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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傻子(1 / 1)

京城,辰时。

距离武举已经不到一个月了;这几日里,京城来了不少武夫打扮的汉子。有些人是富家子弟,银子有的是,倒也住进客栈,夜了便去青楼逍遥一番,喝醉了难免会打架生事;更多的武夫都是穷苦人出身,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后发现连馒头都吃不起,只能白天卖艺换点盘缠,晚上则是讨口凉水后露宿街头。

在这群惹人侧目的粗人当中,卷帘反而已经在京城的百姓之中声名显赫,甚至被尊称了一句“活神仙”。原来,卷帘本也是投宿于一家客栈之中,凭空里对面的一座正在翻修的茶馆突然间就塌了。幸好茶楼并没有什么客人,只是埋了两三个工匠在里面苦苦求救。

街上倒也有些前来参加武举的汉子,听到声音后即刻便来救人。很快,从断壁残垣之中救出了两个工匠,伤得都不重。令人挠头的是,里面还有一人被困:这茶楼里有一块大理石,重达千斤不止,正正砸在了其中一人的腿上。几个汉子上前搬弄了一番,却发现那大理石纹丝不动——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却没什么人帮忙,反而窃笑声四起:几个大老爷们连块石头都抬不动,还参加什么武举,赶紧收拾铺盖卷走了便是,省得丢人现眼。

救人的武夫使了半天力气,却不得而终。终于有人听不得身后那些百姓的碎嘴,从背后摸出了一把钉头锤抡弄起来,似乎是想在围观的百姓前露上一手。

只是那群看热闹的百姓却笑而不语,指指点点——那大理石上,可是有着皇上的墨宝。这锤子下去,大理石无论碎不碎,这匹夫可都是大不敬之罪。

幸好这几个武夫之中有一个识字的,看到围观的那些人表情不对,才细细瞅了瞅这大理石,急忙喝住了想要砸石头的人。几个人商量来商量去,眼见被石头压着的工匠脸上血色渐失,已经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那抡着锤子的武夫咬咬牙,对工匠说道:“兄弟,得罪了!没了腿,总比没了命好!”

说着,这汉子抡举起了锤子,朝着那工匠的大腿根儿就要砸下去。

一只枯瘦的手臂,转眼间抓住了这汉子的胳膊,继而略微用力,便将这两百来斤的汉子一把甩到了街上。这群武夫这才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异域僧人打扮的家伙已经站在了废墟之上。

只见僧人微微抬手,废墟化作一股泥沙流,轻而易举地托举起大理石,朝着一旁流去。下面的工匠一下子长出一口气。看来,这僧人断然是没有使出全力,否则别说一块大理石,就算再沉上几倍的东西也可以手到擒来。

“救人。”这僧人只是丢下了这么一句话后,便转身离开。剩下的,只有目瞪口呆的百姓,还有那几个眼神复杂的武夫。

他们知道,这人就是武举时要面对的对手之一。

此人,便是卷帘。

很快,周边的百姓便知道这人可不是一般的粗野匹夫,甚至开始传唱着关于卷帘的种种善迹:诸如帮着客栈打井、治好了瞎了一辈子的算命先生、庙堂已经残破不堪的菩萨像也被他一点一点重新雕刻出了应有的模样……

很快,不少赌场都收到了京城富贵们的重注,买了卷帘成为今科武状元。一切,看起来都如同往日的京城一般充满着铜臭。

“怎么看?”血菩萨站在镇邪司的天楼顶上,看着不远处街市里穿堂过户的卷帘,一脸凝重。

站在他身旁的麦芒伍也是皱着眉,似乎摸不清卷帘到底意欲何为。只是,如果卷帘是真的来京城收买人心的话,那么他已经成功了:在他走过的一路上,已经开始隔三岔五有人跪下,虔诚地手捧着供奉。而卷帘并没有收取任何财物,反而只是对自己的信众施礼,就地抓起一把泥土捏一个泥僧馈赠,说是带回去供奉便可以逢凶化吉。

“盯紧他便是。”麦芒伍端详许久,终于还是不打算轻举妄动;毕竟此人即便再招摇,却也是别的衙门分内之事。有皇上的圣旨在,锦衣卫镇邪司便不能碰卷帘。这卷帘似乎也知道镇邪司被束缚了手脚,竟然有意无意在镇邪司附近招摇过市。

