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天赋
四九给江栩打电话时,她刚好画好一幅油彩。
三个老人对艺术各有各的独特见解,而且其中一个是收藏古代文艺品,还开了修复文艺品班,所以他所教授的便是在瓶瓶罐罐的艺术品上作画,另一个则是年轻时做设计,后来有了电脑,也学了些电脑绘图,当然结构就没有手绘的严谨,快捷了许多,所传授的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还有一个就是真正的毛笔大师,只是他所喜好的是黑与白,极端的两种颜色,一张白色的宣纸对他而言都是浓重的色彩。
是以,江栩为了不得罪任何一方,将三个老人所传授的东西用自己的理解绘在了一张图上,有黑白,有油彩,有硬朗的线条,有舒缓的笔画。
是一条林荫小道,一直斜着像是伸展到了天空,原野的绿色混进了深蓝色的海,一路蜿蜒而上,像是天空落了架梯子,而不是梯子伸向了天空。
三个老人对着这幅画做点评,江栩则是拿了手机走到了外面。
“二小姐,你好像误会别人了。”
江栩有些没明白,“什么?”
“江少爷不是被杭呈礼打了,其实……算起来是被他救了。”
“被谁?被杭呈礼救了?!”
江栩觉得这件事听起来就好比奥巴马突然说自己不想当总统一样简直荒缪至极,她诧异地想找什么措辞来表示怀疑,蓦地想起杭呈礼被揍的时候似乎咆哮过什么,她当时气火攻心,没有听进去。
现在想了想,他当时似乎喊的是——“我到底做错什么了?!我救人为什么还要被你打?!”
大哥居然被他这种人给救了?!
江栩心里十万个不信,可事实如此,她不得不信。
她慢慢地捋着脑子里的想法,“你先让保镖暗中保护我哥,还有杭呈礼那边,暂时别管,他如果想对我哥做什么,一定会自动找上门的。”
“是。”
“我哥住院,江柔和王雪华一定会有动作,你盯紧了,别被她们发现。”
“是!”
江栩挂电话之前,冲四九道,“过完这阵子,我给你涨工资。”
四九,“……”
江栩回到房间时,三个老人还在争论,那幅画被挂在房中央,窗外的夕阳透过窗帘缝隙洒了进来,带了抹日落余晖的红光,斜斜从画中央的那条蜿蜒小路上劈出一道光芒。
三个老人回头似被这道光刺了眼睛,一时半会都没能发出声音,直到门外有人敲了三声,助理马超伸头进来,“到时间了。”
三个老人这才忽然回神似地说,“这幅画是有意境的,不管怎么争它都是属于油画派的,时间到了,我们走吧,不然被那个老东西发现了。”
“好好好。”
“小丫头,明天见。”三个老人被马超领着走到了升降梯内,冲江栩挥手。
“爷爷再见。”江栩挥舞着手臂。
升降梯下去之前,江栩听见一道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冲进她的耳蜗,“她比……有天赋。”
马超把三位老人送走后,又送了套衣服来,“江小姐,今晚要去公孙家做客,您换套衣服。”
“公孙家?”江栩困惑地问,她上一世没接触过公孙家。
马超言简意赅,“就是长歌小姐家。”
“哦。”
担心江小姐多想,马超又解释了句,“但我们不是去见长歌,是见长安少爷。”
江栩点点头,并没有多问。
对她来说,长歌长安都是个名字,于她而言,是外人。
她刚换好衣服,一转身就见身后站着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她竟然没听见,江栩故作镇定道,“枭爷,偷看是不道德的。”
燕廷枭似是低笑一声,走了几步揉了揉她的发顶,“小丫头。”
江栩以往被大哥揉脑袋,被江父揉脑袋,都觉得那是亲密是疼爱,可是被枭爷揉脑袋,心底是另一种感受。
她还来不及细品,燕廷枭已经握住她的手,“走吧。”
公孙家搁古代就是王孙贵胄,发展到今天依然是个大家族,家族体系庞大,但六七十年代,几乎都漂洋过海去了国外发展,只留了些老古董守着封建准则,在现世继续漂泊。
这一漂就漂了这么多年,家族算是在世界各地落了脚,而他们这一支便在杨市驻扎了,公孙家子嗣一直单薄,旁支家几乎都是独子独女,嫌少出现二胎存活到二八年纪的,到了长歌这代,偏巧生了个龙凤胎,这可把公孙家的老太爷们高兴坏了,觉得是祖上积了德,以后要走好运了。
可他们高兴太早了。
龙凤胎刚出生的时候,众人还没看出什么来,到了孩子三四岁玩耍的年纪,时常只看到长歌一个人在外玩耍,众人再去寻另一个,就见他蹲在一个角落,只盯着一排搬家的蚂蚁瞧个不停,一开始家人只当他好奇心重,没管他,后来发现,这孩子一蹲就能蹲半天不带动的,这才发现不对劲。
抱到医院,医生一查才发现很多问题,孩子不正眼看人,似乎听不见声音,根本不冲医生做任何反应,于是一通检查下来,被定了个自闭症的病因。
老太爷们大概知道这一支子嗣没救了,(毕竟那时候重男轻女的概念还在)一番短嘘长叹之后,死的死,走的走,而俩孩子相安无事地长大,医生说得没错,长安确实自闭。
再大一点,他遭受排挤,同学不跟他玩,就连长歌都不跟他玩,他只能一个人仰望天空,看天上流动的云,没人知道他脑子里想什么,因为他封闭自己,不和任何人交谈。
直到有一天,他把自己关进了阁楼里。
车子开到公孙家门口时,江栩注意到顶层有个阁楼,边上挂着日式的黑,红,青蓝三种颜色的鲤鱼旗,十一月的晚凉秋风萧瑟而过,三只鲤鱼旗像是壮硕的大鲤鱼,张着大嘴在夜色中翻腾。
公孙家的建筑十分讲究,请了风水大师选了地址,最后挑了个坐北朝南的市中心,如此就把公孙家落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