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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定州大战张轶锋,帝都四美火玫瑰(1 / 1)

第17章定州大战张轶锋,帝都四美火玫瑰

‘菏’北定州。

离高考还有一段时间,既然出了东北,文清倒不急着赶路,反正算算日子,时间充裕的紧,众人也乐的逍遥,遂一路游山玩水,走走停停。

这一日,过了北平郡地界,进入‘菏’北郡地界---定州附近。

此时已进入创元19年6月,天气渐渐热起来,时近中午,太阳高高挂在空中,走了半天的路,常羽春、多睿衮肚子已然开始叫唤了,口中也有些干渴,见前方有一酒馆,规模不大,也就三间草房,门口高高挂着一个大大的“酒”字旗番,常羽春赶紧提议:“咱们就在此地休息片刻,吃些午饭、酒水,再行赶路如何?”

“行啊!”文清自己也确是有些累了,遂点头同意,众人下马,把马拴在酒馆门前的拴马桩上。

酒小二见来了不少客人,赶忙满脸堆笑迎出来招呼:“几位客官,里面请,本店有上好的二锅头,包您喜欢。”

“有二锅头喝啊?!”常羽春和多睿衮立时来了精神,二锅头他们听说过,烈的很,但从未喝过,不知是啥味道,对他们这种好酒之人,越烈的酒喝起来越带劲。

众人进得酒馆,酒馆内已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于是四人在一张方桌前坐下,张逸房提议道:“咱们在外赶路,一切小心为好,酒还是少喝点,浅尝辄止即可,还是多吃点菜吧---”见文清不反对,扭头对酒小二吩咐道:“拣你们拿手的菜,上个7、8样,这二锅头嘛,来一壶让我们尝尝鲜就可。”

“好嘞~~~”酒小二连忙点头应是,见这几位气度不凡,也不敢轻易怠慢,忙不迭去准备碗筷、酒菜。

过不多时,满满当当上了一桌菜,每盘菜分量都挺足,一壶一斤重的二锅头也打上来了,常羽春和多睿衮这嘴巴早就冒烟了,赶紧各自倒了一杯,扬脖一饮而尽。

热酒下肚,比东北的高粱红烈多了,常羽春还好点,多睿衮咳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嘴上却连道:“好酒,好酒!”

“你们这两个馋嘴……”文清笑骂一声。

“你还别乐,你来一大口,还不如我呢!”多睿衮挑衅道。

“我才不上当呢!”文清嘿嘿笑着,抿了一口,他姥姥的,确是很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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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正嘻嘻哈哈吃着酒菜,只见外面马挂銮铃响,远处来了一骑黑马,这马一身漆黑,身高马长,极是神骏,与常羽春的座驾---乌锥马可以媲美,马上一人强壮威猛,如铁塔一般,身上穿着一身普通的黑色布袍,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油迹,一看即知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子弟。

再看这人大手中拎着的家伙,众人不觉一凛,只见他手提一杆丈八点钢矛,这长矛,全身镔铁点钢打造,矛杆长一丈,矛尖长八寸,刃开双锋,作游蛇形状,与常羽春的霸王枪绝对有的一拼。

当看到那张脸时,文清这嘴里的一口二锅头酒差点没喷出来,只见这人二十3、4岁的样子(实际年龄应该更小两岁),生得当真凶恶,豹头环眼,燕颔虎须,钢髯根根如铁,一头浓发,横生倒竖般有如乱草,蓬蓬松松的堆在头上。这些都没什么,就是这张黑漆脸皮,这也太黑了吧,象黑锅底一样,文清四人中,就数常羽春最黑,但要是常羽春跟此人比,那就是小白脸了......

“得了,终于找到一个比你还黑的人了......”文清悄声对常羽春笑道。

“小师叔,这人恐怕不简单,定是员猛将!”常羽春倒没觉得那么好笑,面色凝重沉声道。

“真的?!比你如何?”文清着实有些诧异,常羽春虽说出道时间不长,但师傅逍遥子和东王对他的评价都很高,至少在东北军中可以算是无敌了,若他说是猛将,那肯定至少是徐天德、白起那种武将巅峰级别的。

