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阿采大惊失色。
吾之所念,微微。
她捻着信件的手一抖,堪堪将那封信抖落下来。
来到书房时,她仍是心跳如雷。
一瞬间,手中的物什竟一下子成了烫手山芋,拿起也不是,丢下也不是。
阿采屏着呼吸,颤抖着右手将小屉拉开,思量了阵,决定将其藏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
夫人看没看到那四个字阿采不晓得,如今的关键是,这东西,万万不敢让先生给看到了。
从书房走出来的时候,她仍是惊魂未定,猝不及防地撞上一人,腰间的荷包一下子掉落在地。
“阿采姐姐?”
是三余。
“阿采姐姐,你怎么了?”
她的面色,怎么看起来这般苍白?
三余满脸关切,“你可是生病了,要不要去请大夫?”
“不、不必了。”
女子惶惶然摇头,还不等他反应过来,便匆匆离去了。
好生奇怪。
三余皱了皱眉,忽然看见地上的一抹绯色。
那是一条淡绯色的帕子,应是方才阿采不下心落下的。三余连忙将帕子捡起,跟在她后头喊:
“阿采姑娘,阿采——”
对方就像没听见他的似的,脚下仍是匆匆,一眨眼,便消失在转角处了。
小后生皱了皱眉。
阿采姑娘今个怎么了,怎的跟撞见鬼似的,竟丢了魂儿。
三余攥着那方帕子,一下子嗅到了一阵淡淡的清香。他垂了垂眼,瞧着这方绯帕,嘴唇动了动,忽然小心翼翼地笑开。
他将那一抹幽香,藏进了自己的袖子中。
他的袖子里,不仅只有这一条帕。
阿采姑娘是个大大咧咧的,经常丢三落四,尤其是那一方帕子,不知道丢了多少条。她在前面丢,三余便跟在后头捡,不知不觉间,竟捡了快一袖子的帕。
他不敢将帕子还给她。
阿采脾气不好,他怕挨骂。
他更是不敢向阿采表明心迹。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没有对她说出自己内心深处的话,或是说,他不敢说出那些话。在柳府里,因是借了主子们的关系,他与阿采姑娘朝夕相处,五年下来,竟如同亲人一般。
可他们再亲,也始终存在着一条界限。
让他不敢去越雷池半步。
三余唯一能做的,便是将她不小心遗落的帕子拾起、偷偷地放在袖子里“保管”,连同那不可明说的小心思,一同藏起来。
他一直在暗处偷偷注视着她,看着她哭笑玩闹,与她一同伺候主子、照料小公子与小千金。她的手艺很好,三余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就连宫里头那些御用厨子,也比不上她手艺的百分之一。
唯有当他吃一口阿采做的饭后,才能毫不掩饰地看着她笑,夸赞道:
“阿采姑娘是极好极好的。”
她是极好极好的。
她心中一直惦念的那人,也是极好极好的。
在主子身边察言观色了那么多年,三余早就有了一颗七窍玲珑心,他又如何看不出来阿采的心意?阿采喜欢的是皇上身边的红人——那位武功高强,还懂些医术的知爻大人。或许他们才是极配的,先前在京城时,他曾见过阿采与那人站在一起。他们身后是红墙绿瓦,瓦片上落了些皑皑的雪,将天地照得万分素净。
更是将她的双眸,照得纯净而明亮。
女子手中抱着一个热滚儿,满腹心思皆写在脸上。三余站在暗处,偷偷地看他们。
阿采仰着头,目光中是遮掩不住地对知爻的崇拜。她唤他,大人,那一声清脆温柔,藏着许多恭敬与景仰。
阿采仰慕他。
正如同,三余喜欢阿采。
他是配不上阿采的,他什么都不懂,不会医术,更不会武功。跟在主子身边那么多年,他什么都没有学会,唯一能做的,便是照顾人。
三余想,若是阿采愿意,他心甘情愿照顾她一辈子。
手中紧紧攥着那方香帕,帕上似乎染了些雪,竟有种沁人心脾的香意。
那香气冷幽幽的,有些清寒,却无端让他的手指温热起来,一股无可名状的暖流,就这般游走在男子的四肢百骸。
三余攥着帕子,瞧着她离去的方向。
这么多年,他一直都在暗中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她,他相信,只要自己一直对她好,呵护她、关怀她,总有一天,对方也会发现他的好。
就如同他家主子等了夫人整整八年。
功德圆满,终也无憾。
