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逸就那样在监控电脑旁边看着,他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虽然知道这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多半是来对付洛烟的,但是他的心中还残存着一丝幻想,希望这家伙另有目标。
他透过监控屏幕发现,那家伙将保安室内的两名保安毒昏之后,并未急着行动,而是四处张望了一阵,仿佛是在找小区内的监控摄像头。
就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秦逸看到了他的脸。那是一张异常枯瘦的脸,仿佛没有了半点肉,只剩下皮包骨。他的眼睛很大,眼窝深陷,瞪起来很吓人,好像是个活僵尸一般。
他的下巴处布满毛喳喳的胡茬,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整理过了,也可能是故意打扮成一副憔悴模样,来减少别人对他的注意力。
很快,那白人就将小区内几处安放摄像头的位置找了出来,然后寻着摄像头的死角,缓缓地走动着,看样子有点像欣赏周围的风景,一副左顾右盼的模样。
大概三四分钟之后,秦逸最不愿看到的事发生了。那个白人晃来晃去之后,最终在自己这单元的楼道口前停住脚步,然后伸手去掏他兜里的万能钥匙。
直到此时,秦逸才最终确认,这白人确确实实是来找洛烟的。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了,必须率先采取行动。
秦逸的大脑快速转动了起来,他在想在什么地方干掉杀手最好。要是在楼道中的话,如果不能将对手一招制住,那么很可能产生大量声响,从而将邻居惊醒。这样就会把事情变得很麻烦。
倘若是在杀手开洛烟房门的时候,自己从后边偷袭,一招拿住他的概率就会很高。然后将他拖进自己的房间,快速解决道。
这个方法确实不错,但问题也是有的。因为杀手必然事先将他身上,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藏到别处了。如果自己这样快速将他干掉,那将无法查探他属于哪个组织,这样又会给今后的保护工作带来不便。
第三个方法就是秦逸先行潜入到洛烟房间,等着杀手进来,从而给他来个守株待兔。根据那杀手刚才的手法来看,他通过万能钥匙潜入到洛烟房间之后,必然会再次喷吐嗜睡粉,然后再对丝毫没有反抗能力的洛烟下手。
如果这样的话,只要洛烟呼入了嗜睡粉,那么秦逸在她房间内弄出天大的动静,她都是绝对不会醒来的。即便有邻居听到了些声响,过来敲门,大不了不给他开就是了。
而且这样,秦逸还可以近距离观察到杀手的刺杀手法,这样对于秦逸查探出他属于哪个组织,有非常大的帮助。
虽然这些想法都很复杂,需要缜密的分析,但秦逸只在几秒钟内便思考完毕了。之后他没有迟疑,快速来到书房当中,从皮箱内把自己多年没用的军刺别在了腰上,又随便取了一小截铁丝,放在手中。
之后,他便几步走出了房门,把铁丝弄弯,在锁孔中随便捅了几下,那门就啪的一声,被打开了。
秦逸轻手轻脚地走进了洛烟的房间,然后将门关上。由于早已对洛烟房间内的格局了若指掌,所以虽然屋里乌漆抹黑的一片,但秦逸依然放佛到了自己家一样,很快便钻进了洛烟的卧室当中。
透过窗外投射进来的淡淡月光,秦逸看到洛烟正盖着毯子,在柔软的大床上酣睡着,她睡的很香甜,甚至还微微地打着鼾,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临近。
接着,秦逸没有停留,将卧室内的一个衣柜门打开,躲了进去。这个衣柜上有几个通风用的小孔,正好可以让他观察到外边洛烟的情况。
他静静地等着,六七分钟之后,终于听到“啪”的一声。秦逸知道,洛烟的房门已经被那白人打开了。
之后便是一阵极其细微的脚步声,那声音就仿佛老鼠在地上爬行似的,一般人根本听不到,但还是被耳力异常惊人的秦逸听了去。
很快,那白种男人便来到了洛烟的卧房中。他用手电照了照洛烟的脸,之后不禁露出一抹极其阴险的笑容。
然后,他便再一次拿起那个小圆筒,对着洛烟的脸吹了一阵白烟。洛烟的头很快歪了歪,再没了半点知觉。
“哈哈哈,暴风啊暴风,知道我杀了你女友的妹妹后,你会不会伤心欲绝呢?”那白种男人一脸戏谑地笑了笑,操着一口纯正的英语说道。由于不担心洛烟醒来,他的音调明显高了一些,再不像之前那般谨小慎微了。
衣柜内的秦逸,则早已将锋利无比的军刺拔出,准备随时冲出去给这白人致命一击。不过他现在仍在屏气凝神地瞧着,为了能尽量多的查探出杀手的背景,他决定不到最后关头绝对不现身。
从这杀手刚才第一次说的话中,秦逸得到了以下几个信息。第一,他知道自己曾经的绰号叫“暴风”,显然对自己当佣兵的经历了若指掌。第二,他之所以要对洛烟下手,是奔着自己来的,让自己心痛,这无疑是一次惨绝人寰的报复。第三,他敢孤身一人前来行凶,所以并不知道秦逸就住在隔壁保护洛烟。否则,他要对付的第一目标自然是秦逸,而且即便是国际上顶尖的杀手,也要来至少三个以上才有把握取胜。
