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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征途(六)(1 / 1)

清风吹过竹林,将悠悠飘荡在天空的薄云带往远方。

蝉鸣在空气中圈圈漾开,吵闹中更加显出山中的寂静清幽来了。

薄衫的少年女子躺在庭院中的竹榻上,一柄蒲扇歪歪扭扭的盖在她脸上。浅金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丝丝缕缕的洒下,像是给她穿了件洒金的外裳。发髻是散开的,水滑的黑发铺在竹榻上,被阳光一照更是显出了丝绸般的质地。

她的一只胳膊微微垂下竹榻,衣袖的一角被她压在竹榻上,垂下的胳膊便露出了大半——修长而不瘦弱,流畅的线条中似乎蕴含着某种力量,肌理完美又不会显得太过壮实。

忽然,院外传来一道声音,打破了此刻的安静:“商少羽求见殿下!”

大约半息,那只锻炼良好的胳膊便微微晃了晃,抬起来将蒲扇拿开,露出一张清隽英挺的面庞来。

纪启顺撑着身子坐起身来,从榻旁的小方几上拿过木簪迅速的绾了一个小髻。然后便一边懒洋洋的伸着懒腰,一边道:“进来。”

商少羽比起才来时黑了不少,但却更显英俊沉稳。他稍微一拱手,随即开口道:“殿下,今日一切事物正常,所有人都已经完成任务,不知殿下可还有特别吩咐?”

纪启顺摇着蒲扇半晌未说话,终于开口后说的却是驴头不对马嘴的话儿:“你觉得怎么样?”什么叫怎么样,什么怎么样?

但是商少羽似乎早知道她会这样问,笑容里多多少少带了一点了然:“殿下心里怎么想,属下就是怎么想的。”

“和小永混久了,你倒也油滑起来了。”纪启顺啧声感叹道。一百来个她一直带在身边的军官里头,最看重的有四个人——商少羽、温玉珂、朱永年、许时斌。

其中商少羽太过正直刚硬且责任感多到没地花,然而刚者易折。他这种人看着不起眼,但是综合能力非常出众,尤其善于与他人交流。纪启顺一直觉得他这样的人适合做引领之人,无大能、但是有他在是定然不会走错了道的。所以在军书中,她也常向魏帝引荐商少羽。

朱永年聪明而又理智,但却容易想太多,慧极必伤说的就是他。把他留下来辅佐商少羽是妥妥的了,同时商少羽责任心井喷的时候也能多多疏导他。

温玉珂可以算是精英一类的了,对人对己都有一股狠劲。这种人不太精明,做什么事儿都喜欢一条道走到黑,手段粗鲁又直接。破坏力极大,不过往往伤敌一千自伤八百。

这时候就要靠许时斌来压住他了,正如纪启顺之前所说的他是个“老实人”,再老实不过的人。老实人说出来的话都是老实话,往往特别有道理,而且是最稳妥的。这种人脑子看起来笨笨的,没有朱永年那么尖锐的聪慧,但是可谓是大智若愚的典范。

不过许时斌真的是太老实,他从来不想当什么统领三军的将军。而且他又是个太过知道分寸的人,他知道温玉珂最敬重商少羽、商少羽最欣赏羡慕朱永年、朱永年最讨厌他,他对每个人的态度都不温不火的,叫人对他恼不起来、也热乎不起来。

纪启顺叹了口气,收回神思对商少羽道:“明天一早叫大家卯时在正堂里等着,我有点事情要交代下去。”

商少羽一拱手,走了。

纪启顺“啪”的把自己摊在竹榻上,其实许时斌和她挺像的,都是知分寸识进退的人,甚至有时候许时斌比她做的还要好。若不是许时斌不愿做将领受累,她又怎会这样折磨商少羽呢?不过是为了让商少羽快点进入上位者的状态罢了。

她眯着眼睛模模糊糊的看蔚蓝的天空,悠悠的叹了口气。

前一阵,她委实是做的太过了些,实在不合她的处世之道啊。

不过又能怎么办呢?毕竟她不能长待在这里,还要快些抽身啊。

她将蒲扇往脸上一盖,终于感到了一点欣慰,幸亏这群家伙还是可造之材。不然她可不会管他们的死活,若是敢耽误时间,就一律赶上战场去,到时候看他们还敢不敢不适应。

一边这样想着,她一边忍不住苦笑了起来,看来俗务沾不得啊,容易脱不开手啊。然后她就再也没有过动作,不知是睡着了又或者是在想什么。直到日薄西山,她才慢吞吞爬起来回了屋。

