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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拈花一笑(1 / 1)

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虽好,但毕竟不是我的容身之地,收拾包袱去找荣华,那才是我人生的目标所在。

回汝定侯府的当日,我就向公孙狗贼辞行。

公孙狗贼晓得之后,问我:“你不怕秦广王的人找上你?我刚收到消息,秦广王已经到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出谷的时候,师父极为坚定地告诉我说,荣华就在京城之中。

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停留在京城找荣华,然而,秦广王如今来到了京城,我的处境可谓是进退两难。

也罢,阎王让你三更死,你也活不到五更去。

偌大的京城,于我而言,找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可于公孙狗贼而言,或许易如反掌。

我若向公孙狗贼开口请求帮忙,他定然不会拒绝。

然而,找荣华的事情我不想让任何人插手,尤其是公孙狗贼和朱佑樘这两位。

荣华即便不是皇子,那他也和皇室有脱不了的干系,

为了保险起见,知晓他存在的人,知晓他下落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我在京城就待两日,很快就会回空雾谷。”我胡乱编了个理由,企图搪塞过去。

“你这话说出来骗谁呢,也罢,既然你要走,那我就不再挽留。不过,我得派个人跟在你的身边护你周全。”

公孙狗贼或许并不是派人护我周全,而是派人在我身边监视左右。

即便如此,我也没有理由去拒绝他这份好意。倘若真遇上秦广王的人,兴许他派来的人还有使用价值。

公孙狗贼给我派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唐坤那小人。

看到唐坤的那刻,我无比欣喜地大笑了两声。

唐坤许是被我这份奸笑给吓着,死活也不肯跟着我。

“当日,你毒死了她的马,如今你就跟在她的身边做牛做马补偿。本侯爷这可是为了你好,若不然,依她那睚眦必报的性格,临走之前,绝迹会送你一份大的送别礼。”

公孙狗贼这厮,他怎会如此清楚我的性格,我的确正在脑海中酝酿着该给唐坤什么大礼。

要知道,那若是我自己的马,兴许我会大人不计小人过饶唐坤一条狗命,可那是荣华送给我的马。

和荣华有关的任何东西,那可是都比我的性命还要重要。

唐坤胆战心惊地看了我半晌,牙一咬,答道:“不过你可得让她答应,绝对不能杀我,也不能害我。”

不待公孙狗贼开口,我抢先回道:“放心,我会饶了你这条小命的。留着你这个大活人给我做牛做马,那岂不比让你立刻去见阎王更有趣的多?”

唐坤听闻之后,脸色铁青,隔了短暂片刻,开口说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还是跟着你吧!”

唐坤见风使舵、识时务的能力还是有几分的,虽然心里心不甘情不愿,可面上看起来似乎并无太大的抱怨。

唐坤的轻功高强,毒术也不弱,至于武功,相信也差不到哪里去。

留他在身边,或许真的会派得上用场。

出了汝定侯府,我问唐坤。“公孙玉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替他卖命?你唐坤好歹也是名门之后,就不怕败了唐门的名声吗?”

唐门最擅长的便是用毒,且在毒术界具有泰山北斗的地位。

虽则唐门素来使的都是阴招,可唐门在江湖上一贯独立,从未和其他门派或是官府有过狼狈为奸的行为。

然而,人为财死,依公孙狗贼的势力的财力,重金收买唐坤以及唐门之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我和汝定侯之间的事情,不需要向你这个外人道明。即便败坏,我也是败坏唐门的名声,与你何关?”唐坤瞥了我一眼,答道。

看来我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了,唐门都尚未处罚唐坤那个叛徒,我又何须白白浪费精力在上面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曾想,唐坤竟也是个毒舌。

我所遇上的男人,完完全全可以结成一个毒舌联盟。

唐坤虽然是个毒舌,但话并不算多。

一路走来,他只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始终一言不发,不曾问我要去什么地反,也不曾问我要去干什么。

不婆妈,不好管闲事,有个这样的人跟在身边,倒也不算一件坏事。

从汝定侯府出来的时候,还是黄昏之前,此时,天已全然黑了下来。

找来找去,最终还是在同福客栈住了下来。

我和唐坤自然是各自一间,唐坤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

夜半时分,睡地正熟,猛然被一阵凄楚的喊叫声给惊了醒来。

声音的源头在楼下,而且在客栈之外,距离客栈,应该不超过半里。

打开门时,发觉客栈里其他的客人都纷纷往楼下走。

我也顺势跟在人群之后,刚走了两步,胳膊猛然被人给拉住,抬眼一看,原是唐坤。

“先别急着下去,等看看再做定夺。”唐坤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看来你果真是个胆小鬼!”我也附和着小声说道。

