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宽大的落地玻璃,我已经看到有好几个人整齐的站立在亚克斯指挥官的办公室里,其中有一个人我在GA小队见过,GA全称是guardianangel,即守护天使。“特战队的精英都来了,找我们特遣队做什么?”我满腹疑问。但还是敲了敲门,在亚克斯指挥官对我点了点头之后就推开虚掩着的门走了进去。
“指挥官,有什么任务要我们pc64完成吗?”我径直问道。指挥官却闭口不谈,反而热情的的对我说:“林少尉,向你介绍一下,这几位是从‘天堂’调来我们这里的,以后就在我们机步团的特种作战小队任职了。”说罢,指挥官指着其中一人说:“这位叫诺尔,诺尔·E·林特·史密斯。在‘天堂’之前还在‘蓝光’突击队任过职,一直担任狙击手,经过研究,我们决定将诺尔·E·林特·史密斯分到你们pc64去。照例,我们要征求你们队的意见。”我不假思索,立即答道:“pc64小队一定遵从上级指令。”指挥官微笑着点了点头:“好了,少尉,带诺尔去你们小队熟悉一下环境吧。”“没问题。”在敬了一个军礼后,我立即带着诺尔走了出去。
一路上,我们两个人相顾无言,气氛也略显尴尬。我率先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问了一个很无聊的问题:“E,你最喜欢用什么枪。”没想到他给了我一个很沉重的回答“AS50、巴雷特M82和M1系列重狙。”AS50,是专门研制给“海豹”部队的反器材武器,全枪在不装其它挂件的时候,仍重达14.1千克。而巴雷特M82和M1系列每把也在12.5千克以上。
来到宿舍,我的第一件事不是把诺尔介绍给大家认识,而是把那群正在玩植物大战僵尸的家伙从我的床上扔下来。
好一会之后,这群家伙才慢悠悠地从地上爬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昨晚在丧尸溃退后还在修复外墙呢。又一会后,一向靠谱的约翰从外面走了进来,并且第一时间问了一个很靠谱的问题:“头儿,这位是?”我暗自庆幸终于有人注意到诺尔了,刚想开口介绍一下诺尔,没想到诺尔抢先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诺尔,诺尔·E·林特·史密斯。”约翰也回复道:“你好,我叫约翰,约翰·乔治森。”这时大家在靠谱的约翰的带动下终于发现宿舍里有位叫诺尔·E·林特·史密斯的人,然后便是一次持久的自我介绍。
在大家忙着自我介绍的时候,约翰走到我身旁对我说:“头儿,山迪中校有个任务要交给我们,10月18日早上9点出发,目标是去营救4个人,3名成年人和1名小女孩。也就是沃森少将的女儿和他的三个朋友。丧尸狂潮爆发前的2个星期,少将的女儿和他的三个朋友去到了中国旅游,结果被困在了中国,9天前,少将和他的女儿有了丧尸爆发后的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联系,这次联系确定了她们的所在地——北京国家图书馆。”
“也就是说现在失去了联系了?”
“嗯。”
“那有什么证据表明他们还活着吗?”