“不试试,很难说……”常羽春轻轻摇头,他心中清楚,对方内力恐怕也就在武将中阶左右,但战力嘛,恐怕可以越级挑战武宗初阶强者了。

对常羽春来说,武宗初阶战力并不算什么,关键是,对方只有20出头的年纪啊!可以说前途无量。

“他手中的长矛,名叫丈八蛇矛,枪矛榜上排名第8位!不知为何到了他手上。”张逸房边上低声介绍道。

“原来这就是丈八蛇矛啊。”文清咋舌道,他出道以来,多少也听过九州大陆一些武器装备排行,10大名甲排行已然知道了,但也没完全记住,枪矛排行他也没太在意,反正常羽春的霸王枪是排在第一位,在大清关外遇到的那个耶律虎拿着的乃是排名第4的裂马矛,排第二的枪据说找不到了,排第三的枪听说在契丹萧氏部落,排第5的枪在契丹耶律氏手中,目前独孤家家主独孤如愿的枪---六宝驮龙枪排在第六位,排第8的枪也很长时间未出现了,听张逸房这么一说,那这黑脸大汉手中的丈八蛇矛岂不是跟独孤如愿的宝枪排位差不多?!看这身打扮,貌似混的可不咋地啊!

正说话间,来人已然下马,一边把马栓到门外拴马桩上,一边大嗓门嚷嚷:“小二,小二!给俺来两壶上好的二锅头,另外,给俺切两斤熟牛肉......”

他这嗓门也大,震得酒馆内众人耳朵“嗡嗡”直响。

当他看见屋外文清等人的马匹,和常羽春挂在马上的霸王枪时,“咿”了一声,颇为惊讶,然后转身进入酒馆,左右扫了一眼屋内几桌食客,眼光在文清等人桌上多多停留了一下,遂拉过一把椅子,在一个小方桌前坐下。

“熟牛肉马上就好---”酒小二赶紧端过一壶酒,嘴上赔笑道:“这二锅头嘛,本店有规定,每人只供一壶。”

“为何?!”这黑脸大汉大眼一瞪:“怕俺付不起这酒钱?!”

“非是酒钱问题,”酒小二赶忙摆手:“我店这二锅头,寻常人喝下半壶就会醉倒,我们这处地界,西南方向十三里,有一处瓦岗寨,上面近期来了一伙贼人,若是喝多了,怕您酒后误事,迁累小店......”

“什么贼人不贼人,分明是看不起俺!”黑脸大汉怒道:“你只管拿酒来,否则,惹怒了老子,砸了你这酒馆......”

“那,好吧……”酒小二吓得赶忙退下去,看来今日若不拿酒,自己这小店真要遭殃了,反正命是他的,自己已经提醒到了,出了事可不能怪我!

过不多时,小二又拿来一壶酒、一大盘熟牛肉。这黑脸大汉估计确是真饿了,左手一口酒,右手一块肉,狼吞虎咽吃将起来。

这边,文清等人吃的差不多了,也休息够了,张逸房就喊酒小二过来结完账,四人起身要离开。

“小二,结账---”那边黑脸大汉见文清等人要走,也赶忙把最后一块牛肉塞进嘴里,那两壶酒早就喝完了,起身也招酒小二结账。

小二到得跟前,这黑脸大汉一伸手入怀,摸了半天,脸上神色登时不自然起来:“那个,小二,俺这匆忙赶路,钱袋子可能掉了,那酒钱能不能先赊着,等俺到了帝都洛阳,武举得中,某个一官半职,定回来加倍还你!”

“本店店小利薄,概不赊账......”这边酒小二可不干了:“我看你不是想吃霸王餐吧,难怪刚才要了两壶酒......”

“奶奶的,你说什么?!”黑脸大汉一听大怒,一把抄起小二的脖领,直把他拎起来:“你也不打听打听,俺燕人张轶锋的名号,是欠钱不还之人吗?!”

“大,大哥---”酒小二脚不沾地,脖子通红,吓得魂飞魄散:“你先把我放下来,咱们有话好商量,好商量......”

“哼!”这自称张轶锋的黑脸大汉这才重重哼了一声,大手缓了缓劲,店小二看着外面的王追马和丈八蛇矛枪,试探问道:“要不把您的马或矛压在本店,等您老凑齐了钱,再来取回如何......”

“不行!”这战马和丈八蛇矛,乃是张轶锋的命“根”子,怎能随便押给人,“俺还要到帝都洛阳赶考呢,这没了兵刃、马匹,拿甚赶考?!”他那战马名曰---王追,绝对是世间少有的宝马良驹,1千两银子都换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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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等人已然走到门口,听店内黑脸大汉和酒小二僵持不下,文清觉得这张轶锋也是性情中人,就是脾气有些暴躁,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呐,便回身开口解围,笑道:“这位兄弟的酒钱,我来付吧......”

