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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三章:自由芬芳(1 / 1)

十月二日,在所有人都沉浸国庆节带来的长假时。在上海最大的图书市场正在紧锣密鼓的为一本书的上市而大肆宣传,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好人不仁:商业大厦的最后高歌》,书名很有针对性。内容更是劲爆无敌,以福地花园地块为契机,写尽十年里上海政坛的变化与我在上海地位的兴衰荣辱。在‘不仁’这本书中,我是这个商业帝国的掌舵人,更是许多关系的中间人。我就好像是水管工一样,联通所有纽带间的关系。而我自己,也从中获利。枪械,谋杀,阴谋,政治以及金钱。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内容,也是我个人真实经历的写实。

而这本书的作者叫做我有两个大馒头,没有人知道这个我有两个大馒头是谁。但‘不仁’这本书,却在十月二日的早晨出现在图书市场最醒目的位置。并且荣获当天上海图书交易市场最高成交量图书,且有图书专家目测。该书的成交量可能会达到百万本,作者甚至都有可能凭此书步入畅销书作家,甚至有可能出现在今年的作家收入榜单上。

不仅如此,几乎也就在十月二日的早晨。全国的大小图书市场都出现这本‘不仁’,且都放在最醒目的位置上。观其作者文风,更是老辣无比。文中并未点明书中的不仁是谁,但却依稀点出夏天地产,老狐狸,澳洲铁矿这些词汇。只要是圈子里的人,都会明白这些人是谁。文章末尾,更配上一幅不仁关系图,在图的正中央,正是不仁,而在图的周围,分别是一些人在文章里的代号。

我的代号是不仁,夏婉玉的代号是夏,王颖丽的代号是丽姐,唯一奇怪的是,孙晓青是文中唯一不用代号的人物,她在文中就叫孙晓青。

……

几乎在同一刻,在厦门的王颖丽与在重庆的马晓丹,都在门口的小卖部看到这本书的简介:海上市商业大厦兴衰荣辱难成帝国,政坛变幻莫测天意难为,成仁不仁间的轮回,唱尽最后的高歌。

这是写在封面上的一段简介,很霸气,但却很笼统。但相较这段简介,封面上的画却是让马晓丹与王颖丽同一刻放缓脚步的诱因。‘不仁’的封面上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背影与侧脸。光影相交之下,男人周身漂浮着氤氲烟雾,一瞥间的眉头紧皱在一起。冷峻,如同刀削。王颖丽慢慢站在书本前面,然后伸出手去拿书。马晓丹怔神许久,才伸出手。

翻开扉页!

她们都明白,最后的高歌。

要来了!

……

这个我有两个大馒头是谁?

这是我收到王颖丽电话后的她问的第一句话,在电话这边的我嘴角带着轻笑道:“我也不清楚。”

“你……”王颖丽想帮我分析些什么。

我却说:“丽姐放心,我自有底线。”

王颖丽犹豫半天,突然笑道:“明白了。”

“王后在你那里怎么样。”我问她。

“蛮不错的,昨天夜里到的,现在正在我对面吃早饭看那本书。今天带她去鼓浪屿玩玩,晚上不回来了。明后两天,去一下厦门大学,带她在厦门四处看看。”王颖丽说道。

我点点头,又跟王颖丽聊一会儿,放下电话。

看着放在眼前的书籍,长吐出一口浊气。

……

果不其然,‘不仁’的出现让我的电话差点爆掉。最后我让刘计洋发布声明‘不仁’只是一本,与我无关。

是的!在出版局的归类中,‘不仁’被归到畅销的类别中。而‘不仁’的上架专栏,也是畅销,而非纪实。尽管如此,但所有人都不是睁眼瞎子,不仁的出现让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上海商界洗牌的一次前奏。而我,仍然是洗牌中的领头羊。要最先被干掉的家伙,蠢才。

十月二日上午,在处理六十分钟电话之后。我果断关机,然后抱着买来的‘不仁’,细细品读。书的前言很有意思,叫山里的绵羊,城里的恶狼。最后一章叫城里的绵羊,山里的恶狼。前后形成反差,十分有意思。书的最后一句是:尽情高歌,却已是最后。

这一句话别有他意,就在几天之前。我戏弄何绍与向北风,成功带着顾然出国,让向北风赔偿上千万的钱财。一路狂歌,回到上海后更是气焰冲天,在机场那样的情况下,都能全身而退。而现在,在这本书中,这一切都成为我最后的高歌,最后的狂欢。尽管它并未说,但它的意思却是,我已经到达最后。

我……离死……不远了!