“没有,但是少将的那三位朋友中有两人和少将是战友,都曾在‘海豹’部队任职,另一位是‘蓝光’突击队退役人员,并且她们在安全点里,所以基本可以确定他们仍然存活着。”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去营救4个安全的人,难道就因为少将吗?”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山迪少校突然从门外走了进来,伴随着山迪少校的出现,有些吵闹的我们立即安静了下来。接着少校对我们宣布了这次任务,然后,少校最后说道:“你们会问‘为什么我们要去就不需要我们的营救就能存活的人?’这个问题让我来回答你们,因为我们这个国家欠少将太多了,3年前少将的儿子在阿富汗执行一项任务时,受到了恐怖分子的袭击,整支被挟持为人质,7天后的一场救援行动救出了那只小队,可少将的儿子却中弹身亡,年仅24岁。那是少将永远放不下的伤痛,直到今天,少将的电脑壁纸还是他儿子去参军时的照片。而这次救援行动是我们用两天时间说服了少将才得来的成果,这也是少将应得的。”
说完后,山迪少校凝望着我们,我知道,我不能再质疑什么了,我也没有什么可以质疑了。右手并成了剑指状,心里突然燃起了一种冲动,接着,我们,包括诺尔都不约而同将做成剑指状的右手放在耳边。
“很好。”山迪少校露出了赞许的目光:“虽然现在还早了点,但是,我还是期待你们凯旋归来,希望以后还能一起接受作战命令,再见,勇士们。”
“少校,你要去哪?”约翰问道。
山地少校轻轻一笑,道“我接到人事调动命令了,从今晚8点开始,我就是‘尼米兹’号航母上第六紧急机动小队的副队长了。”
“您要离开我们机步团吗?少校先生。”欧文问道。
“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回来的,朋友们。”山迪少校眼眶有些湿润了,“再见了,pc64们。”然后,山迪少校迈着并不轻快的步子走了出去,只留给了我们孤寂的背影,不知背影的那一边,又是一种怎样的情景。
“各位,要出征了哟!”迈斯特一言打破了有些落寂的气氛。“还在这里发呆,走,去选武器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家纷纷跟着迈斯特去到武器库。在安保人员检查完证件后,我们走进了这个编号为G7的武器库。望着满满当当如图书馆的武器库,本来欣喜若狂的我们顿时显得无所是从。
迈斯特最先选好武器,他从武器家上取下一把**、一把柯尔特M1911A1和一把柯尔特M733,柯尔特M733的部件都换过了,枪托、后握把和前枪身都换成了乳黄色的部件。三两下功夫,迈斯特就给枪装好了战术手电、红色滤光镜的瞄准具和红色的消焰器。
有了迈斯特的带头,大家也开始从武器架上取下心仪的枪支,我拿了一把FNFive——seveN线膛手枪和一把柯尔特特种侦探手枪(听说中国香港的警察就是用这种转轮手枪)。然后,我又拿了一把M4A1突击步枪。
大概半小时后,大家都选好了武器(请不要问我为什么拿几把枪要这么久)。
欧文选的是一把通体黑色的AK47、一把**和一把MP7。
约翰的武器最有杀伤力,他拿了一把手持榴炮——MGL、一挺机枪——M249,这两把武器总重12.15千克。再加上他的M10手枪,那就更重了,这只能说明我们得帮约翰带点榴弹或子弹了。
约翰的武器虽然相比起我们来很重,但是和诺尔相比起来实在是相形见绌。我一直以为诺尔会拿巴雷特的M82系列重狙或巴雷特M1系列重狙,可他却拿了最重的——AS50。手枪还好,一把**。
纳尔拿了一把AR-10式步枪、一把M10和一把柯尔特蟒蛇型转轮手枪。
特雷斯比较中性,拿的枪都介于狙击枪和突击步枪之间,但仍被称为狙击步枪——SR25,他的手枪为M10,除此之外,他还拿了一把SPAS12散弹枪。
卡伦拿了一把货真价实的半自动狙击枪,雷明顿MSR,手枪则为M10和**。(虽然M10才是军队的标准手枪,可**在军队中的受欢迎率却不亚于M10)
沃凯特效仿诺尔,也拿了一把很重的枪——M60E3机枪,枪净重10.5千克,然后他还拿了一把FNFive——seveN手枪和M10手枪。
一向为人低调的卡特·杰里安拿了3把很低调的枪——M16A2、M1911A1、MP7。
武器选好后,我们把需要的弹药和配件都装在了背包里,同时,我们的背包里都有好几枚本该在约翰背包里的榴弹。这启示我们有时候多拿点东西会让自己更轻松。
说起10月18日的行动,大家心里都有些兴奋,而迈斯特却没这一些兴奋,而是十分兴奋,他在背包里塞了2个7万毫安的移动电源,还整晚上都在给平板充电,因为充电器的的指示灯,那一夜起床我们都没有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