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二四章拜托我的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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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拜托我的事(三)
细长伶仃的手只是随着血管运行微微耸动了半下。【无弹窗.】左手四指上镶蓝宝石的银戒返出醒目的白光。
虽是暗里璀璨,久视过后也颇耀眼。信纸由于和头脑一般活跃的末梢神经的工作有规律的极轻的摇晃,快失焦的目光从戒指上转动到信纸。依然是笼罩一片,没有焦点。
长吁一声,信纸飘落。清光洒于纸中。
「神策身患无名恶疾,须回天丸方可愈。时发“无痰剧嗽”为症。」
“喂,容成澈,快点把我的胳膊医好。”
“怎么?又相信我了吗?”
“暂时……”
“相信我?”
“饶了你。”
“哈?”手指开始『揉』按。“话说回来,有回天丸的消息了吗?”
“看来,你很关心嘛。”
“哼。”
琥珀『色』的眸子不知散发何种幽光,如暗里璀璨的宝石,如录满旧事的诗稿,眉尖慧黠一跳。
“让你失望了。”
宁『波』府。定海县。
这段故事便是发生在宁『波』府定海县,是否同“绍兴府会稽郡”一样听着耳熟?大年三十的那个夜里,有个极度找『抽』的家伙曾经自认隐秘的钻进过一个后天迟钝脚很臭的少年的蚊帐,连委托带命令的叫这个少年送两封信到永平府昌黎县最大的名叫“最大字画庄”的字画庄里去,最重要的一封送到一个很美很美,说她美还是低说了她的『女』人手里。
名叫兰亭的『女』人。对什么事都毫不关心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岂非最能挑战人的征服『欲』望?
要么征服,要么被征服,岂非连看到这两个字眼都心生快感?可是这个『女』人,所到之处都是征服。她征服别人,别人被她征服。
就像她的丈夫顾香彻所遭遇的一样。
不过能成为她的丈夫,也是她被征服的一次。
是不是唯一的一次?
如果你敢这么问,顾老板一定会举起他的琴砸你的头的。
风韵绝世的兰老板正漠不关心的饮一碗酒。
粗糙的酒碗,粗糙的酒。粗糙的土墙四壁,油亮的硬木桌子,一盏昏黄的油灯,照着兰老板明月一般的脸庞。今夜的明月带着一脸风霜,鬓发微『乱』,却漠不关心的灌着酒。
粗糙的农家土房里坐着一身绫罗的兰老板。兰老板绝不粗糙,但也绝非『精』致,她端着酒碗一饮而尽的英姿唯大气二字可表。
兰老板喝酒就像喝水。却远比喝水更快,也更多。
缩在对面墙根底下席地而坐的十几个健壮青年张着嘴巴望着大气的兰老板同兰老板身后墙上的兰老板大气的影子。也许这些长得不赖气度不差的男人并非是缩在墙根底下的,但是在大气的兰老板面前——尤其是她喝酒的时候——这些男人就只能是缩在墙根底下了。
男人们仰望着对面板凳上的她一碗接一碗并不太快并不太慢并不太吵并不太静的喝着酒,很难不带出崇拜的眼神。也许是角度和灯光的关系。但是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被称一声“老板”,难道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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