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头的坦率,实出我的意料之外。
原本,我只是信口一问,并不指望他会有任何答复。
他不答复,我连后路都想好了,我就说自己在同他开玩笑,想逗逗他乐呵乐呵。
他这一实诚,我反倒有些无言以对。
“吓着了?”大魔头说着,嘴角忽然咧开一个弧度。
方才没有被吓着,但此刻被吓地差点魂飞魄散。
在记忆当中,大魔头是不会笑的,我甚至一度以为他的三魂七魄当中缺少一魄,而那魄,无疑是喜魄。
此番看到他的笑容,我是惊地三魂七魄全然分离。
隐约当中,听到大魔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也想同你开个玩笑试试看。”
“开个玩笑?”我也学着他咧嘴一笑,“呵呵!呵呵!”
还想着事情怎会如此地顺利,殊不料,竟然给我整这一茬。
不就是个身份嘛,承认就承认,有什么好反复的?
亏我一直夸他性格干脆利落,干脆个屁!
“那你就当开玩笑吧,我问你,你姓什么,这个问题,你总该可以告诉我吧?”
事实上,经历过方才的事情之后,大魔头在我心里落下了阴影,导致我对他不得不另眼相看。
换句话说,我压根就不指望从他嘴里获知到任何有用的消息了。
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他就是秦广王,这个事实,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姓蒋!”
你看吧,非得让我破罐子破摔,我若不黑着脸,若不让他知晓咱也是有脾气有性格的人,他就彻底不把我当一回事了。
人性本贱,大魔头的举动,无疑正印证了这一真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十殿阎罗里的秦广王,好像就是姓蒋。
或许,正是因为大魔头姓蒋,而且他杀人向来不带眨眼,因而才落下秦广王这个美名。
这世间,知晓十殿阎罗和秦广王的人不少,但知晓秦广王姓蒋的,怕是极少。
大魔头许是想到了这茬,这才放心地吐露他的姓氏,殊不料,正是这一姓氏,成了他就是秦广王的有力佐证。
也罢,既然他此刻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那就说明,他或许是有什么苦衷,又或许是对我还有那么一丢丢小小的戒备心理。
人活一世,经常连自己都不相信,更何况是他人呢?
大魔头对我是有戒备心,我又何尝对他不是呢?
在这世间,我唯一没有戒备心,便是我的老妖精,我曾无条件地去信任他,也对他的言语和举动深信不疑。
除了他之外,这个世上的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都时常会提出质疑。
言归正传,还是先论大魔头,在尚未笃定他的真实身份之前,我就对他处处警戒,处处堤防,自从他露出是秦广王的苗头之后,自从我知晓自己和他早就有所瓜葛之后,那就不是堤防,不是警戒,而是心中警钟长鸣,不曾停歇一刻。
说实话,和他在一起的这几日,我是夜夜噩梦,夜夜惊醒。
然而,由于形式所迫,由于他那身绝世超群的武功,我又不得不去抱他的大腿。
再则,大魔头的性格的确对我的口味,和他在一起,总是能省去不少的口舌和唾沫。
十年前,离开公子刑天的时候,曾经以为,自己从此可以彻底和昆仑山之巅脱离关系,和那些过往脱离关系,从今往后,开始新的人生。
殊不料,十年之后,那些旧事,那些旧人,和我的联系,反而比十年之前还要更加密切。
无心插柳也好,冥冥之中注定也罢,诚如荣华昔日所言那般,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着实是我们无法预料,更无法去掌控的。
我在之前就说过,我与秦广王之间,还当真是一场孽缘,那并非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理有据。
当初,因为我,他和公子刑天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
大大小小加起来,他和公子刑天交战的次数,怕是有数十次,哪一次的结果,不是两败俱伤?
他曾伤了公子刑天数次,可公子刑天,也同样伤了他数次。
毫不夸张的说,我害了公子刑天,也害了他。
他的身上,我曾经见过的那块奇特伤疤,我曾经不明所以的那块伤疤,正是拈花一笑留下的成果。
那块伤疤,是他身上最小的一块伤疤,但绝迹是令他最铭心刻骨的一块纪念。
从这种角度来说,我完全可以称之为他的克星和霉神。
然而,也因为他,因为他那一掌,导致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多月。
至此,只要一听到秦广王这个名字,我就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坐立不宁。
公子刑天曾经问过我:“你当真如此怕秦广王?”