麦芒伍心中其实还有一虑,却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那就是断不能让镇九州知道卷帘已经到了京城。这几日,老板不断让奔波儿灞传来口信,说那镇九州似乎精神不稳,越发癫狂。如果让他此时知道自己的仇人就在京城,那这厮可不会理会圣旨,一定会与卷帘你死我活,给锦衣卫镇邪司惹出大事端……

当夜,麦芒伍在天楼之中静坐,一个人影出现在了天井之上,磨蹭一番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卷帘白天送出去的泥僧,顺着天井丢了进来。

麦芒伍连眼睛都没有睁,抬手接住后,将泥僧摆在了自己面前。

“他一共送出去了一百四十三个。”天楼上的声音开口说道,“已经按照你的吩咐,除了这个之外,全部毁掉了。”

“惊动了百姓没有?”麦芒伍淡淡问了一句;自己下了这道命令不过两个时辰,这么短的时间内,估计很难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大部分都是偷回来的,但是也有几个是抢来的。有的人嘴上说将这玩意看得比命还重。不过,也就是三拳两脚的事情。最多亮一亮刀子,我倒要看看他敢不敢出去胡说。”天楼上的声音似乎带了几分嘲弄的语气,“说到底,什么能比命重要。”

“尽量不要为难百姓。”麦芒伍睁开了眼,招了招手示意上面的人下来,然后端详着眼前的泥僧,就好比卷帘亲自坐在自己面前一样谨慎,“卷帘想要收买人心,咱们自然不能顺了他的心意。”

天楼上的人似乎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跳了下来;此人,便是当初在户部附近卧底的那个傻子。从他落地的姿势来看,似乎腿脚还有些不够利落。

“伤到骨头了?”麦芒伍并不意外,只是一问。

那傻子笑了笑,揉了揉自己的腿:“你倒可以试试,被那大理石砸上一砸。当时围观的人太多,我怕露了破绽也不敢出力,差点连命都丢了……”

“好端端的,为何要弄塌茶楼?”麦芒伍倒也有些意外;确实,傻子是被自己安排去茶楼盯梢的,并不该惹人注意。

“说白了,真是意外。”傻子挠挠头,似乎也是不解,“当时卷帘现身,我以为是自己被人识破,要来杀人灭口……没想到,这厮倒还救了我。也难怪他在南苗拥有大批信众,连我都会觉得这人不坏。”

麦芒伍点点头,继而捧起了面前的泥僧:“查过了吗?”

那傻子点头,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泥土,在麦芒伍面前摊开:“并未有什么蹊跷,就真的是泥而已。像是障眼法,让我们摸不清他要做什么。”

“不必解读卷帘的一举一动,总之,天鼎不会错。”麦芒伍无意与眼前的泥僧周旋,反而了然于心。

天井之外,起了几道风声。麦芒伍和傻子同时敏感地抬头,盯着夜空。

听声音,是南边。

麦芒伍看了傻子一眼,傻子点点头,一个纵身,消失在了天井之外。

几个匆忙的身影弯着身子拎着弓箭,急匆匆地从城门附近穿插着进了空荡荡的街道之中。他们满头大汗,身上背着的箭壶中也只剩下了几枚屈指可数的箭矢。从他们焦急的神态来看,正在追踪的目标显然绝不能放过。

这些弓箭手隶属于驻扎于京城外围、负责守护京城安危的三千营帜下,按照一般规矩来讲,如果没有调度,他们是不应该带着武器唐突进城的。只是今天的情况确实特殊——一只血红色的乌鸦从南方飞来,越过了守城的兵士。三千营之中,自然有人认得这可是锦衣卫镇邪司的信使。如果平时,可能看到也就看到了,即便朝廷有令京城内不能有飞禽侵入,却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情而已。只不过眼下,锦衣卫镇邪司正与三营交恶,守将明白大意不得,当即下令放箭。

箭矢只是擦过了乌鸦的翅膀,那鸟儿奋力振翅,起起落落地朝着城内镇邪司的方向努力飞行。

“断是不能放走了这东西!”守将拍着城墙,焦急不堪;且不说万一能抓到什么锦衣卫镇邪司的把柄,只要是在此处擒住这乌鸦,总也能令镇邪司的人哑口无言。但是,如果伤了这乌鸦却毫无所获,那么天亮之后,那血菩萨可不一定会如何刁难于自己:说不定他还会血口喷人,诬赖上射伤了乌鸦的兄弟。