张轶锋见文清要替自己付钱,脸上颇有些挂不住:“这位小兄弟,那怎么好意思。”一想今日若没些酒钱,恐怕出不了这酒馆的门,遂放下酒小二,冲文清抱拳道:“那就先谢谢了,俺到帝都洛阳,一定加倍还你就是!”

“我看你也没带什么盘缠,到帝都洛阳还有几日行程,”文清看他勇猛异常,不知比那常羽春如何,接着建议道:“这样吧,今日你若胜了我这师侄常羽春,进京赶考的酒钱、饭钱我全包了!”

“他?!”张轶锋望望常羽春,估计这就是那霸王枪的主人,身手定是不凡,他手中的丈八蛇矛在枪矛榜上排名第8,自然要关心前面7件兵刃的情况了,对排名第一的霸王枪就算没见过,也听人描述过,不服道:“若俺输了呢?”

“你若输了,就赶紧原路回家吧,这武举嘛,也没必要去了......”文清故意激他,调侃道。

“比就比!”张轶锋一听这话,明显有点贬低自己,环眼圆睁大怒道。

说罢,一把扒拉开酒小二,转身往外就走,行到拴马庄前,三两下解开缰绳,上马提起丈八蛇矛。

常羽春在东北,也算是打遍东北没遇到对手,今日见这张轶锋,身上肌肉如铁疙瘩般,行走如风,必是一员猛将,手中也有些痒痒,见张轶锋已然上马,也飞身上马,手中霸王枪一横:“我且接你三招!”

“你要小心了---”张轶锋叫道:“俺的丈八蛇矛可不长眼睛!”

说罢,催王追马,先往外行出百步,一勒缰绳,拨转马头,与常羽春遥遥相对,接着,双手一挺丈八蛇矛,“驾!”的一声大喝,双腿一夹马腹,那王追马吃痛,“得得得---”风驰电掣般向常羽春奔来。

常羽春也不敢怠慢,催乌锥马,挺霸王枪就迎了上去,半空中只听“当--”的一声巨响,震得文清等人耳朵发麻,常羽春生生将那张轶锋的丈八蛇矛磕开。

二马一错蹬,两人回到对方刚才位置,各自拨马回头,常羽春虽然磕开了张轶锋的丈八蛇矛,但这双手却隐隐有些发麻,心道:这张轶锋内力不过武将中阶,可那天生勇力,在战场上,武宗强者一不小心,也会落败!

张轶锋在对面的震撼比常羽春要大多了,常羽春是被动接了他这一招,自己却没占到什么便宜,这双手也是隐隐发麻。

这张轶锋年轻气盛,与人打架从未输过,自然不愿轻易服输,知道常羽春肯定是个武宗中阶以上强者,倒是激发了他的满胸战意,调整了一下手中丈八蛇矛,心道:今日若赢不了你,俺就得回家继续卖猪肉了......大喝一声:“再来!”

再次催王追马向前......

边上文清等人也是震惊不已,这常羽春可是武宗中阶的强者啊,在东北,已是打遍东北无敌手,没想到在这一个定州郊外的小地方,竟遇到如此勇力的对手!

只见二马连环,双方已然打了十几回合,文清也担心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待到13回合时,文清赶紧扬声叫道:“二位赶紧住手,这位兄弟后面的酒钱、饭钱,我全包了......”

“吁---”常羽春闻言赶紧收住乌锥马。

那边张轶锋也打马回到近前,还矛下马,脸上表情讪讪,嘴上不好意思说道:“今日虽未分胜负,但俺张轶锋心中清楚,再打下去,张轶锋必输,没想到人外有人,看来今日只能折返回家,继续卖猪肉了......”

“这位兄弟莫要泄气,若是再过10年,我必不是你对手......”常羽春谦逊笑道。

“兄弟乃难得的猛将,不去参加那武举,于大汉帝国实是可惜,就一路同行吧......”文清拉过张轶锋,赞不绝口。

“外面不是讲话之所,咱们还是回酒馆内再聊---”边上张逸房一直在观察张轶锋的一举一动,此时出言建议道。

“行啊---”张轶锋瓮声瓮气点点头,说实话,输给一个武宗中阶的强者,也不算太丢人,毕竟武将中阶和武宗中阶,之间差的可不是一两档,那是整整一级。

待进得酒馆,众人再次落座,张逸房让酒小二再拿些酒菜来,回头问张轶锋:“兄台可是涿州张家之人?”

