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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她还是个孩子?(为一朵千瓣莲华老板加更)(1 / 1)

“不是我不肯教,而是实在教不了。”

吴良微微摇头,抱歉说道,“女公子有所不知,我乃一脉相承的乩童,这起乩之术非我家血脉传人,任何人都学不会,何况就算是我,如今也并非真正掌握了这门手艺,想起乩时起不了乩,不想起乩时却莫名起乩,时灵时不灵的,如何教你?”

开什么玩笑!

如果这丫头片子是个普通人家的姑娘,又或是没有因为吃醋谋害亲夫的“前科”,就凭她的容貌,吴良或许还会有那么点借机忽悠调戏的想法。

但如果是曹旎,吴良就只有一个想法:千万别招惹她!

“那……”

也不知道曹旎听懂了吴良的这番胡扯没有,倒也并未继续坚持,而是略微思吟了一下又问,“你这次助我们一家脱困,如今又救了铄儿弟弟性命,心中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奖赏,或许我可以向我父请求,尽量满足于你。”

这个问题倒是问到吴良心里去了。

其实除了这两个功劳,还有另外一个同样不小的功劳——黄金与随侯珠。

黄金虽然没有上次带回来的多,但是却给了荀彧等人提前招兵买马的资本,无论荀彧等人能够守住多少城池,这其中都少不了吴良的一份功劳。

而随侯珠对于曹老板来说,则主要是象征意义方面的东西。

如今曹老板总是因为宦官之后的身份遭人诟病,若能以随侯珠作为一个噱头进行炒作,肯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一些身价,堵住悠悠众口。

当然,这么做同时也会给曹老板带来一些危机。

就像和氏璧制作而成传国玉玺一样。

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象征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通常会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

于是,传国玉玺便成了天下英雄必争之物。

如此之下,历史上没有足够实力却拿到传国玉玺的人,通常都会成为众矢之的,往往没什么好下场,因此又被戏称为“亡国玺”。

不过那就是曹老板的事情了。

吴良无比相信曹老板的实力,并不为其操心。

所以,吴良究竟想要什么呢?

自然是摸金校尉一职。

虽然曹禀现在作为瓬人军的一把手,并没有干涉过吴良的行动。

但曹禀毕竟是曹家人,有他在就等于曹老板有一道余光随时瞟在吴良身上,使得他在做某些决定的时候不得不有所顾忌,免得暴露什么不应该被曹老板知道的能力,从而埋下祸根。

所以,吴良还是打心眼儿里希望能将曹禀送走,将瓬人军变成自己的一言堂。

反正曹禀这货也不喜欢盗墓。

若是曹老板能让他去领兵打仗,他不知道得有多高兴。

不过想来这次的功劳加在一起,至少能够获得曹老板的一部分信任,距离完全掌控瓬人军应该已经不会太远了。

想着这些。

吴良已经不自觉的开始期待曹老板回到鄄城的那一天……

不过面对曹旎,吴良却并未表露任何情绪,只是淡然一笑道:“女公子言重了,这些都是我的本分,又怎敢有所企图。”

“虚伪。”

曹旎撇了撇嘴,不屑道,“你们这些人最是虚伪,心里明明有一万个企图,嘴上却从来都不承认,以为我不知道么?”

“呵呵。”

吴良自然不会与她拌嘴,更没有接话的打算。

如此场面一冷下来,曹旎应该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也就该走了。

结果曹旎见他不说话,脸上竟又露出一抹不甘心的表情,皱着琼鼻问道:“我这么说你,你为何不反驳于我?”

“清者自清。”

吴良淡淡的道。

“你这人怎地如此无趣?”

曹旎翻了个白眼,见吴良依旧没有反驳的意思,竟又换了个话题问道:“我再问你,你今年年纪几何,可曾娶妻生子?”

“还未娶妻。”

吴良道。

“为何不曾娶妻?”曹旎显然已经开启了没话找话模式,刨根问底起来。

“以前家里穷娶不起,现在军务忙没功夫。”

吴良已是有些忍耐不住,答完这个问题之后,终于找了个机会说道,“女公子,说起军务……如今陈留出了事,正是最紧要的时候,我也有一堆军务亟待处理,不如请女公子先回去,待我得了空再亲自去府上拜会?”

“吴司马,我来时可都问清楚了。”

结果曹旎却忽然虚眼看着他得意一笑,毫不留情的揭穿道,“如今鄄城城防主要由文若叔父统领,安民哥哥去了廪丘,程县令则去了范县,只有你一人没有任何职责在身,哪来的什么军务?”

“……”

吴良心中瞬间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靠,这小丫头片子来之前居然还知道先跑去探我底细,所以我刚才以军务繁忙为由装睡也早被她看穿了吧?

你妹的,这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片子该有的心机么?

果然这年头没有九年义务教育,没有各种期中期末考试,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练习册和补习班就是没办法教育出一个像样的好孩子!

等着!

待我回头在古墓中找上几车晦暗难懂的古籍,一定亲自送到丁夫人手中,还要特意嘱托她这些古籍女子学了可以修身养性,日后必将成为大家闺秀!

不过他倒并不觉得尴尬,只是缓了那么一两秒之后,便又皮笑肉不笑的道:“女公子说笑了,我的军务都在瓬人军,只是不参与城防罢了。”

“是么?”

曹旎似乎还想说些什么。

这时终于有一个人自后院出来,径直来到吴良身边,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你那些鸽子已经可以认家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随珠人白菁菁。

“哦?这么快?”

吴良有些意外的道。

据他所知,信鸽可不是那么好养的。

尤其白菁菁引回来的基本上还都是一些成年的鸽子。

这样的鸽子短则几个月,长则一辈子都不会认新家,只要放飞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吴良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实在不行就等这些鸽子配对之后,再对新一代的小鸽子进行训练。

结果没想到这才过了十多天,这些鸽子就已经认了这个新家!

吴良亲自品尝过那些鸽子,都是极为普通的品种,因此想都不用想,这绝对是白菁菁口技的功劳,与鸟类亲善的本事果然大有用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再略微经过训练,这些鸽子应该就可以在这场兖州保卫战中服役了,到时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功。

如果说之前有七成把握能够得到曹老板的信任,将摸金校尉一职抱入怀中的话。

此举绝对可以将这个把握提升到八九成,乃至更高!

毕竟,信鸽可是战略层面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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