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锦墨骨子里素来强势无二,他要搬到绾绾旁边就住在绾绾旁边,她的狗她的看护全都是他安排的,他晚上时不时过去遛弯下绾绾也拿他没法子,在孩子的事情尘埃落地之前,绾绾不会跟他闹翻。
但……这男人可清楚着,除去西爵外,她在绾绾耳边念叨的立场,很重要。
虽然以他的性格干不出什么刻意讨好她的事情,但不管是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至于这样――丝毫不将她放在眼里。
她眯着眼睛,打量他的脸。
见盛绾绾已经起了身,有些不放心的唤道,“绾绾……”
她都看出来了,绾绾眼睛虽然看不到,但心里跟明镜似的,不可能没有察觉。
盛绾绾说的很简单,“我跟你去吃饭,你把七七给晚安,她跟你不熟。”
这句不熟,显然一语双关。
跟薄锦墨相比,七七更亲近顾南城。
更别说……眼前这一个,那就更加不熟了。
“我们三个一起,让他们过二人世界。”男人轻描淡写的将她堵了回去,“到时候他们要出国度蜜月,一个月两个月,七七也是给我们带……不如提早熟悉。”
盛绾绾又重新坐下来了,“好,那等顾南城过来,我们五个一起吃饭好了。”
薄锦墨眯起狭长的眸,没有镜片的眼,显得更加的冷。
倒是七七突然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软软的童音撒着娇,“薄叔叔,鼠鼠也会来吗?那我们等他一起好不好?”
薄锦墨低眸看着怀里软软嘟嘟的脸颊,淡淡的问,“你很喜欢你顾叔叔?”
七七用力的点头。
“但你叫他叔叔,不是爸爸,你有你自己的爸爸,而他以后也会有他自己的女儿……”
“薄锦墨!”
“你住嘴!”
薄锦墨看了一眼晚安,嘲弄隐匿得很深,“难道你们不是准备要孩子了?”
这个男人……
一阵响声打破了这僵持的氛围,是钥匙被扔到桌面的声音,紧跟着响起的是顾南城不紧不慢的冷嘲,“心急吃不到豆腐,惹女人讨厌不够,还想让小女孩儿一块讨厌你?”
说罢,就伸手过去要把七七接过来。
七七脸蛋儿懵懂,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听懂薄锦墨的话,此时再见顾南城,眼巴巴的看着他,就有些委屈了。
哥哥跟她说,以后鼠鼠就是她爸爸呢。
原来哥哥弄错了么,她又没有爸爸,以后鼠鼠还有自己的孩子。
一下子承受不了这个落差,七七难受得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儿,她抿抿小嘴,手伸向了晚安,带着小哭腔,“妈妈……”
而这点哭腔对当妈的来说简直就是揪心,盛绾绾头一次这么恼恨自己看不见,手攥成拳头,又不想在孩子面前吼,“你把七七给晚安抱着!”
那边,顾南城面无表情的看了眼没戴眼镜的男人,已经把孩子抱了过去,英俊成熟的脸转而变得温和的笑,“乖,饿了是不是?鼠鼠带你去吃饭,”
七七泪眼汪汪趴在他的肩膀上,莫名的哭得更伤心了,小声的一抽一抽的。
晚安正要上去柔声安抚,却见身侧的薄锦墨低头直接拽住了绾绾,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直接将她一把扯进怀里,然后踉踉跄跄的抓着她要带出去。
她眼睛看不见,几度要摔倒,但握着她手腕的男人还不至于让她摔倒,所以几步之后,他就直接将走得太慢的女人打横抱了起来。
才走了几步,就被拦住了。
陆笙儿站在前面,一双眼睛极其的冷,就这么看着他们,甚至带着那么几分挑衅。
男人看到她,也不过微微的皱起了眉,随即凉薄的吐出一个字,“滚。”
陆笙儿睁大了眸,眉眼有轻微的不可置信,似乎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态度,好几秒之后,她反倒是冷笑着,“你不是要讨好她,怎么不收拾我呢?”
男人眉目勾勒出某种极冷的温度,有妖异的颜色从眉梢掠过,随即便是凉薄低笑,剥削的唇撩起,“不用着急。”
这四个字里装了多少阴暗和血色,陆笙儿不懂,晚安也不是很懂,但是盛绾绾多少明白现在抱着她的男人是谁,顾南城更是清清楚楚的明白他的作风。
利落的人喜欢手起刀落。
还有人喜欢钝刀磨骨,然后看着猎物无路可逃却无知的挣扎。
薄锦墨抱着手里的女人离开,外面是围得水泄不通的记者,但保镖已经自动的维他们开出一条路,盛绾绾被他抱着,只听到嘈杂喧哗的吵闹声。
上了车,一切都隔绝在外面。
薄锦墨低头给她系安全带,听女人清哑慵懒的道,“你想对她做什么?”
“难不成你还要替她求情?如果不是你们命大,现在就是沉在江底被鱼啃得只剩下骨架子,哦,我忘记了,我还没告诉你,虽然当初你最大限度的护住了孩子,在车祸的过程里他只受了轻伤,但是掉水里让他留了点后遗症――”
盛绾绾脸色大变,声音也跟着一下子提高,唇色有些苍白,“他现在在哪里?怎么样了?你自己没有时间带着他,那就把他还给我!”
“只要你需要,让我多陪陪你,我们把七七要回来,然后把七七的哥哥也带在身边,以后我们一家四口一起生活。”
他气息安静,冷冽,却让人汗毛竖立。
盛绾绾的眼睛看不到,她只觉得自己在黑暗中被一只鬼盯着一般。
冷嗤,“就算是最寻常的男人想泡女人,是不是也得先拿出点诚意出来?你扣着我儿子让我寝食难安,也配说爱我?”
车内沉静了一会儿,才响起男人的声音,“他身体太弱,长大后也多半是根弱秧子,军队是最能板正体质的地方,那里适合他,不带他见你是因为最近半年的封闭式训练,等你眼睛手术了我差不多就能领他见你。”
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她一点都不知道。
半响,盛绾绾才冷漠道,“他不能见我,那你带我去见他。”
男人伸出了手,指间把玩着她过肩的发,喃喃的道,“我觉得,你还是留短发更漂亮更漂亮,不如我现在带你去剪掉?”
少女时期,薄锦墨喜欢留长头发的女孩,所以十四岁开始,她一直都是长发。
但又不想显得她好像模仿陆笙儿,所以她将长发烫卷了。
之前被他弄瞎了眼睛,为了打理方便,她直接全部剪掉了。
她冷笑,“我记得你喜欢长头发的,他说你虽然失控了,但仍代表他的意志,怎么喜好被扭曲得完全相反了。”
他微微的笑,低低的答,“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是短头发……像个小公主,很漂亮。”
盛绾绾一震,她已经不记得那么多年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了。
她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念头,便直接问了出来,“因为讨厌第一次见到的我,所以薄锦墨才喜欢长头发的,是么。”
也许这声音终究是薄锦墨的声音,哪怕他如今的态度比那男人要显得温和的多,但那漫不经心的姿态,仍是叫她生出很不一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