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芳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花季少女,从来没有见识过如此高明的杀人手法。不管过程如何,她看到的结果就是吴翰死了,黄金到手了。
让梅芳不解的就是,为什么文奎要放吴富贵走?这条走狗干的坏事也不少,也是该死之人。文奎笑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个人留着还有用。等他的作用发挥完了,我们就会像彻底将他抛弃。”
梅芳愣愣地问:“他能有什么用?”
文奎有些面色狰狞地说道:“我要借他的手,让吴翰家里死光光。”
像梅芳这么单纯的女孩,怎么懂得人性之丑恶?文奎利用的就是吴富贵的贪婪。吴翰一死,吴家必然大乱,那么多大小姨太,你争我夺,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出来镇住她们。
这个人就是吴富贵。
吴翰一死,吴富贵冒着生命危险抢回了他的尸体。那些护院家丁并不知其中有诈,一切听从吴富贵安排。当吴老夫人看见直挺挺的儿子回到家,已变成了一具冰死的尸体,一口气顺不过来,当场吐血身亡。
那些大小老婆们见男主人一死,像猫哭老鼠似的,滴了几滴眼泪,想得更多的是却是如何安身立命。没有了男人,她们在吴家是否能站住脚跟已成了个大问题。
在这关键时候,吴富贵像一个幽灵似的开始行动了。
第一步,吴翰的大小老婆和几个儿子先后死亡。各种死法都有。上吊,溺水,吃鼠药等。
第二步,吴富贵把吴翰的三姨太、四姨太、五姨太、六姨太等四个没生孩子的老婆全都收归己有。先从身体上占有她们,再从思想上控制他们。
前后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吴富贵便成为吴家大院的新主人。文奎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让他获得了吴翰所拥有的一切。
当然,这是后话。
文奎带领血鹰、李敢和苏北去了一趟衡水县,不但赚回了两千两黄金,还为血鹰娶了一门亲事,那就是梅芳。
撤离衡水前,他们安葬了梅芳的父亲梅子非,梅芳已成了无所依靠的孩子,她本人听说他们来自信州,便吵着要随他们一起走。
文奎干脆把血鹰拉到一旁,提起了这门亲事。血鹰当然高兴得不行。一问梅芳,竟然也同意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回到信州后,文奎让阴阳先生择一黄道吉日,便把两个人的婚事给办了。
到了信州,梅芳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乱世之中,还有一个理想中的天堂。而血鹰作为文奎培养起来的将领,也终于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内心也就更踏实起来。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命令血鹰和苏北各带五千人马,从东西两个方向杀向衡水县。
文家军昼伏夜行,用了三天时间,突然间出现在衡水县城,占领了县衙,封锁住衡水县主要出口,当地守军将领张志江接到报告,一下子傻眼了。
新来的军队竟然来自信州府?一个招呼也不打,直接夺取了衡水县的管辖权?
不知天高地厚的张志江还没有领教过信州府文家军的手段,带着一万人马向血鹰的军营发起了冲锋。血鹰用自己的五千人迎战,又让苏北的部队直接杀进了张志江的大本营枫桥镇。
张志江的老窝被占,进攻血鹰的部队又被杀得四处逃散散,溃不成军,顿时傻眼了。最后,他只有丢盔弃甲,带着仅有的一百多名亲兵回平江去向张士诚报丧。
张士诚闻讯大惊。文奎的触角终于开始延伸了!作为一方霸主,文奎这是第一次向外扩张。而且一来衡水就布下了最精锐的一万部队。这肯定是要作长久打算。
“给我两万人马,我去灭了文奎的人。”
张志江信誓旦旦地向叔叔要兵,他要报仇。不过,张士诚还是很理性地拒绝了。想当初,张士德可是用了五万人马,结果还是大败而回。文奎的人不仅仅是武器先进,而且个个能征善战。张志江显然还不知道其中的厉害。
“志江,你好好休息吧。这个文奎,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
“叔叔,难道我们就把拱水相让了?”
“对,让给他的。还是不要去和一个比我们强很多倍的敌人斗。那样,我们会输得毫无脸面。柿子总是挑软的捏。换一句话说,弱肉强食。对于强者,惹不起,我们躲得起。等到连躲都躲不起了,那只有拼死一搏!志江,你要记住士德是怎么死的。我们的死对头是朱元璋!”
“叔叔,这个文奎似乎不比朱元璋弱呀。”
“你说得对。文奎的确不弱。但我一个朱元璋已经够我们头痛了。你还要去和文奎为敌,而且文奎的武器比朱元璋还要先进,你说你不是自寻短路吗?听我一句劝,在乱世之中,想生存下去是需要智慧的。如果不懂得一点生存之道,迟早是要淘汰的。”
“侄儿明白。”
血鹰和苏北的部队占领了衡水县城。他们天天都在等打仗,等张志江的部队来报复,奇怪的是,敌人没有来。“朋友”却来了。
一天清晨。喜鹊叫了。
卫兵进门报告:“吴富贵抬着两箱金元宝,要求面见血大人。”
整日忙于军务,血鹰还没有来得及去“拜访”吴富贵,没想到他自己送上门来了。
吴富贵得势以后,面貌果然不同。一身丝绸袍,打着纸扇,颇有点绅士风度,一点也不像以前那个管家的角色。
得到血鹰默许,吴富贵让人抬进来两箱子的金银细软,价值不菲。那些都是当地百姓的血汗。要是以前那个杀手血鹰,看到这些宝贝当然是会笑纳。
可是,血鹰现在可是义军将领,和吴富贵完全不是一路人。吴富贵很快就为他的行为后悔了。
吴富贵满心以为,血鹰看到这些宝贝,一定会把他当成割头换颈的兄弟,谁知血鹰脸一沉,向埋伏在左右的刀斧手喝道:“来人,给我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