“你胆大你下去,反正秦广王要找的人又不是我。”唐坤说着给了我一记白眼。

听闻此言之后,我乖乖退了回去。

唐坤没有说错,还是先暂且按兵不动为妙。

不能下去,只得站在二楼的楼梯位置观看。

少时,只见店小二阿翔慌慌张张地从外头跑进了客栈,脸上的神色极为恐惧。

“不,不,不好了,死,死,死人了,客栈外头死人了。”

阿翔早已吓地语无伦次,连带着说话都有了几分结巴。

被阿翔这一喊,客栈里的人大惊失色,群熙熙攘攘朝外跑去,一边跑,一边小声议论着。

见此,我对唐坤说道:“这回可以下去了吧?”

唐坤不作答,但跟在了我的身后。

现场果然在同福客栈不到半里的位置,等我和唐坤赶到的时候,死尸早已被人群围地水泄不通。

看热闹是人类的本性和共性,然而,如此以来,现场只怕已然被破坏地七七八八。

拼命挤了半晌,终于从人堆里露出头来。

想我好歹也是一介七尺女子,按说身高还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可每每遇上这样的事情,我的身高是发挥不到一丝半点作用。

若论挤的本领,就连那些年逾古稀的老人,我都甘拜下风、望尘莫及。

仔细朝那尸身之上打量了几眼,从肉眼来看,完全判断不出死因,看来必须得靠近查明。

身子又朝前挤了几步,这时,看见一位男子俯身蹲在了死尸之旁。

星光黯淡,看不清那男子的长相和服饰,但依稀从背影可以判断出,此人年纪在三十上下,而且武功不俗。

他的身上,有着一种高手的气息,这种气息,极为外溢。

“这是什么人啊?”人群之中,有人小声问道。

“他你都不认识啊,他是六扇门的金捕头。”另一人答道。

“金捕头不是应该在六扇门吗,为何会在此呢?”

“金捕头经常来民间走访,难道你竟从未听闻过吗?”

……

六扇门的金捕头,那就应该是金如唤。

金如唤的武功,在江湖排名之中,绝迹能排到十五位之前。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金如唤此人号称当世狄公和包公。

这样的美名,自然不是金如唤本人起的,而是外界送他的美誉。

师父曾经说过,金如唤是鬼谷一门弟子金日磾的后人。

金日磾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后来归顺大汉王朝,成为天国子民。他的子孙后代也因此在

就连师父都对这个金如唤赞不绝口,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有什么本事。

金如唤在死尸身上查探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随即问道:“有人认识死者吗?”

围观之中,有一人大声喊道:“我认识,死者好像是吴记掌柜吴发财。”

吴发财,这名字起的,还真符合生意人的风范。

“吴记?就是那个卖衣裳的吴记吗?”有人小声问道。

“除了那个吴记,还有哪个吴记?”

“吴记的老板向来为人低调,怎会死于非命呢?”

“就是,就是的啊,真是让人费解.“

……

周遭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议论纷纷。

“金捕头,敢问可有什么线索没有?”

问这话的,不是别人,赫然正是我身后不远处的唐坤。

金如唤顺着声音看了过来,瞧见是唐坤之后,答道:“原来是唐兄,好久不见!”

金如唤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讶然,似乎尚未料到唐坤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我三两步走近唐坤,小声对他说道:“问问这位金捕头,看人是怎么死的。”

竭力将声音压地极低极低,可还是被金如唤给听了个见。

“姑娘有话直问无妨,何须劳烦唐兄代劳?死者是被人用暗器所杀,而那暗器,是一片花瓣。”

“花瓣?”人群之中,有人惊呼一声。

“花瓣岂能杀人呢?”

“花瓣怎么就不能杀人?你莫忘了,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他有一门独门绝技,叫拈花一笑。”

“这位仁兄说的很对,死者的确死于拈花一笑。”金如唤此时开口道。

我的脸色早已大变,公子刑天来京城了,他当真来京城了。

秦广王来京城了,公子刑天也来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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