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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大堂搏斗(1 / 1)

至于搜检这个活,肯定不是参将大人自己来干的,他吩咐两个刑部的官差,:“你们搜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兵刃携带。到网刑部大堂,不允许进入寸铁,不然我们都是失职之过,我会被革职,你们,也许就是掉脑袋了。”

几个官差心说了,参将大人真是多虑了,您也不看看这人是个什么德性,他就算是想找到点铁,还得赶快拿去换个馒头吃呢,还来行刺,行刺那是一般人能干的事吗。

所以所谓的例行搜检,也就是两个衙差硬着头皮捂着鼻子,对饶安的身上大致的拍了几下,然后就回复参将说没有什么问题。参将也不愿意亲自去验看这个人,一来是他不愿意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毕竟好歹也是个三品官员,怎么也不能去干衙差的活。二来则是和这些刑部官差一个心理,受不了这个味道。

所以说,对于特种兵选拨,像这样的一关也是必须过的,因为不管怎么说,如果因为受不了一些味道就放弃了本应该发现的问题,那实在是不应该原谅的极大错误。

饶安就这样被带进了刑部大堂,见到了端坐正堂上的多铎。多铎今天穿的是朝服,也就说传说中的大清正装了。九蟒五爪的袍服,外面罩着石青色的袍服,袍服上两肩和前后胸口都绣着正龙,这是亲王的袍服规制。另外说一句,宗室爵位的朝服补子都是圆的,而非宗室哪怕是公爵,补子也都是方的。所谓是天圆地方。皇室是天,皇室之外,都是臣子,是地。

为了明确区分森严的等级制度,亲王和郡王的袍服也是有区别的。亲王的袍服是四团正龙,郡王的袍服则是两团正龙两团行龙,由此也看出了这森严制度下的皇族威严。

多铎穿戴齐整,戴着伞形帽,宝石顶子上镶嵌着象征贵族身份的东珠,帽子后面是白玉翎管,缀着三眼孔雀花翎。这个豫亲王真是威风凛凛,不怒自威。

本来,他对办理刑部的差事也并不是很感兴趣,要是坐堂办事,下面有司官,堂官,上面还有尚书和侍郎,自己名为管部阿哥,实际上也就是隔三差五的来刑部衙门听听汇报,也实在是过于乏味了。正当他百无聊赖的时候,衙差来禀报,有人击打登闻鼓。

应该说,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多铎竟然感到很欣慰,因为敢来敲登闻鼓的必然是什么大案子,自己这位亲王,终于能做一次包龙图了。

饶安上得堂来,立而不跪,旁边拿着水火棍的衙差们把堂威喊的山响。一名戈什哈上来踢了饶安一脚,:“大胆的刁民,知道这是哪里吗?这是刑部大堂,王爷的驾前竟然不跪,定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一般都是阎王好过,小鬼难缠,手底下的人这么凶,多铎倒是没怎么在意这个人跪没跪。在他的思维里,只觉得有勇气敢敲登闻鼓的人,都不是能够被吓唬住的人。所以也就没在意这些小细节。摆摆手说,:“不必为难他,他既然敢来闯这刑部大堂,就不是你能吓唬得了的。”

然后多铎一拍惊堂木,问道,:“堂下何人,为何敲击这登闻鼓,你可曾知道,告御状就算告的准告的赢,也要给披甲人为奴?本王有好生之德,如果你果然有冤屈,我自然可以替你昭雪,但你不经顺天府和巡城御史,径直来闯刑部大堂,这个先例是开不得的。”

多铎弓马娴熟,以武将之勇猛著称,没想到竟然还能够说出这样的一番道理来,也算殊为难得。难道他也是和成祖朱棣一样,属于双重人格,在属地里为百姓伸冤,是个好王爷,对敌人则无所不用其极的凶残。但饶安没有什么时间用来思考,他只是下意识的回到了一句,:“如此,草民多谢王爷!”。

这句声音好熟啊,这是多铎的第一个反应。这个声音似乎是在哪里听到过,但是一时间又好像是断片了,想不起来。他努力的在脑海里搜索这个声音。应该是有这样的记忆储存,但是怎么也和眼前这个衣服散发着霉馊味道,蓬头垢面的人联系不到一起。

就在这时候,饶安已经找好了攻击角度,轻轻的说了一声,:“多铎,咱们又见面了。”随着这声招呼,一支袖箭带着风声呼啸而出,多铎本能的一低头。袖箭射空了,定在了多铎身后的交椅上。

