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平头哥等人瞬间怒目望去。
“玛德,都23世纪了,咋还有傻*能说出这么中二的话?!”平头哥吐出一口唾沫道。
憋了四天,好不容易劫个美女,竟然还有傻*来英雄救美?!真特么日了哈士奇了!
虽然平头哥也不知道日了哈士奇是什么意思,但朗朗上口,只是听了一遍就忘不掉了!
23世纪没有哈士奇,就是因为它们太活跃,导致在22世纪的人机大战中全体变异,有了新的名字——【日食狼】。
哈士奇这名字早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不再为人所知。
听到平头哥等人的话,中二少年完全不知羞耻,大步向他们迈去。
而这个在平头哥等人视线中逐渐放大的人影,赫然就是轩逸!
没错,这个十几章没出现…呸,慷慨正义、英俊潇洒的家伙,就是轩逸!
“小子,我劝你眼睛放亮点,这里可是我们平头哥的地盘,识相点就赶紧从我们眼前消失!”
一个小弟跳了出来,指着轩逸脑袋就是一顿骂。
“哦,是吗?平头哥很牛逼吗?他有E级了吗?”轩逸掏了掏耳朵,漫不经心地说道。
“你!”那个小弟脸色涨得通红,但就是无法反驳。
毕竟他们的老大确实没到E级。
“小鼠,别说了。”平头哥将那小弟唤回,双眼犀利地打量着轩逸。
通常像轩逸这样的年轻人,在面对他们这些“前辈”都能这么硬气,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他的家境极好,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二,是他的天赋异禀,能在这个年纪拥有超越他们的实力。
第一点还好对付,直接绑起来,大不了完事后拿着钱上门“真诚”道歉,反正咱也没对他干什么,怕个球。
第二点就比较麻烦。但以他这个年纪,就算天赋再好,也会因为基因上的弊端,顶多不过是F++级,难道他们十几个F级还群殴不过一个吗?
打定主意,平头哥对轩逸再没有了忌惮,直接嚣张开口。
“小子,虽然以前你不认识我,但很快,我就会让你认识我。并且,深刻到骨子里!我会让你一出校门,就会想到我带给你的恐惧!”
“喂,你到底来干嘛的?你难道不知道反派死于话多吗?”轩逸打了个哈欠道。
“废话那么多,我建议,你最好去往前一直走的第三条街。那经常有大妈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骂得热火朝天,特别适合你这种无所事事,整天闲得蛋疼的家伙。”
“噗!”
平头哥怒目向小弟们看去,只看见一个个憋得满脸痛苦的家伙,顿时恼怒大吼道。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给我去把那小子给废了!打断一肢奖一百元!我要让他知道这天有多高,这地有多厚!!”
“是!”
听到打断一肢就能奖一百元,那群混混连笑都顾不得了,一个个眼睛发绿地朝着轩逸扑去。
“诶,你们不能这样,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你们这样会受法律制裁的!”轩逸惊恐大喊道。
“法律?你跟我谈法律?!只要我把你解决了,再把所有痕迹清理掉,不就谁也不知道是我干的了嘛?”平头哥放声大笑,脸上尽是嘲讽。
“你知道,基因能力能让我们做到这点!”
“哦,是这样吗?”轩逸脸上的惊恐突兀间变为了思索,连饿狼般扑向他的混混都没有在意。
“那这样,岂不是说,我把你们杀光了也不会怎么样吧?”一抹诡异的笑容出现在了轩逸脸上。
“什么?”平头哥感觉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一个连E级都不到的家伙,杀光他们十几个F级基因战士?
开什么国际玩笑?
这小子怕不是疯了吧?!
但就在下一刻,平头哥脸上的嘲讽,瞬间化为了震惊,一股难言的恐惧充斥心中。
就连一直冷淡地冷眼旁观的叶寒蝶也有了细微的表情变化。
在轩逸说出那句话后,双手猛然大张,一股股无形的电磁波以光速向四周扩散。
之后,无数废弃的金属材料从街道四处极速飘来。
铿——锵!
各式各样的金属瞬间将轩逸包裹了起来,化为了一个巨大金属球,所有混混扑过去立马被挡住。
纵有基因能力,也难以打开这个金属球。
就在众混混手足无策时,突然一声沉闷的金属碰撞声自金属球内传出。
然后,金属球就和变形金刚一样,变成了一个四米高的机甲!
看也不看那些混混,直接一脚踩了下去,硬生生将四五个混混踩成了肉泥。
“妈呀!”
一声尖叫,剩下的混混夺路而逃。
但逃,又有什么用呢?
机甲猛地朝混混们一甩右臂,整条手臂就从肩部齐根而断,变化为十来根钢刺,刹那间穿透了所有混混的心脏!
看着昔日称兄道弟的人,一个个满眼死寂地倒在自己面前,平头哥却没有时间悲痛。
因为,那个杀了他们的人,此刻就站在自己面前不到三米!
“咕咚!”
各种颜色混合,还少了一支胳膊的机甲尽管造型不太美观,但站在面前,却给平头哥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求求…你,放过……我吧。”平头哥强忍浑身的战栗,咬牙艰难地说出了这句话。
但机甲却缓缓摇头,轩逸漠然的声音从里面传出。
“当你想废了我,甚至杀了我的时候,你的结果,就已经是注定了的。”
机甲抬手,握住了平头哥目眦欲裂的平头。
噗!
宛如西瓜爆炸,红的白的喷得到处都是。
现在的街道,俨然地狱般的场景!
捏爆平头哥的脑袋后,轩逸就从机甲中出来了。
深呼一口气,平息一下自己体内有些紊乱的能子流,轩逸对着始终站在原地的叶寒蝶温柔地说道。
“你没事吧?”
但叶寒蝶一言不发,就朝着轩逸的方向走来。
见此,轩逸眼睛一亮,立马熟练地闭眼,并张开双臂。
因为他那件事的原因,他已经几个月没有和女人解决欲望了,都是靠五指姑娘打发的。
虽然欲望是控制住了,但那种对异性的渴望,却是无论如何都止不住的。
于是轩逸便干起了和混混相反的职业。
嗯……其实你可以这样理解为——
混混来劫女生,然后轩逸在关键时刻,用最炫酷的方式阻止混混,来一招英雄救美。
往往这个时候,被救的女生都会对他心存感激,然后毫不犹豫地给他来一个香抱。有的甚至直接和他互换光脑号,想成为他的女朋友。
这样,不仅能解决对异性的渴望,没准不用多久还能喜提女友,开启真真正正的美妙生活!
但这次发生的情况,可真是出乎了我们轩大英雄的预料。
叶寒蝶径直绕过了轩逸,愈走愈远,在轩逸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消失了。
直到一分钟后,轩逸才感觉到了异常。睁眼一看……
咦,人呢?!
“完了,亏了!花那么大力气,却连名字都没有告诉我。那我拼着能子力竭来救她到底是为了什么?”轩逸收回双手,不甘嘀咕道。
“算了,还是早点回家吧,那个寒蝶风中舞也不错。培养培养,没准还能再进一步!”
轩逸美滋滋地想着,却不知刚刚和他擦肩而过的美女就是寒蝶风中舞。
可能是因为叶寒蝶浪网上的照片是五年前上传的,所以即便轩逸每天都要对叶寒蝶的照片肝上一遍,轩逸也还是认不出叶寒蝶,顶多就感觉有点熟悉,但却不知道哪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