踩着雪地上那串脚印,不知不觉,他竟已来到了学堂前。孩子们一排排坐在学堂内,认真而恭敬地望着堂上那个雪袍男人。恍然间,三余好像回到了六年之前。
六年前,他与主子来到京城,一路上,三余明显能感受到对方的紧张。还未入宫,男子便轻轻掀开车帘,手指修长如玉,淡金色的光芒落在他的指尖。
一瞬间,原本昏黑的马车内登时敞亮了起来。男子眼中带了些光彩,喃喃:“终于回来了。”
声音又轻又细,像是软软的云丝,稍一不留神,便裹挟着雾气溜走了。
三余在旁边笑:“是呀,主子,咱们回来了。”
薄薄的云影落在男子眼中,三余偏过头,那时候的他,还看不懂二爷面上的神色。
如今他懂了。
三余跑到学堂的窗户下,隔着一道厚厚的墙,依稀能听见柳奚的声音。
这个位置,也恰恰能看见正坐在最后一排的夫人。
即便成婚五六年,可二人依旧甜蜜得如同新婚夫妻。不知过了多久,柳奚将书本阖上,孩童们纷纷从座上站起,朝先生躬了躬身。
而后便各自散去。
明微微坐在最后面,等着男子走过来。
她仰着头,被柳奚牵着,乖巧地朝草堂外走去。他们说了什么,三余听不大清楚,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到几声:
“饭菜应是做好了,你饿不饿,要不我们先净手吃饭?”
“对了,阿爹他今早喊着身子不舒服,长安已买过药了。一会儿咱们去看看爹爹,如何?”
无论她说什么,柳奚都是噙着笑,看着身侧如雀儿一般活泼明艳的女子,温柔地回应一声:
“好。”
都听夫人的。
二人走在长廊上,昨夜一场大雪,让廊檐止不住地往下滴雨。明微微将手缩在柳奚的袖袍间,嬉笑着往廊檐尽头走去。
三余站在长廊另一端,看着二人缓缓离去的身影,扬了扬唇,露出一抹羡艳的笑。
(日常番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日常番到这里就结束啦,接下来就是楚玠和晃晃的个人番外啦。
打算先休息一两天,然后再更新他们两个人的番外,篇幅都不长,喜欢男配的小天使可以两天后来看~
另外我又开了一本男二上位、男主火葬场的预收,第一次写现言,激动,希望大家能去捧个场,阿韫爱你萌!本章评论发小红包呀qwq
《履春冰》文案
破镜不重圆/男二上位/男主火葬场
云谢总跟她说,不要喜欢宋星霁,很蠢。
叶寄瑶不懂。
她喜欢了宋星霁七年,看着他身边的女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直到24岁那年,对方将一枚戒指戴在了她手上。
宋星霁说,他累了,不想折腾了,他想娶她。
她是一个合格的未婚妻,陪他吃饭,陪他见父母,陪他会会那个死对头——宋星霁同父异母的哥哥,云谢。
婚礼前一周,她向云谢送了张结婚请柬。
男人像是刚睡醒,身上有淡淡的酒气和烟草味,懒懒瞟了扉页上“弟媳:叶寄瑶”一眼,慢条斯理地对她说,
新婚快乐。
本以为新婚会很快乐,却未料婚后第二个月,便在宋星霁手机里发现了端倪。
蒋惜,高中时的校花,他的初恋女友。
宋星霁皱着眉头,温声同她解释。
寄瑶这才猛然发现,他交往的那些女友,都像蒋惜。
叶寄瑶离开后,宋星霁才后悔了。
对方断绝了与他的所有联系,只留下一张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他紧紧攥着纸页,只觉得心好像突然缺了一块。
后来,他找遍了所有与她有关的大街小巷。直到他敲开云谢的房门,看见身穿洁白婚纱的女孩时,结结实实地愣在了原地。
云谢从屋内走出,声音不咸不淡:
“宋星霁,你嫂子。”
云谢总是告诉自己,不要对叶寄瑶动心,很蠢。
叶寄瑶也以为暗恋一个人,是一件如履薄冰的事。
直到有人将那冰面敲开,用一番热忱告诉她,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是如潮涨潮落般轰轰烈烈。
冰面之下,爱潮起而四溢。风也相爱,大海也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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