“正是!”张轶锋没想到那张逸房会认出自己的出身,看着张逸房答道。

“张家在涿州也是大户人家,历来有习武之风,没想到今日出了这么一员猛将!”张逸房微微一笑,赞许道。

其实张逸房没挑明,他自己就是张家的嫡孙,也是“义”字辈的,只是很少对外人说罢了。

“俺张轶锋是个粗人,在张家算是庶出,之前一直卖猪肉为生,”张轶锋诺诺说道:“听说帝都洛阳今年有武举科考,便想去碰碰运气。没想到在此地遇上四位高人,还不知四位如何称呼?”

“我叫张逸房,这位是文清---”张逸房遂把文清、常羽春、多睿衮等人一一介绍给张轶锋。

“原来是东北来的4位兄弟!”张轶锋一脸豪气,纷纷见礼,一副相见恨晚的模样。

他之前在涿州,倒是确没听说过文清等人,没想到东北军中,竟有如此厉害的人物,除了常羽春外,多睿滚居然也是个武宗强者。看文清等人待人真诚,相谈甚欢,非常投缘,张轶锋就满心欢喜,相约一起结伴而行。

攀谈过程中,文清才知道张轶锋的祖上也是张家嫡系,后来逐渐边缘化,家道也中落了,但却一直保留了一件上了枪矛榜上排名的兵刃,那就是丈八蛇矛,前面几代人都使不动,张轶锋天生神力却能轮的动,于是这件兵刃便到了他手中。

至于他胯下的王追马,他可买不起,乃是之前从族人手中赢来的小马驹,那小马驹为一匹契丹草原的野马所生,那野马因为怀孕所以被张家族人抓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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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正聊得兴起,见酒馆外,又来了一行三人。

前面一人,乃是个公子哥打扮,一身锦袍,服饰极是华贵,白净面庞,容貌俊美,人品秀雅,似是个贵介子弟,美中不足就是有些胖胖的。手拿一把大号的折扇,眼神中另有一种商人的精明,24-25岁的样子,后面两人一身青色劲装,腰里挂着宝剑,一看就是两个随从侍卫打扮,年龄大的也就25-26岁,年龄小的不到20岁。

来人到得酒馆门外,正要下马,那公子哥一眼就瞅见文清的赤兔马和常羽春的霸王枪,瞬间面露喜色,赶紧下马,径直朝酒馆内走来。

进得酒馆,那公子哥眼睛稍一巡视,看到文清等人,立刻满脸微笑,径直朝文清这桌走来,抱拳行礼道:“请问,哪位是文清公子?”

众人便是一愣,没想到,在这’菏’北地界,还真有人识得文清,文清赶忙起身,客气答道:“在下正是文清!”

那位公子哥上下打量一眼文清,心道:果然名不虚传,嘴上欣喜地自我介绍道:“在下姓孔,叫孔孟尝,在江湖上做点生意,混口饭吃......”

“孔孟尝?”文清正琢磨,这个孔孟尝似乎在哪里听说过,边上张逸房已然起身搭话:“原来是孔家少主啊,听说孟尝兄乐善好施,行走天下间,广结江湖朋友,失敬失敬---”

文清这才想起,金玉公主之前提过两回这孔孟尝,似乎和金香公主有点那个......每次金玉公主一提这孔家少主,金香公主就乖乖听话......

赶忙接着张逸房的话说道:“原来是孟尝兄,幸会幸会---”

这个孔孟尝可不是做点小生意、混口饭吃那般简单,孔家漕帮绝对是富可敌国的主,难怪不管从身材上还是眼神中,都感觉像个商人。

“这位是张逸房先生吧?”孔孟尝又冲张逸房客气道。

“正是!”张逸房微笑点点头,又把张轶锋、常羽春、多睿衮等人一一介绍给孔孟尝。

孔孟尝看着这四个人,眼中甚是眼热,没想到文清身边文有张逸房,武有常羽春、多睿衮,都是天下少有的英雄,在奉天城金香公主说有只有三个人跟在身边,没想到刚离开东北没多久,身边又增加了一个张轶锋,而张轶锋一看就是天下少有的猛将!