说真的,一想起那枯木一样瘆人的血菩萨,守将心里还真是有几分发毛。

这便是赶鸭子上架了,趁着天还没有亮,几个守城的士兵同看门的将领打了招呼,急匆匆追进了京城之内。好在那乌鸦似乎伤得不轻,飞不了几丈就得找个屋顶落脚休息,起起落落之间倒比不上徒步追赶上来的弓箭手。

那守将已经将一众手下遣散开,目的主要是围;随随便便放上几箭,便将这乌鸦驱赶到了自己这边的方向。这守将自信自己的弓法了得,二十丈之内理应不会失手。待到这乌鸦最后一次落于树枝上喘息时,守将即刻搭弓上箭,闭上一只眼睛瞄了瞄——

嗖的一声,乌鸦都没有叫出声,便从树上落了下来。周围赶过来的几个手下瞅到了这一幕,一个个忍不住拍手叫好。

“还愣着做什么!去捡回来看看!”此时守将算是放下了心中的一块石头,松了口气后赶紧喝令道。几个手下领了命令,匆匆去翻弄了一会儿,然后惊喜地发现了乌鸦腿上缠着的锦条。

只可惜,锦条拆开后,不免令人大失所望;上面的字迹虽然潦草,却依稀也能辨读:“本月俸禄未放。”

几个人互相看看,甚至有人举起锦条想要找出什么隐藏的秘密,但是,翻来覆去就是这么几个字。想必是其他在外面镇守的二十八宿断了俸禄,才传消息回来。

守将觉得,这真是小题大做了,愤愤然之外踢了一脚地上的乌鸦,骂了几声白害得老子追了这么久。锦条,断然是不会交出去的——反正夜黑风高没人看见。这样一来,死的乌鸦也就与自己无关了。

一行人悻悻然,全然没有了刚才富贵当前的期许,步伐懈怠地朝着南城走去。

脚步声已经听不到了。天空已经微微亮,街上已经有了零星的身影,借着晨光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等了许久的傻子,从附近的屋顶一跃而下,俯身捧起了地上死去的乌鸦后,朝着那几个官兵消失的方向厌恶地啐了一口吐沫,然后小心地梳理着乌鸦羽毛上脏兮兮的泥土。

“万物都以入土为安,施主又何必再度惊扰亡魂。”一个声音在傻子背后响起。

傻子不需回头,便已听出了背后的人是谁——那正是不日之前,机缘巧合救下自己的那位“救命恩人”。

这里距离镇邪司左右不过七里。傻子轻轻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右腿,不知道目前的伤势会影响自己多少身法。

“施主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为妙,”卷帘的脚步声越发近了,“毕竟前些日子施主才负了伤,想必还未好得周全。”

傻子笑了笑,转过了身——他刚才看到了乌鸦身上的伤口,致命的并非是箭矢,而是一股细如银针的沙土快速冲击后准确贯穿了心脏。粉末从心脏开始蔓延,堵住了浑身的血管后,又从血管的末梢渗出了乌鸦的身体才算作罢。

傻子耸耸肩,明白自己躲不过卷帘的这一招:“看来大师早就知道我是谁了。这我就不懂了,何故当时还要救我一命?”

卷帘似乎相当惊讶于这个问题,理所当然说道:“施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有何不解?当时施主命不该绝,在下理应出手相助。”

傻子有些迟疑,刚要开口,却发现自己嘴中涌出了泥土。紧接着,傻子感觉到脚下一软,低头看去,发现自己脚下已是流沙。

“但凡有救的,在下自然尽力。”卷帘平静地看着眼前的傻子,抬起手,抓过了那只乌鸦的尸体,“不过,这个天下,已经没救了。就像我说的一样……”

傻子想要抬手反抗,却发现自己的肉身开始崩坏,浑身上下只要一用力,便会涌出夹杂着血水的沙土——

卷帘并不理会傻子最后的挣扎,只是掐住了六翅乌鸦的尸首用力一捏,乌鸦便咳出了一口鲜血铺在地上。血迹很快干透,留下了清清楚楚的四个字:金蝉已到。

傻子也看到了,却再也无法发出声响。

卷帘看完后,用脚掌在地上擦拭几下,抹去了字迹,然后转过身,缓步离开:

“至于施主,请先行一步,入土为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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