次日,卯时。

百多位军官都准时到了正堂,纪启顺坐在上首的圈椅上看下去,下头的每个面孔都是她认得的。她亲自带着他们出东都,一路奔波来到蜀地,折磨他们这群贵公子学着撘灶台、洗衣服、做饭。一句话不对、一件事做错,便是狠狠地责罚。

他们不是没想过反抗,但胆敢揭竿而起的人无一不是被纪启顺揍得还不了手。他们都是有血性的男人,最尊敬强者。他们永远不服、永远无畏,过个没几天就要跃跃欲试的和纪启顺比上一回,虽然从未有人赢过,但却越挫越勇。

纪启顺已经不愿称他们为纨绔了,他们是最棒的战士,最坚毅的军人。

她没有啰嗦什么,直接开门见山的道:“金兵将会在今天中午抵达。”

话音落下,始终没有人开口说话,但是所有人的眼眸中都是浓烈的兴奋和期待。

他们自从将那一小队金兵斩杀殆尽后,纪启顺就带着他们和粮草队、步兵、骑兵一起驻扎进了齐云山。开头的日子里都是艰难无比的训练,他们这些军官都是纪启顺亲自盯着训练的。

他们得到纪启顺的认可后,便各自开始了带兵生涯。每个人都按照纪启顺一般的严格态度去要求自己手下的兵,乃至现在纪启顺拥有了一支可以称为是狼虎之师的精兵强旅。

现在的他们虽然还犹带青涩,却也已经不需要别人处处操心了。

所以纪启顺只是不轻不重的留给他们一句话:“好好准备,半刻钟后带着你们的兵在校场集合。”

记得小时候在弘文馆上课的时候,垂垂老矣的太傅讲过这么一个故事:古时候有一个将军,在即将上战场的前夕收到了一坛酒。将军不愿独自饮用,便将酒倒入河中,和士兵们一起饮用河水。区区一坛酒倒入河中又会有什么滋味呢?但是这份情谊却叫人愿意为他肝脑涂地。

修长有力的手指从衣襟上划过,抚平细微的褶皱。

纪启顺凝眉看着镜中的自己,突然觉得自己果然不像是个将军。

至少如果她收到一坛酒,定是不会倒进河里的;若是桂花酒,就更加不会了。

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有点好笑的提起承影剑出了屋子,往校场去了。

当纪启顺牵着胡萝卜进入校场的时候,所有的士兵、军官都已经到齐了。她动作利落的翻身上马,扫视着麾下的士兵们,与此同时她的士兵们也在看她。这些士兵到达齐云山后的事项,都是商少羽等四人安排的,所以大多都没见到过纪启顺。这会儿终于能见到军中主帅,好奇也是难免的事情。

纪启顺把缰绳在手上绕了好几圈,扬声道:“我并没有什么激励你们的话讲,只有一句话送给你们——战场上从来容不得心慈手软,敌不死你死。你若想死,就给我在这里痛快的死,别到战场上丢我的人。”

说这话的时候纪启顺敛去了面上的表情,没了以往常挂嘴边的微笑,沉肃的面庞上那些冷硬的棱角顿时显露了出来,连黑亮的眼瞳似乎都散发出泠泠的光彩,像是有一柄森冷的锐剑藏于其中。

下头的士兵们被她的气势所慑,都不自觉挺直了脊背,表情也都郑重了起来。

纪启顺和商少羽等四人骑马走在最前,后面的队伍排成八列,形成一个浩浩荡荡的整齐方阵——中间第四列是步兵、靠两边的四列则是骑兵。

因为队伍太过庞大且蜀道崎岖,他们花了两个时辰的时间才带领人马绕到齐云山背。不过他们虽然走的慢了些,但是幸而出发得够早,到达山背的时候恰好午时。休整了约摸一炷香少一些的时间,早先派出的斥候小队便踏着黄沙匆匆而至。

“见过殿下!”满面尘埃的斥候几乎是滚下马的。

纪启顺一把将他拉起来,道:“说!”

对方也顾不得坚持礼数,急急道:“敌军已到达两里处!请殿下小心!”

纪启顺轻轻皱眉,两里的话至多一刻钟便要到了,这还是慢的。要是敌方一路快马加鞭,恐怕一盏茶都要不了。一边这样想着,她一边转身挥袖扬声下令道:“摆阵!”