而他们手中的兵刃,便是见过世面的孔孟尝都颇为羡慕---常羽春的霸王枪在枪矛榜上排名第一,张轶锋的丈八蛇矛排名第8,多睿衮的龙尾战刀在名刀榜上排名第7,天狼弓在名弓榜上排名高达第3,至于文清手上的轩辕刀嘛,自然就更厉害了。

另外金香公主还跟他透露过,东王将自己的八宝夜明铠给了文清,那可是名甲排行榜上排名第5,而常羽春据说还有一副钨金盔甲,很有可能是排名第2的铁水钨金!

还有没有天理了,九州大陆不少习武之人知道的名刀榜、名剑榜、名弓榜、刀矛榜、名甲榜加上很少有人关注的异兵榜上8件异兵,一共才58件兵刃装备,他们4个人就占了7件啊!

“孟尝兄怎么会到得此地?”边上,文清不解问道。

“唉!说来话长---”孔孟尝也拉过一把椅子坐下,那椅子被他胖胖的身子一压,嘎吱嘎吱直响:“前些日子,我到东北奉天城,采办了一批货物,这不正要运到帝都洛阳吗,前日路过北平府,顺便进去转了转,车队已然先我而去,今日我正在追赶车队。在奉天城,就听金香公主等人提到诸位,都是世间少有的英雄豪杰,心中甚想结识,可惜时间紧凑,就没有碰上面,不过文清公子这赤兔马和常羽春将军的霸王枪,我还是认得的---”

文清想起,上次在奉天城,应该就是这孔孟尝正赶着车队离开,想是带着一百多车队,甚是不方便,走起来比较慢,才被文清等人赶上。当时那金香公主好像还依依不舍的样子......

想到这里,文清对孔孟尝邀请道:“孟尝兄来的正好,我们几个对帝都洛阳都不太熟悉,正好可以结伴而行,孟尝兄也顺路给我们介绍介绍帝都洛阳那花花世界......

“正是,正是!”边上张轶锋跟着嚷嚷道:“先给我们说说,那帝都洛阳中,是不是真的美女如云啊?”

“这你可问对人了---”孔孟尝悠然自得笑道,略一思忖,介绍道:“这帝都洛阳,虽不说美女如云,但确是盛产美女,若说这最出名的,当属帝都四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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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四美?!”名号够大气啊,一定是四个美得冒泡的美女!文清一听这话,登时来了精神,忙不迭问道:“哪帝都四美啊?”

孔孟尝撇了一眼文清,心道:这文清公子听说经常一副漫不经心、逍遥自在的样子,难得对那美女能有兴趣,也许这趟洛阳之行,就能把小妹之事顺带手办了,嘿嘿。

嘴上接着介绍道:

“这帝都四美嘛,就是大家公认的洛阳四位美女。容我一一给诸位介绍。这第四位嘛,乃是一位公主,名叫---安乐公主。

这安乐公主生于汉历304年,今年虚岁已然过了16岁,属蛇,是帝都四美中年龄最小的,真名叫---唐昭君,喜欢穿红装,是皇帝三王子南王傅正龙收的干女儿,南王是王室中内力修为最高的,听说30岁前内力修为已过武宗初阶,现在至少是武宗中阶的水平,又统帅5万西南军,所以轻易也没人敢捋虎须。

安乐公主生父乃是西蜀唐家的大儿子唐元平,内力修为肯定过了武宗初阶,其亲爷爷就是唐家现在的家主唐三少,内力修为达到武圣级别,你们可能也知道,唐门的战力要远远超过其自身修为的级别,其母乃是武相刘光武的女儿刘玫香。”

“这般可怖的家世“背”景?谁敢惹啊!”文清闻言惊叫一声,我勒个乖乖,别说南王一般人不敢惹,就是西蜀唐门、中原刘家的招牌随便拿出一个来,也能吓退一般的武宗强者!

