啰们说,首领要留着他慢慢吃。
武松冷冷地问:“他身上的肉,是被你们吃了的?”
邓飞刚被冷水泼醒,头还有些昏沉,被夷丁连抽两鞭,才彻底清醒。
其人倒也硬气,呸了一声。
“狗官!”
持鞭的夷丁准备再抽,被武松止住。
“为何要吃他的肉?”
邓飞自知难以求活,索性豁出去了。
“这种欺压贫苦百姓的乡间恶霸,为何吃不得?”
“你们这些朝廷走狗,是不吃人肉,但你们害死的人还少吗?”
“这世道就是这样,有吃人的,就有被吃的,被吃的只是没机会吃人罢了,吃人的早晚也会被别人吃。”
“早吃晚吃,总归要吃,哈哈哈!”
戗——
武松一刀结果了那个“乡间恶霸”的痛苦。
“疯子!”
“巡检,让贫——属下度化这恶魔吧?”
跟上山的王闻之请示道。
武松擦干净手中刀,归入鞘中,不置可否,直接走了出去。
“施主,人和畜生不一——”
“呸!”
“噗!”
王闻之扔掉染血的刀,双手合十。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