……

点上一支烟,看着书页的封面。我能确认,这个封面的确是我的照片。但我不能确认这照片是怎么来的,我甚至都不知道这张照片是什么单反照下来的。从照片上来看,采光极好,十分具有艺术韵味。但从照片的方向来看,留下这张照片的人,离我很近。

因为照片的方向就在我的身后。

记忆中,好像我身边的人都不玩单反。

除夏婉玉偶尔会玩玩外,其他人根本都不会。但是,夏婉玉并没有给我留下这样的照片。而且这样的照片一看就是高手所做,夏婉玉刚刚步入入门级,怎么可能留下这么精妙的照片。我百思不得其解,看着书籍的封面,默默怔神。

……

十月三号。

‘不仁’这本书正式蔓延开来,差不多所有上海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全部都有一本。跟我公司有业务的公司都在联系刘计洋,希望能与我公司断绝关系。对此,我让刘计洋跟这些公司全部断绝关系,根本不用为这些人的离开而心疼。刘计洋表示有些无奈,但也只能照做。

图书的蔓延是十分恐怖的,这种病毒式的繁衍方式,让这本书一再登上畅销榜。而这本书的作者,却不露其面。出版公司也是一家很小的出版公司,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的公司里所有人都人心惶惶,刘计洋每天都熬夜到凌晨两点。其他人大多都在通宵奋战,为公司的环节不出差错而忙的鞠躬尽瘁。我夜里两点站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身上穿着西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默默整理袖口,瞩目镜子里的自己。

二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会议室里。

站在办公桌的一头,看着在坐的公司高层,慢慢合上眼睛。

等我再睁开眼后,我的目光如狼似虎。就如同书中所写的那样,山里的恶狼。

我对大家说:“辛苦了!”

在坐的人中,有刘计洋等人,也有老三与大着肚子的小楠,更有从南京赶回来的兰仁义以及用网络旁听会议远在国外的兰慧心,以及空姐吴欣瑜。每一个成功者,都有自己的团队。而现在,我的团队就是这些人。就如同夏婉玉的那五个部下一样,在我的眼里,他们骁勇如狼,好斗如虎。

团队,在这一刻很重要。

……

如果我到晚年,让我写回忆录。

我的回忆录中有关公司的一切,必然会与我的团队有关,而不是我自己。公司是一个整体,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几个人的,而是一个团队的。一个好的团队,不管放到什么样的公司里,都能够让人叹为观止。我很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团队。我的团队里,有军师刘计洋,有匹夫老三,有交际花吴欣瑜,有实力派兰慧心,有滑头兰仁义,更有足智多谋早已忘记自己活着的姜孟。

这就是我的团队。

其实我想叫他们梦之队,尽管很俗,但我很想这么叫。

对了!

我忘记说了,这个团队里,有一个我。

武力不如老三,智谋理智不如刘计洋,交际能力不如吴欣瑜,实力学识不如兰慧心,两面三刀不如兰仁义,而且我胆小怕死,不如小孟。可是,在这个梦之队里。我是他们的老大,他们所有人见到我,都要喊一句老大。

这就是我,《好人不仁:商业大厦的最后高歌》中的‘不仁’,被作者用生在乱世,有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力形容的那个‘不仁’,而我的确不是一个好人!

站在所有人的面前,望着他们的目光。

我目光猩红道:“嗜血,如狼,却不食羊!暴风雨已经到来,让它来的更猛烈些,更狂暴些吧!或许这是我们最后的高歌,但我要让这只歌,惊涛骇浪,淹没这个海上东方。”

所有人都看向我,目光中带着被我点燃后的斗志。

这一刻,我们仿佛融为一体。

……

天亮的很慢,当天空中出现雾蒙蒙的白色后,就证明黎明已经到来。随着黎明的到来,天空慢慢变成白昼。在白昼之后,太阳就会爬上海面或者大厦,照映着这个世界。太阳光很温和,不刺眼。站在最繁华的大厦上看着太阳升起,耳旁回响着经典的《donbythesalleygarden》,享受着彻夜未眠后的片刻回味。那滋味,像极躺在女人怀抱里的温暖。藤田惠美的歌声飘荡在耳边,就像漫步在莎莉花园中一样,自由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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