那白人杀手笑了一阵之后,伸出他粗糙的大手,在洛烟暴露在外的小腿上摸了摸,露出一脸猥琐的笑容:“多美丽的女孩,就这样杀掉太可惜了,还是让我‘魔狼’先好好享受一番再说吧。”
说着,那白人杀手一只手放在了洛烟的脸颊上,另一只则去脱自己的裤子。
变态!我一会一定让你不得好死!秦逸在心中怒骂着。虽然怒不可遏,但他依旧还是没有动手。
从刚才的话中,秦逸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这白人男子的绰号为“魔狼”。秦逸在自己的记忆中快速检索了起来,看看自己得罪过的犯罪组织或者是财团当中,有没有一个叫做“魔狼”的高手。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那么也就是说,这白种混蛋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虽然从犯罪的手法上来看,他可以算是个经验老道的杀手了,但他现在却见色起意,想付着宝贵的时间成本,冒着任务可能失败的风险,去一解自己的私欲。
这么做的人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非常厉害的高手,正所谓艺高人胆大。第二种便是喜欢意气用事的蠢货。显然在秦逸看来,这个魔狼是第二种。
很快,魔狼把自己的裤子扒了下来,露出一个宽大的四角裤。然而,就在他想要去撕扯洛烟衣服的时候,戴在他头上的微型无线电耳麦却发出“哔”的一声。
“混蛋!”
“好事”被人打断,魔狼咬着牙怒骂了一声。但他知道耳麦那边的人他得罪不起的,所以只得用手按了一下耳麦上的接通按钮。
“鬼狐,我不是早早告诉你了吗,如果没有异常紧急的事,不要在我执行任务的时候和我通话,这样很有可能让我暴露身份,并导致任务失败。”魔狼有些不愿地说道。
“住口!这次任务的指挥者是我而不是你,你给我理顺主次关系。”耳麦中传出的声音虽然很微弱,但还是被秦逸一字不差的听了去。
那是一个女人,操着一口高加索腔调的英语,从声音来判断,这个鬼狐不会超过三十岁。那么就不难理解了,这个魔狼最少四十朝上,被一个可以当自己女儿的女人指挥,自然是有些不爽。
当然,这个女人秦逸也是不认识的,应该是个后起之秀。
秦逸可以很明显的听到,魔狼将那一口烟熏火燎的黄牙咬得吱吱作响。虽然他心中愤恨,却是没有反驳,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了,请问您有什么指示?”沉默了一会,魔狼终于出声道。虽然这话说的很谦卑,但语气却是冰冷的。
耳麦那头的鬼狐似乎很得意,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之后说道:“我想知道,任务现在进展都什么程度了?”
“我已经来到那女孩的家中,并让她中了嗜睡粉,昏死了过去,随时都能下手。”魔狼如实回答道。
“我知道那女孩很漂亮,你没有犯老毛病,想要先老牛吃嫩草一翻吧?”鬼狐声音戏谑道,显然,她对魔狼其人了若指掌。
“没、没有,我正在准备下手。”被一针见血地刺到了痛处,魔狼的脸色又不爽了许多。
“最好没有,要是由于你这色胚‘贪嘴’,事后被人查出了些端倪,并找到组织来,看我不把你大卸八块!”鬼狐异常狠历道。
“这个我懂。”魔狼好像霜打了的茄子,蔫了吧唧地说道。
“嗯,手脚麻利点,得手之后快些撤离,不要让人发现你的踪迹。我们的游艇四十分钟后就会从码头出发,你如果赶不上,就自己想办法回欧洲吧。”鬼狐语调轻挑道。
“什么?四十分钟,事先不是说中午才开船吗?”魔狼大惊失色道。
“临时改了不行吗?”甩了一句冰冷的话之后,鬼狐就停止了通话。
“吗的,该死的高加索女人,这你分明是在整我。等我以后找到机会,非把你毒翻,然后揉虐死在我柔软的大床上。”魔狼双拳握的吱吱作响道。
四十分钟对他来说显然有些捉襟见肘,因为他全速赶向那个码头,也至少需要三十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杀掉这女孩,然后处理好痕迹,再潜行出这小区,鬼狐仅仅给他留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不过一想到鬼狐那妩媚的脸蛋,迷人的身材,还有那冷艳的气质,魔狼的心就不禁嘭嘭嘭地跳动起来,他想把鬼狐弄上床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很快产生了一个想法,一会在返程的游艇上,将那妖娆的小娘们麻翻了,然后好好地尝尝鲜,之后再将她丢到大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