我如实答道:“怕,确实怕。”
公子刑天见证过我最软弱最无力的一面,在他面前,我早已没有伪装的必要。
自从那日之后,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纷争不断,打斗不断。
以前并未细想,如今想来,公子刑天当时多半是想要了秦广王的命,好让我从此以后能彻底安心下来。
这么多年,有些东西,我以前一直不大明白,可如今却幡然醒悟。只因我遇上公子刑天的那时候,和他相处的时候,年纪太幼么?
第一次见公子刑天,我还不到十六周岁,准确来说,应该是十五周岁零七个多月。
十五六岁的姑娘,单纯无知,完全对这个世界是陌生的。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情爱又是什么东西,其实她全然懵懂。
换句话说,公子刑天究竟是从何时对我动了心思,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全然没有任何头绪。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还是再论我和大魔头。
离开昆仑山之巅以后,我与秦广王,足足有八年多的时光未见,殊不料,等到再逢时,早已物是人非,而我和他之间的缘分,不止没有终结,反倒才是一个开始,一个全新的开始。
阴差阳错之下,救了大魔头一命,后来又陆续救了他几次,还和他一起结伴而行去找毒王,一直到如今,我和大魔头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印证了一句真理:事实无绝对。
以后会发生什么,无人知晓,但知晓的是,大魔头若是知晓我就是昔日抢了《天魔神功》的那个小贱人,还不知晓会做出何种反应。
所幸的是,我如今的容颜,和当初那一张脸,几乎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不止是容貌,就连性格,也是千渊之别,相信他绝迹不会将这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再则,大魔头倘若已经对我开始怀疑的话,他也绝迹不会像此刻这般对我好颜色。
那就表明,大魔头的身份早已曝光,而我则一直处于安全当中。
敌在明,我在暗,显然对自己有利。
大魔头对我,还有利用价值,这个时候,不宜和他拼个鱼死网破,也不宜贸贸然揭露他的真实身份,既然他还想继续隐瞒,那我何不妨锦上添花、火上泼油,识时务为俊杰呢?
“那我以后就叫你老蒋了,老蒋,走,回乔家大院,帮你解毒去!”
大魔头许是并未料到我会有这个反应,一怔,没有作答。
“看你的年纪,起码要虚长我几岁,怎么,不叫你老蒋,难不成叫你小蒋么?”我问,揣着明白装糊涂。
“那叫老蒋吧!”大魔头答道,转身,朝前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是不由得想一口血喷死自己。
即便他当初戴着面具,可单凭背影,我早该笃定他就是秦广王。
昔日,我对秦广王,有了老鼠对猫的心理之后,还特地对他做出过一番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以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当时他打我那一掌的情景,直至此刻还历历在目、耳熟能详、铭记于心。
当初,我的伤势痊愈之后,被他拍中的部位,一直隐隐作痛,疼了半年之后,才慢慢好转了起来。
阵痛发作的时候,是疼地我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在床上不断打滚翻腾。
昔日,曾一直寻思着,若是秦广王有朝一日落在我的手上,非得让他也尝尝躺在床上两个多月和痛不欲生的滋味。
如今,他就在我的眼前,就在我伸手就能碰触到的地方,可我却迟疑了,却踌躇了。
“老蒋!”快步跟上他的步伐,“此刻,你可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么?两心绵可不是……”
信手搭上大魔头的肩头,殊不料,直接被甩出几丈之外,以至于,让我连话都尚未说完。
这一甩,力道之大,差点断了我的右胳膊,愤愤道:“不喜欢我碰你的身体,你好歹支会一声呐!我可没有你那等武功绝世的本事,你为何不再用点力,那样的话,再也不会有人敢随随便便碰您的玉体了?”
大魔头显然听出了我语中的嘲讽和不平,脸上有了几分不自在,“抱歉,习惯而已,以后再也不会了,你继续!”说着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继续?我可不敢,胳膊断了,就再也没有第二只了。”
其实,大魔头已经够手下留情了,依他的内力,若不是及时收手,只怕我的右胳膊当真没了。
在我的手碰上他肩头的那一刹那,其实他已经知晓是我,但身体的本能已经抢先一步做出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