众士兵闻令,都是早早站好了位置,形成一个骑兵在左右两翼、步兵在后方的凹字阵。纪启顺和商少羽等四人则是都上了马,立在阵中翘首以盼。

未久,一大片黄云从远处的天地交接之处翻滚而来,带着满溢的勇猛气势。伴随着雷鸣般的马蹄声、脚步声,黄云越发的近了,近到可以看见其中密密麻麻的人头马匹,近到可以看见领头主帅发冠上、随风摇摆的红缨。

最后金军停在了离魏军三十丈远的地方,两军就这样对峙了起来。

直到纪启顺双腿一夹马肚,驱使胡萝卜慢步向前走了几步,这样的对峙才被打破。

商少羽觉得简直胡闹,正要跟上前,却见朱永年一横胳膊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他皱起眉轻声道:“小永,殿下这样太危险了。”

“你该知道的,殿下不是没分寸的人。”朱永年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口气中却含着一股胸有成竹的味道。

商少羽看他一眼,眉头稍微松了些:“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朱永年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知道什么?”

商少羽的眉头又皱起来了:“你……”

许时斌赶紧上前打圆场:“少羽别太紧张了,就算不相信殿下也该相信小永吧?”

朱永年被他的称呼吓起一身鸡皮疙瘩,一边揉着脸一边嫌弃的道:“别这样叫我,恶心死了!”

许时斌憨厚的笑了笑,道:“殿下说的,我们几人好比兄弟,虽无血缘……”

一直绷着脸的温玉珂也忍不住加入聊天:“大斌你真是越来越啰嗦了,能不叨叨了么?我一听你叨叨就觉得饿。”

这厢他们几个人聊得开心,那厢纪启顺无声的叹了口气,这群人这时候聊天算是关键时候掉链子不?

走到十五丈左右的地方,她扯住马缰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即能让对方将领听清楚话,又能保证自己安全的位置,也是一个能够让双方将领看清楚彼此容貌的距离。

仲夏的阳光从天空高高落下,阳光泛着炙热打在金军主帅的面庞上,描摹出青年将军俊美明秀的五官,也勾起了纪启顺脑海中的某些闪烁着月光与阴影的回忆。

虽然柔润清亮的月光与炙热耀目的阳光稍微有些区别,但是她能够确定对方就是两年前曾经出现在齐云镇的叶锦。

纪启顺还曾经利用过叶锦的受伤,趁机进入两年前被金军占领的齐云山呢,就是不知道叶锦还记不记得她?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他?她这样想着。

说干就干——“叶将军,许久不见,向来可好?”

她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被阳光一照闪现出森亮的光,阴险极了。

唇红齿白的青年沉了脸,扬声回答:“我与阁下从未见过,何来的好久不见?”

后头的温玉珂抹了把汗,压着声音道:“这算不算是套近乎?”

纪启顺莞尔一笑,提示道:“将军贵人事多,自然是容易忘记的。不过想必将军还记得两年前夏夜齐云镇前的切磋吧?若是当日没有将军相助,我可没那么容易潜入齐云山打探贵军军情呢。”

叶锦脸色猛地煞白,一双眼睛慢慢泛起猩红之气来,再次开口时竟然连声音都变得沉闷沙哑了:“你就是那时候的货郎?”见纪启顺点头,他又接着问道:“你说的打探军情是怎么回事?”

纪启顺脸色保持着标志性的微笑,不温不火的回答:“我知道你是金朝的第六王子阿伯罕,也知道你们攻打燕国的目的,也知道你等与申国早有牵连。我知道的很多,这些都要感谢你给我两年前偷入金营的机会。”

叶锦眯了眯猩红的眼睛,声音似乎闷在胸腔里:“你又想激我?你们汉人有这么一句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二人两年未见了,你还用老法子,实在是太过蠢笨,此役你已经败了。”

“你若是认为我想要激你,未免太过小瞧我了。”

纪启顺笑眯眯的反驳,然后语气一变,扬声道:“金兵阵中的诸位想必不少都是汉人吧?我在开战前可以给你等一个机会,只要你们愿意放下武器来我阵中,那之前的一切既往不咎。但是若是执意呆在金兵阵中,只要此役开始,你们在我的眼中便不再是汉人,甚至连人都不是。”

只是一具该死而未死的尸体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预览的时候,发现小纪骑着胡萝卜什么的好逗啊233我能说我快笑裂了吗!【明明是这么正经的情节啊!

话说最近123言情好抽,我手机只要开流量就进不了站……所以我稍微有点担忧习惯用手机看文的妹子们。

嘿,用移动的朋友!请举起你们的荧光棒,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好吗!【没错,我已经放弃治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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