一群衙差们已经被这个情景给吓呆了,赶忙都一拥而上,准备把饶安围上。饶安一击不中,心中有些慌忙,他放弃了对多铎的攻击,开始对付这些衙差。但是他不敢恋战,两边的衙差都有二十多个,外面还有一个参将带领的上百名兵丁。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在这里耽误的时间越久,越容易吃大亏。

饶安用袖箭干掉了两个衙差,抢夺了他们的腰刀,开始和这些人近身搏斗。刑部衙门的官差毕竟是吃皇粮的,比不得野战部队的卫队那么训练有素。很快这二十几个人就落了下风。被饶安一一干掉,或者砍伤。

多铎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些,他并没有发出让外面的人进来的信号,刑部审案,警卫部队一般不会靠的太近,所以即使里面喊打喊杀,外面还是没有什么动静。直到这些衙差或伤或死,全部都倒在了地上起不来了。

其实这并不是饶安的武力值飙升了,而是他的对手不太扛打。饶安对多铎说,:“多铎,你应该换一些功夫好一些的警卫人员的,看样子,你今天逃不过劫数了。”多铎也笑了,:“饶安兄,很久不见了,你还是这副急性子,不过,上次我因为疏忽大意,给了你偷袭我的机会,这次,也许你在我这里占不到便宜了。”

饶安对于多铎在这样的场景下还不喊人,并且这样的自信还是欣赏的,不过他觉得,多铎这是盲目的自信。就算今天自己也把命扔在这里,也要干掉这个豫亲王。

他告诉多铎,:“多铎,我佩服你的勇气,你不愧大清勇士的称号,面对刺客的时候竟然不喊人。不过,今天我来,就是要向你讨还你在忠义镇欠下的血债!你已经逃不了了。”。

这话让多铎有点一头雾水,什么忠义镇的血债,自己对这个地名是完全的不熟悉。也从来不曾去过这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有什么血债的话,不定是什么人干的,但是怎么算也算不到我多铎的头上吧。打仗就打仗,刺杀就刺杀,你这人怎么随便乱给人扣帽子,看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句话,果然是汉人发明的。

多铎说,:“等等,饶安兄,你要来刺杀我,这没说的,咱们明清两朝是世仇,也没有和好的可能,毕竟都要立国。你是大明的将领,我是大清的亲王,我领兵征伐山海关也是我的职责所在。这点我不讳言。但是你说的什么忠义镇,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地方,无从抵偿你的血债,你我不妨把这个事情说明白了再动手不迟。”

饶安也是一楞,看他这激动的样子,莫非真的不是他所为?其实对于这场小镇被洗的事件,由于没有幸存的居民,备操军也去的很晚,饶安想当然的就认为是多铎派出的人干的这件事。

对于这样的判定也不是没有原因的,第一是因为多铎在进军山海关的时候,被饶安行刺过一次,大难不死必然有怀恨在心。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多铎是个有案底的人。在历史记载中,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的事,都是这位豫亲王干的,自然有这类的事情都要算在他的头上了。当然,在崇祯十二年,还没有发展到那两件事。

多铎似乎是有点为自己无故被扣上这样一顶帽子而辩白。但是饶安知道,无论如何,就算这件事不是多铎干的,他也应该是自己的刺杀对象。因为他是大清的亲王,也是以后的危险人物,如果此刻干掉了他,历史很可能会改写。

在这一刻,饶安想了很多,多铎却没有想那么多,他一连躲过了饶安三支袖箭。看来是个擅长躲避暗器的高手,既然远距离攻击不行,那么就近身搏斗。

两人开始拳脚相搏,大致过了一刻钟的时间。两人的鬓角眉梢就都渗出了汗珠,旗鼓相当的人搏斗,一切都在转瞬之间。饶安急于速胜,多铎也使出了全身的解数来应战,唯一不同的是,饶安想要对方的命。而多铎,还是想擒获饶安。

对于多铎来说,他一直觉得饶安这样的人是可以收归麾下的。不怕死,身手好,心理素质极强,一个人就敢深入龙潭虎穴。这样的人才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如果他愿意归顺自己的话,要官给官,要爵位给爵位。什么都是一句话的事,人才毕竟难得。

想到这里,多铎说了一句,:“饶安兄,你我已经打斗这么久,你并未占到我的上风,如果再打下去,你也只有力竭被擒的份了。但是我敬重你的为人,愿意放你走。放弃这无意义的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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