“是啊!”张轶锋和多睿衮跟着直咂舌。

“不过,这安乐公主的家世虽然显赫,但身世却颇为可怜,”孔孟尝叹口气继续:“安乐公主虽非傅正龙亲生,但自小南王便视其为掌上明珠,究其原因正是南王自觉愧对安乐公主的母亲刘玫香,刘玫香汉历282年生人,从小和南王一起长大,据说是南王的梦中“情”人,但机缘不巧,有缘无份,刘玫香嫁给了西蜀唐家的长子唐元平。

后来南王率西南军团征西蜀,这安乐公主的母亲刘玫香因为出身刘家,也是员武将,所以一同出征,当时任西南军团第一军第一师秃鹫师的主将,内力修为达到武宗初阶,也算是战力超群的巾帼英雄,段孟获所部采用游走袭扰战术,西南军很难抓住其主力决战,双方发生的小规模战斗无数,大的战役一共三次,刘玫香都参加了,前两次是不顾南王反对亲率秃鹫师冲杀在前,大败段孟获,第二次还在负伤之下亲手擒获了段孟获。

这刘玫香也算是文武双全的女将,南王平定西蜀的主要策略都是刘玫香提出的,并且力劝南王三擒三纵段孟获,以安抚造反的少数民族人心,段孟获其人倒是个粗放之人,两次释放之后,本就想投降,但其下面有些苗人颇为阴险,居然借与南王谈判的时机暗地里下毒试图毒杀南王,南王中毒后,刘玫香不惜以身引毒,将毒引导到自己身上,本来这种毒以唐家的能力或许有可能解开,但因她之前血战中受了伤,身上的剧毒很快便压制不住---”

“啊---”文清、张逸房等人之前倒是听过民间传说南王在征西蜀时遭到刺杀,刘玫香也意外身亡,没想到中间如此曲折离奇,尽皆惋惜。

一个女人能为了救一个男人不惜牺牲自己,这早已超越了爱恋的层面了!

“更让人动容的还在后面,”孔孟尝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南王见刘玫香中毒无解,大怒之下集结这次若放走剩余的3万西南军团将士,把段孟获的3万叛军逼到了一处山崖前,逼段孟获交出下毒之人碎尸万段,段孟获不知内情,在下面苗人的蛊惑下以为南王出尔反尔要将其赶尽杀绝,遂率部全力抵抗,3万叛军密密麻麻组成了一个铁桶一般的阵势,试图突围而走,那一战端的是惊天地泣鬼神,刘玫香见局势无可挽回,一旦再次放走段孟获将极难抓住,只能以战止战,便强撑一口气,一身红衣似火,背插短剑,屹立在两军阵前一座小山上的一面巨鼓前,亲自擂鼓助阵,南王则手持四尺阔剑,率西南军义无反顾潮水一般撞阵而去,那一战端的天地变色,西南军全军上下人人受刘玫香鼓声气势所染,个个奋勇向前,一身暗红盔甲、手持阔剑的秃鹫师早就杀红了眼,直接撞阵而亡的将士多达千人,终于将叛军的铁桶阵凿开一个口子,后军撕开缺口后全面掩杀,战场上血流成河,惨不忍睹,秃鹫师全师上下经过前两次血战就剩下2500人,经此一战就仅余600人,其中第一团冲在最前面,最后就剩下了13人!”

“如此惨烈啊!”常羽春、多睿衮也算是经过战场厮杀之人,此时眼中也现出了惊骇,这恐怕不比东王率蓝甲虎啸师数次守卫大清关的血腥场面差啊!

“不错,不过刘玫香当真是识大体之人,”孔孟尝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接着往后讲:“那一战叛军伤亡更惨,3万人马最后被杀的就剩下5000人,当南王浑身浴血绑着段孟获来到刘玫香面前时,刘玫香已然到了灯枯油尽之时,弥留之际却不忘叮嘱南王再放一次段孟获,段孟获率余部伏地痛哭流涕,发誓今生决不再叛,据说刘玫香最后抚摸南王面庞答应他来生一定做他的女人,然后在南王怀中含笑而逝,南王当场悲痛欲绝,仰天长啸昏厥过去,五日后方醒,醒来后遂求唐三少认安乐公主为义女,并带回了洛阳---”

“原来如此啊!”文清、张逸房等人跟着唏嘘不已,听着孔孟尝栩栩如生的描述,眼前仿佛看到了当时西南军慷慨悲壮的金戈铁马撞阵场景,看到了红衣如火的刘玫香击鼓震天的场景,看到了南王怀抱一生所爱肝肠寸断的场景。

一场何其感天动地的爱情神话啊!

那场6万人的铁血大战,比起南王和刘玫香的爱情故事,只不过是一个“背”景乐章罢了。

“所以,安乐公主之所以喜欢穿红衣,也许就是因为刘玫香红衣击鼓的缘故吧,”孔孟尝解释道:“安乐公主自小在京城长大,其义母也就是南王的王妃乃是唐家大女儿,对安乐公主也非常疼爱,可惜在其10岁时也去世了,所以南王对其疼爱有加,极是护短,若是有人敢欺负他这个宝贝女儿,南王必会出面,出手毫不留情。

这安乐公主人长的美,美的娇艳,难得的是,自小聪明伶俐,弹得一手好琴,歌喉柔美,听说是得琴圣俞伯崖的亲自指点。前年夏天的时候,各国使节来帝都洛阳朝贺,皇帝在宫内举办大型宴席,宴请各国使节,安乐公主一曲《水中花》:

我看见水中的花朵,

强要留住一抹红,

奈何辗转在风尘,

不再有往日颜色,

我看见泪光中的我,

无力留住些什么,

只在恍惚醉意中,

还有些旧梦......

边弹边唱,技惊四座,艳惊诸国,皇帝龙颜大悦,亲封其为安乐公主,从此这安乐公主的美名,遂传遍京城。

这安乐公主自小被南王宠着,娇生惯养,有些刁蛮任性,虽是女人,但为人豪爽仗义,爱打抱不平,安乐公主不像帝都其他女孩,深入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反倒爱抛头露面,经常出入酒楼茶馆,京城哪家王公贵族的公子若是欺负了人,被她撞见必会出手相管,她内力修为不高,听说只有武师中阶,但善用毒,配合神乎其神的毒药,武宗以下高手都不敢轻易招惹,不过出了什么事,众人看在南王和唐家、刘家的面子上,也只能忍气吞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只因这安乐公主的刁蛮任性的脾气,在帝都有一个雅号---“火玫瑰”。所以帝都百姓,在帝都四美的排名上,把她列为第四。

只是这安乐公主的悲惨身世尚未结束,近来便有个烦心事,比较闹心,就是上次宫廷演奏之后,契丹、西夏等国纷纷要求与大汉和亲,尤其是那契丹大王子,对这安乐公主是一见倾心,点名要娶安乐,一开始还比较客气请求,去年秋天干脆陈兵北方边境,进行威胁。

此事牵扯到两国政治敏感问题,皇帝也很头痛,几个皇室公主,要么年龄偏大嫁人生子,要么名花有主,要么年龄偏小,况且,皇帝也不能真把自己的亲孙女拿去和亲啊,这面对国内百姓,皇帝颜面上也是无光,而且,对方指名要安乐公主,所以这和亲之事,就落到安乐公主头上。

南王当然极力反对,否则如何对得起阵亡在西蜀的刘玫香?!但此乃国家大事,南王在皇帝面前力争了几次也没奏效,甚至直接当面顶撞了皇帝,好在皇帝后来也没有把话说死,只是对契丹使节说,如若契丹大王子今年武举,能够进入三甲,就把安乐嫁给契丹王子。不过听说那契丹大王子勇力过人,内力修为至少是武将高阶,战力更是超过武宗初阶,别说是进三甲,就是拿到武状元,也不是没有可能,已然是今年武举的第一热门人选---”

“唉,可惜---”

“这契丹也真是欺人太甚!”

“将来一定把契丹给灭了---”

众人又是一阵唏嘘,纷纷都为这安乐公主惋惜,好好一朵鲜花,却成为和亲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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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1:安乐公主在现实历史中,确有其人,是武则天的孙女,李显的女儿,太平公主的侄女,性格刁蛮,美艳,被李隆基所杀,年仅25岁。

李裹儿(685年-710年7月21日),韦氏所生,有唐朝第一美人之称。她先嫁给武三思之子武崇训,后又嫁给武承嗣之子武延秀。在唐中宗统治时期,她大肆开府设官,干预朝政,贿买“官”爵,宰相以下的官员多出其门。她曾向中宗请求立她为皇太女,权力欲望特别强。她的生活非常奢侈,为了大兴土木工程,抢占民田民房。为做皇太女,与母亲韦后毒杀中宗。后李隆基发动政变,诛杀安乐公主。

汉唐用来和亲的公主很多,唐朝就有永乐公主、固安公主和亲契丹等民族,本书安乐公主的原型,其实这三个人的影子都有。)

(作者的话2:安乐公主在本书中,身世颇为可怜,但却集女人的娇艳、刁蛮于一身,是许多喜欢浪漫男人的最爱!)

(作者的话3:历史上,张飞---张轶锋的马好像就叫王追,张轶锋大战常羽春,似乎有些离谱,但本书中,就是把不同时代的历史人物,压缩在一个异时空中,所以才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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